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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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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1)注册地址:12/F, XIU PING COMMERCIAL BUILDING,NO.104 JERVOIS STREET,SHEUNG WAN, HONG KONG

2)法定代表人:Pengfei Zhang

3)注册资本:100港元

4)经营范围:销售自产产品;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2、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投资规模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须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投资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免于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本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无须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投资事项配合公司业务扩充,满足营运资金增加需求,增强子公司资产品质,降低博通集成电路(香港)有限公司的营运成本及增强营运能力,发挥博通集成电路(香港)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整体更好的发展。

四、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尚未完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因经济发展周期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存在着一定的经营风险,公司将把握投资节奏,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减少风险,提高收益。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临临2020-015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对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了保障全资子公司博通集成电路(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博通”) 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供应,便于香港博通支付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公司拟对香港博通提供不超过美元5,000万元的无偿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用于办理银行授信业务。

以上银行授信额度项下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 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含代付)、国内非融资性保函和买方承保额度、贷款/订单贷、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国际/国内保函、海关税费担保等。

本次授信金额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在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情况确定,实际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2、担保事项的审批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该议案。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香港博通总经理办理在此额度内的担保事项具体申请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博通集成电路(香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12/F, XIU PING COMMERCIAL BUILDING,NO.104 JERVOIS STREET,SHEUNG WAN, HONG KONG

3、法定代表人:Pengfei Zhang

4、注册资本:100港元

5、经营范围:销售自产产品;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

7、截止2019年12月31日,香港博通资产总额为9,482.20万美元,净资产38.19万美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15,591.28万美元,净损失67.43万美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其它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了保障全资子公司香港博通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供应,便于香港博通支付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同意公司为香港博通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2020-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30日 下午14:00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7号41幢本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30日

至2020年4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于2020年4月10日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0年4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 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张东路1387号41幢

(三) 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者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 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 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 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7号41幢

联系人:李丽莉

联系电话:021-51086811*8899

传真:021-60871089

电子邮件:ir@bekencorp.com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公司代码:603068 公司简称:博通集成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有控股子公司、分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研发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研究与开发管理、供应链管理、营销管理。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公司对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采取“即发现、即整改”的策略,责成相关部门、负责人制定整改计划,均已整改落实。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公司对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采取“即发现、即整改”的策略,责成相关部门、负责人制定整改计划,均已整改落实。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采取“即发现、即整改”的策略,责成相关部门、负责人制定整改计划,均已整改落实。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及事项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执行,合理的保证了资产安全、财务报告真实可靠等控制目标的实现。内控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采取“即发现、即整改”的策略,与相关部门及负责人沟通后制定整改计划,均已整改落实。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因素进行分析,结合公司的自身发展和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适时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调整。未来期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进一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PENGFEI ZHANG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临2020一018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20年2月2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监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Shu Chen先生、王加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二、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选举方式

按照相关规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第一届监事会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的义务和职责。公司对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0日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Shu Chen 男,1956年出生,美国国籍,Bowling Green State Univerity硕士学历。1982年2月至1987年6月任宝山钢铁有限公司能源部办公室主任;1990年6月至1995年7月任Hirsh Mfg Co公司工程师;1995年8月至2003年11月任Hu-Friady Mfg Co.公司首席工程师;2003年12月至2013年6月任上海普林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总裁;2013年7月至2019年3月任江苏绿森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长。Shu Chen先生现任公司监事。

王加刚 男,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造船工业联合大学大专学历。1972年12月至1989年12月,任职中华造船厂计划科;1990年1月至2007年11月,任中舟船务公司经理;2007年12月至2011年12月,任澳托摩五金有限公司经理;2012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江苏绿森包装有限公司经理。王加刚先生现任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临2020一019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0年2月2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董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共五人,由三名非独立董事和两名独立董事组成,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Pengfei Zhang先生、高秉强先生、初家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杨莞平女士、钱佩信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杨莞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对上述提名的董事会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具有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禁止的情形。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方式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其他说明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比例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对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

附件: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Pengfei Zhang 男,1965年出生,美国国籍,清华大学博士学历。1994年至1996年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博士后;1996年9月至1998年6月任美国Rockwell半导体系统公司高级工程师;1998年7月至2000年11月任美国富士通项目经理;2000年12月至2002年5月任美国Resonext公司高级经理;2002年6月至2004年12月任RF Micro Devices公司设计总监;2005年1月至2017年3月任博通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高秉强 男,1951年出生,香港居民,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博士学历。1982年2月至1983年12月任美国贝尔实验室研究员;1984年1月至1993年6月任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副主任、教授、微电子制造所主任;1993年7月至2005年8月任香港科技大学工学院院长;2005年至今任香港科技大学工学院荣休教授。高秉强先生现任公司董事。

初家祥 男,1970年出生,中国台湾籍,国立成功大学企管研究所硕士学历。1997年9月至2002年5月,历任美商惠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工程师、业务部经理;2002年5月至2004年8月,任开发科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2004年8月至2014年1月,历任普讯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年2月至今,任普讯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初家祥先生现任公司董事。

杨莞平 女,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学士学历,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1989年1月至1993年12月,任北方电信(中国)有限公司工程师;1994年1月至1996年12月,任关黄陈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1997年1月至2003年3月,任雅芳(中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4年4月至2008年11月,任碧辟(中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9年2月至2013年6月,任德高广告(上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任Lafaso香港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2014年7月至今,任IMG康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大中华区财务总监。杨莞平女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钱佩信 男,193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本科学历。1993年5月至2003年3月,历任清华大学微电子所所长、清华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副院长、清华大学北方微电子学研究开发基地集成电路开发和工业试验线主任。钱佩信先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上接19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