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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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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94版)

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 :2020-017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理益)函告,获悉新理益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新理益股份质押情况

上述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明细(截止2020年4月13日)

3、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截止2020年4月13日)

二、新理益股份质押情况

(1)新理益本次股份质押用于在中信证券已质押股份的补充质押,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截至2020年4月13日,新理益持有本公司2,081,658,177股,累计质押1,149,182,500股。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35,372,500万股,占所持股份比例为11.3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76%,对应融资余额为8.1亿元 ,还款资金来源为收回债权类投资,新理益具有足够的资金偿付能力。

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149,182,500股(含本次补充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5.2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3.26%、对应融资余额36.9亿元,还款资金来源为收回债权类投资,新理益具有足够的资金偿付能力。

(3)新理益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新理益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等均不产生的影响。

三、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大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刘益谦先生和王薇女士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行为不会改变控股股东地位。如上述股东未来股权变动如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公司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4月13日出具的《新理益质押明细》。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