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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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0-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12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光股份”)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方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以下简称“《回购方案公告》”)。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08)。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拟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4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2020年3月13日至2021年3月12日止,本次回购股份将作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启动另行处置的程序。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20年3月19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0年3月20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2020-009号公告。

截至2020年4月2日,公司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5,888,8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4%,回购最高价格12.2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0.24元/股,回购均价11.58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8,402.0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的议案》。依据《回购方案公告》,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0年3月14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2020-004号公告。经公司内部核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购提议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其他操纵市场的行为。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5,888,862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将作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之标的股份。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