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3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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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次,未受到其他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自律处分)。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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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杨林,中国注册会计师,批准注册时间为1999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杨林,中国注册会计师,批准注册时间为1999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福丽,中国注册会计师,批准注册时间为2015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金炜,中国注册会计师,批准注册时间为2008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相关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8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审计费用系按照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8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审计费用相同。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做到了勤勉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提供审计服务,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意见,同意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同意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19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和公正。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20-006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的作用,董事会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产品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委托贷款、债券投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理财产品和工具
2、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即在1年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
3、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4、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二、风险控制
1、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报请总经理批准。
2、财务部相关人员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公司内控审计部门负责对中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投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展开。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和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6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委托贷款、债券投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理财产品和工具等,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自有资金的有效利用。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上述金额范围内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60000万元的部分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委托贷款、债券投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理财产品和工具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上述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五、上网附件
(一)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799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7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8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多功能会议室(常州市新北区秦岭路182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8日
至2020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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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的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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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0年5月17日上午8:00 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都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表决,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先发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参会时提供以上原件以备查验。
3、登记地点及信函送达地点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秦岭路182号
邮编:213022
4、会议联系人:李树军、张兮吾
联系电话:0519-85156063 传真:0519-85113616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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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