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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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20-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6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4月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斗塘路1号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董事长袁建华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2人,董事陈旭东、刘志春、文生平、李彬彬、华志军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通讯方式参与;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曹武清、郑洁欣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8日

● 上网公告附件

(一)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7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情况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何静女士、李慧伦女士、吴志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何静女士、李慧伦女士、吴志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上网公告附件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8日

附件:副总经理简历

何静,女,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南农业大学硕士,董事会秘书资格。2014年6月至2019年10月在广州拜费尔空气净化材料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助理,2019年11月至今在洁特生物担任董事长助理、党支部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静女士通过广州市麦金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6,518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慧伦,女,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河南科技学院生物技术专业学士,山东理工大学理学硕士,中级工程师职称。2006年10月至2008 年8月在河南中杰药业有限公司担任工段技术员,2010年9月至2011年5月在山东省生物研究所担任助理研究员,2011年6月至2014年11月在洁特生物担任研究员,2014年11月至2020年3日在洁特生物担任监事,2014年11月至今在洁特生物担任研发中心副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慧伦女士通过广州市麦金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6,193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吴志义,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安徽合肥工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士。1997年10月至2001年12月在东莞万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担任品保部长,2001年12月至2008年5月在广东中山市显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担任工厂经理,2008年8月至2010年10月在广东中山市新泰电业有限公司担任工厂经理,2011年12月至 2012年12月在广东佛山市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生产二部经理,2013年3月至2015年9月担任洁特生物生产部部长,2014年11月至2020年3月在洁特生物担任职工代表监事,2015年9月至今担任洁特生物运营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志义先生通过广州市麦金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8,609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