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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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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6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20-013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

(三)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修订,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主要影响如下:

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比较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了调整。

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2018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受影响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8 年度受影响的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8 年度受影响的母公司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该准则规定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再进行追溯调整。采用该准则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该准则规定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再进行追溯调整。采用该准则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法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要求。

四、备查文件

1、市北高新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市北高新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市北高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号:2020-014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38号一楼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7日

至2020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4-10项议案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3、5-8项议案业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市北高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符合上述资格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还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还须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登记,或以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4月30日9:00一16:00。

3、现场登记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内),靠近江苏路。乘地铁2号线、11号线江苏路站3号口出,也可乘公交车01路、62路、562路、923路、44路、20路、825路、138路、71路、925路到达。现场登记问询电话:021-52383315,传真电话:021-52383305。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以任何形式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

2、鉴于股东大会资料于会议召开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全文披露,为提高会议效率并为公司管理层与投资者沟通互动提供较为充分的时间,本次股东大会议程将对议案采用宣读要点的方式进行简化。

3、会议联系方式: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62号1楼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00436)。联系电话:021-66528130。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20-015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

第四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要求,特此公告公司2019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1、2019年10-12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新增房地产储备项目,2018年10-12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新增房地产储备项目。2019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新增房地产储备项目;2018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年新增房地产项目储备1个,土地出让面积为5.92万平方米。

2、2019年10-12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新开工项目;2018年10-12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新开工项目。2019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新开工项目;2018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新开工项目。

3、2019年10-12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新竣工项目,2018年10-12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新竣工项目。2019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竣工项目一项,竣工面积为20.79万平方米,同比增加466.49%;2018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年竣工建筑面积3.67万平方米。

4、2019年10-12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销售项目签约面积1.63万平方米,签约金额6.51亿元,签约金额同比增加5,328.60%;2018年10-12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销售项目签约面积0.15万平方米,签约金额0.12亿元。2019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年销售项目签约面积1.69万平方米,签约金额6.57亿元,签约金额同比增加417.32%;2018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年销售项目签约面积1.97万平方米,签约金额1.27亿元。

5、2019年10-12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现房地产租金收入15,367.74万元,同比增长101.42%;2018年10-12月,实现房地产租金收入7,629.55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出租房地产总面积为36.34万平方米,2019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年实现房地产租金收入4.42亿元,房地产租金收入同比增长33.40%;2018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年实现房地产租金收入3.31亿元。

由于房地产项目租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请投资者审慎使用,相关阶段性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