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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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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89版)

2020-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9版)

金额:元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278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2020-028

债券代码:132016 债券简称:19东创EB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予经理室资本运作权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经理室资本运作权限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业务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2020年度使用不超过22,100万元的资金额度(资金余额)用于资本运作。

公司本部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白鹤公司、闵行公司、针织品公司共申请总额不超过 1亿元的资金额度进行资本运作,主要用于投资股票(含二级市场和新股申购)、债券(含国债回购)、专户资管计划和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其余下属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12,100万元的资金额度进行资本运作,用于新股申购和国债回购等。

2、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室根据市场情况在资产价格较高时适量出售部分金融资产,出售总量不超过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值17.77亿元(合并报表口径)的30%(即不超过5.33亿元)

上述授权合计涉及金额75,410万元,占公司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8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

二、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目的:本次授予公司经理室资本运作权限是为了提高公司部分闲置流动资金和金融资产的使用效率,在做好风险控制的前提下获得一定的收益,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2、影响:处置部分金融资产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但因证券市场股价波动幅度较大,具体的收益额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目前尚无法确切估计处置金融资产对公司2020年度业绩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278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2020-029

债券代码:132016 债券简称:19东创EB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829,252,294.25元。经董事会决议,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和投资者利益,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拟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红利。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以总股本522,241,7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65元(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33,945,713.04元,占2019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4%,剩余795,306,581.21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可能导致实际派发现金红利的总额因四舍五入与上述总额略有出入。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及公司的利益,同意将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公告编号:2020-030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8日 下午2点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85号A座2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8日

至2020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报告事项: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9已于2020年4月1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家用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20年4月29日17:00前公司收到的传真或信件为准),但必须附上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2、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纺发大楼403室(近江苏路,电话:021-52383315传真:021-52383305)。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股东大会秘书处。

地址:上海市娄山关路85号A座 邮编:200336

电话:021-62789999*2023、2022,62785521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