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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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17版)

2020-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7版)

9、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协议收购资金来源的声明与承诺;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1、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2、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计划的说明;

13、信息披露义务人近三年财务资料;

14、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深圳市正信同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王立正

2020年4月3日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深圳市正信同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王立正

2020年 4 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