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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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增资混改工商变更登记
完成的公告

2020-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20-018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增资混改工商变更登记

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增资混改基本情况

2018年10月30日,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混改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的同时同步实施员工持股(以下简称“增资混改”)。详情请见《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临2018-051)。

2018年11月28日,公司收到了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关于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列入本市地方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名单的通知》(沪国资委改革[2018]394号),市国资委同意将华建数创列入本市地方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名单。详情请见《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入选上海市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的公告》(临2018-056)。

2018年12月10日,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项目编号:G62018SH1000075)正式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公开挂牌。

2019年6月4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增资结果通知书》确认,公司募集的华建数创27%股权由上海火山石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火山石投资”)、上海骏地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地设计”)、上海普罗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罗投资”)及上海正禧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正禧科技”)最终摘牌,成交价为 4,633万元,其中上海正禧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员工持股平台,依其他投资人增资价格被动跟随。

2019年7月8日,公司与交易各方签订了《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2019年7月19日,公司收到了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增资凭证(B1类)》(No.0000074),详情请见《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增资混改的进展公告》(临2019-037)。

二、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情况

根据上述各项协议和安排,华建数创于2020年4月16日收到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华建数创已就本次增资混改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MA1FY7525G

名称: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38号1601-074室

法定代表人:徐志浩

注册资本:壹亿叁仟陆佰壹拾陆万肆仟肆佰元整

成立日期:2017年05月26日

营业期限:2017年05月26日至2037年5月22日

经营范围:在建筑、信息、软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建筑专业建设工程设计,自有设备租赁,品牌策划,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建筑材料、机电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后,华建数创的股权结构如下: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9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4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258号现代设计大厦二楼会议中心二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秦宝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李安和独立董事卓福民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徐志浩、财务副总监吴峰宇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补黄小路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短期、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鲍方舟、陈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