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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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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5版)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23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与评审;安生生产管理咨询与服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安全生产检验检测;安全生产专业培训;安全技术研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情况: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总资产1805.08万元,净资产925.9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817.36万元,净利润190.99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海利集团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83,463,775股,占总股本的23.50%。因此,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海利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2、咨询公司和安科公司为海利集团下属企业,与本公司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关联方。

(三)海利集团和咨询公司、安科公司作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状况正常,具有交易的履约能力。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未出现重大违约情形。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本着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生产经营与发展的需要,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一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该等交易构成了公司经营成本的组成部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关联方的利益,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董事会上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四)审计委员会的书面意见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 2020-017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为海利贵溪化工农药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为湖南海利常德农药化工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为湖南海利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为宁夏海利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适当时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授权有效期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8660万元。

● 本项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被担保人名称:海利贵溪化工农药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余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被担保人名称:湖南海利常德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余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被担保人名称:湖南海利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余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被担保人名称:宁夏海利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余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 称:海利贵溪化工农药有限公司(公司直接控股77.42%)

住 所:江西省贵溪市柏里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刘凌波

注册资本:陆仟贰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农药、氧气、氮气、无机盐、精细化学品等化工产品,经营本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核定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以上项目,法律法规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经营),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36657万元;负债总额1289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7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814万元;净资产23767万元;营业收入59280万元;净利润-596 万元。

2、名 称:湖南海利常德农药化工有限公司(公司直接控股100%)

住 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街道办事处

苏家渡居委会苏家渡街道2号

法定代表人:乔广玉

注册资本:叁亿伍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氨基甲酸酯类产品、光气产品、盐酸、农药及农药加工制剂的生产与销售。(涉及行政许可项目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10147万元;负债总额3783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48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4030万元;净资产72317万元;营业收入111409万元;净利润17224万元。

3、名 称:湖南海利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公司直接控股100%)

住 所: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二段251号院内2号栋221-223房

法定代表人:尹 霖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苯酚、邻苯二酚、柴油(闭杯闪点≤60℃)、丙烯、乙二醇 单甲醚、氯乙酸甲酯、乙酸异丙醇、对苯二酚、邻二甲苯、甲醇、异丁烯、五硫化二磷、乙酸仲丁酯、对氯硝基苯、对氯硝基苯酚钠、邻仲丁基酚、乙二醇、乙草胺、邻异丙基酚、1,2-丙二醇(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6月15日);焦碳、工业重油、水溶肥料、矿产品、建材、锰矿石、高性能沥青基碳纤维、水泥、日用品、农作物种子、纸浆、纸制品、药用辅料对照品、药用胶囊、煤炭及制品、燃料油的销售;金属及金属矿、建材、装饰材料、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水性涂料、五金建材、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黄金产品、白银制品、铂金制品、饲料、棉、麻、化妆品及卫生用品、家用电器、办公用品、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润滑油、日用百货、文具用品的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3924万元;负债总额1287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2871万元;净资产1053万元;营业收入44767万元;净利润4万元。

4、名 称:宁夏海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直接控股100%)

住 所:中卫市沙坡头区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蒋 彪

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经营范围:农药、氧气、氮气、无机盐、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生产、销售;合成材料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被担保人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海利贵溪化工农药有限公司、湖南海利常德农药化工有限公司、湖南海利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宁夏海利科技有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目前各方面运作正常,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内,为其提供担保支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海利贵溪化工农药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为湖南海利常德农药化工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为湖南海利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为宁夏海利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适当时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授权有效期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对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866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53%,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二)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 2020-018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20年度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目前合伙人数量:196人

截至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较2018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增加150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截至2019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3、业务规模

2018年度业务收入:170,859.33万元

2018年度净资产金额:15,058.45万元

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240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2.25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1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批发和零售业(13)、房地产业(9)、建筑业(7);资产均值:100.6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00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具体如下: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长春,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1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桥,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8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海波,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2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IPO,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58万元(含税),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价格与2018年度相同。

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15万元;如审计范围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多年执行本公司年度审计业务,为公司提供了优质服务。根据其本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和履职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建议继续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大量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相应执业资质,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工作细致、认真,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并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就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认真审议,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3、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召开的第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其中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15万元;如审计范围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审计费用。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说明文件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2020-019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29日 9 点 30分

召开地点: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51号 第1办公楼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29日

至2020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还将听取《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屇六次董事会会议、第九屇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0年4月7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受托代理人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先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账户号、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编,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0年4月28日 9:30-11:30,14:30-16:30

(三)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51号 公司综合办公室

电话:(0731)85357830

传真:(0731)85357830

邮编:410007

联系人:刘 志 刘瑞晨

电子邮箱:sh600731@sina.com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者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九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会议还将听取《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0年4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2020-020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2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9年1-12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第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公司第八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海利贵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2019年7月13日、2019年7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海利贵溪化工农药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等;公司第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海利贵溪化工农药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新区生产装置建设项目”的议案》,详见2019年10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海利贵溪化工农药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新区生产装置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等;公司第九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宁夏海利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详见2019年10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宁夏海利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等。2019年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本公告之生产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