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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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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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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利用一定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委托中船财务择机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尽管本次授权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浮动收益型,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类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本预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审议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采取相关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委托中船财务等金融机构开展资金管理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同意,并需在董事会上发表独立意见。

3、本预案构成重大关联交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须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再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分别回避表决。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中船财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当前行业形势及经济环境下,在确保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利用一定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委托中船财务择机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中,关联董事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程序依法合规。因此,同意本预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编号:临2020-027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公司本部及

所属企业2020年度实施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 受托贷款机构: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委托贷款对象:本公司所属企业及其控股子公司;

● 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58.8亿元人民币,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手续费)不超过294万元人民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 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

●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预计为2.25%~三年期基准贷款利率,并参考同期基准利率适当浮动;委贷手续费率为0.5%。;

● 资金来源为公司本部及各所属企业的自有资金。

为支持本公司所属企业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减少公司合并范围内整体融资总量,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本公司拟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沪东重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东重机”)、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造船”)及其所属企业、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澄西”)和控股子公司广船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船国际”,自2020年3月1日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及其所属企业通过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船财务”),向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同时根据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部(以下简称“中国船舶本部”)的实际资金情况,拟授权中国船舶本部通过中船财务向控制的子公司开展委托贷款业务。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2020年度,拟授权中国船舶本部、沪东重机、外高桥造船、中船澄西、广船国际、南方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环境”)和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公司”)委托中船财务开展委托贷款总金额不超过58.8亿元人民币(具体见下表);委托贷款用途为解决生产、经营所需要的流动资金;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贷款利率预计为2.25%~同期基准贷款利率,并参考同期基准利率适当浮动;委贷手续费率为0.5%。;资金来源为公司本部及各所属企业的自有资金。

单位:亿元人民币

鉴于中船财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是本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委托中船财务开展委托贷款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授权公司所属企业开展委托贷款,总金额不超过58.8亿元人民币,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手续费)不超过294万元人民币,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对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依法设立及存续情况、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信用评级、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授权的委托贷款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1、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注册资本人民币448,780.2336万元,法定代表人王琦。主要经营范围:船舶、港口机械等设计、制造、修理及海洋工程等相关业务。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73年12月,注册资本122,230.2264万元整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陆子友。主要经营范围:船舶修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修理等相关业务。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3、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是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注册资本103,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吴拥军。主要经营范围:FPSO船体及上部模块、海洋工程船舶、半潜式钻井平台等加工制作及海洋平台等修理的相关业务。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4、中船澄西新荣船舶有限公司

中船澄西新荣船舶有限公司是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注册资本9,98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陆子友。主要经营范围:船舶修理(改装);海洋工程装备修理、设计、制造;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铜砂矿的批发、进出口等相关业务。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5、中船澄西扬州船舶有限公司

中船澄西扬州船舶有限公司是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子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注册资本130,283.62439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陆子友。主要经营范围:金属船舶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压力容器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船舶修理,工程总承包服务等相关业务。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6、江阴华尔新特种涂装有限公司

江阴华尔新特种涂装有限公司是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2年10月,注册资本260.16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姜道如。主要经营范围:承接船舶、海洋工程装备、钢结构、石油化工装置的特种涂装和清洗工程;涂装技术咨询服务;涂装设备的制造和租赁等相关业务。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7、中船海洋动力部件有限公司

中船海洋动力部件有限公司是沪东重机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注册资本112,790.5948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顾吉同。主要经营范围:钢结构设计、制造、建设工程专业施工,船舶及柴油机钢结构件和工程机械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及相关业务。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8、中山广船国际船舶及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中山广船国际船舶及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是广船国际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亿元,法定代表人丁玉兰。主要经营范围:设计、加工、安装、制造、销售:船舶及其辅机、金属结构及其构件等。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9、广州永联钢结构有限公司

广州永联钢结构有限公司是广船国际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94年11月,注册资本885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丁玉兰。主要经营范围:金属制品业。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10、广州广船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广州广船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是广船国际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注册资本28861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吕海燕。主要经营范围:专用设备制造业。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11、广州龙穴管业有限公司

广州龙穴管业有限公司是广船国际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注册资本柒仟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孙红建。主要经营范围: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12、广州文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广州文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是广船国际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激。主要经营范围: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该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13、南方环境有限公司

南方环境有限公司是广船国际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注册资本伍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杨剑锋。主要经营范围: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14、河北南环城市矿产开发有限公司

河北南环城市矿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南方环境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注册资本壹仟玖佰万元整,法定代表人饶健,主要经营范围:城市矿产及再生资源开发利用;废料及碎屑加工处理;再生物资回收、加工、销售等。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15、江西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南方环境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注册资本壹仟玖佰万元整,法定代表人饶健,主要经营范围:技术开发、再生物资回收等。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

1、关联关系:中船财务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是本公司的关联方。

2、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号2306C室

法定代表人:李朝坤

企业性质: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等。

四、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利用自有资金,通过中船财务委托贷款给其控股子公司,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公司范围内企业整体资金使用成本,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且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委托贷款风险分析及解决措施

受宏观经济波动及经营管理影响,本次授权实施的委托贷款,不排除在借款人不能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风险。针对贷款风险,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密切关注贷款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时跟踪、分析贷款对象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指标,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授权实施的委托贷款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年度内委托贷款对象如发生股权变更等事项而不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时,则本议案授权的贷款对象未实施的委托贷款业务应终止,并不再执行。

六、公司累计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19年末,公司正在实施的委托贷款金额为25.60亿元人民币,均为公司所属企业对其控制的子公司发放的委托贷款,不存在逾期未收回委托贷款的情形。其中:外高桥造船为其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正在实施的金额为11亿元,中船澄西为其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正在实施的金额为3.3亿元,沪东重机为其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正在实施的金额为3.3亿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利用自有资金,通过中船财务委托贷款给其控股子公司,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公司范围内企业整体资金使用成本,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且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此外,针对贷款风险,我们认为应采取如下措施:公司应密切关注贷款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时跟踪、分析贷款对象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指标,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应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此,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编号:临2020-028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监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6名,实参加表决监事6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报告、预(议)案: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证券法》第68条、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认为,2019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19年度的生产、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4)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正在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及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公司股本存在不确定性,为保障项目顺利进行,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的“不分配现金股利,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的分配方案符合公司2019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运作的客观情况,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有利于公司长期、持续稳定的发展。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情况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2020年度委托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资金管理业务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授权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2020年度实施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报告、预(议)案中,第2、3、4、6、7项报告和预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告编号:2020-029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1号楼中国船舶大厦三楼会议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8日

至2020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20年4月18日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其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合法的、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3、授权委托书应当在本次会议召开前24小时送达本公司。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5、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号15A层

邮编:200120 电话:021-68861666

传真:021-68861999

联系人:张东波

(四)登记时间:

2020年5月26日、5月27日,每日的9:30一11:30、13:30一17:00。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