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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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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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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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股票代码: 600889 编号:临2020-014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企业应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该通知要求;根据财政部2019年5月9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相关规定,企业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并对2019 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根据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相关规定,企业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并对2019 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及通知的规定及执行期限的要求,公司自2019年度起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及通知。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修订对公司的主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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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导致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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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修订导致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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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对公司当期财务报告不产生其他重大影响,格式列报更加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的规定,按照公司实际情况自2019年执行上述新准则,能够更客观反映公司情況,未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变更程序符合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和公司财务状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
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股票代码:600889 编号:2020-015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
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化纤”、“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7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期限为 2019年4月18号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情况
公司使用授权额度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于2019年12月26日购买了南京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JDX51141912250663)人民币5,000万元,于2019年12月27日购买了南京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JDX51141912250664)人民币5,000万元。上述理财产品于2020年4月2日公司已按期收回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056250元。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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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说明
公司与上述银行无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控制
本次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浦发银行南京北京西路支行结构性存款、南京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结构性存款和中信银行六合支行构性存款,其安全性高、保本保收益,风险可控,公司拟定如下控制风险措施:
(一)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内审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
六、备查文件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存款代码:1201206859);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存款代码:1201206860)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