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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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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8版)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阚宝勇和许旭珍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检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鉴于苏亚金诚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提议公司继续聘请苏亚金诚为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苏亚金诚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同意继续聘任苏亚金诚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苏亚金诚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苏亚金诚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四)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和独立意见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6、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7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江苏疌泉亚威沣盈智能制造

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受让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一)受让合伙份额概述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的江苏疌泉亚威沣盈智能制造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疌泉亚威沣盈产业基金”),其有限合伙人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沅资产”)拟转让所持疌泉亚威沣盈产业基金认缴出资份额39,000万元中的19,500万元认缴财产份额,转让对价为零元(0元):其中公司拟受让15,500万元认缴财产份额(以下简称“受让份额”、“标的份额1”);新进有限合伙人扬州市江都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引导基金”)拟受让4,000万元认缴财产份额(以下简称“标的份额2”)。

(二)关联交易概述

疌泉亚威沣盈产业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为扬州亚威智能制造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威智能投资”),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江苏亚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亚威智能投资98%的股权,亚威智能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本次拟受让鑫沅资产所持疌泉亚威沣盈产业基金15,500万元认缴财产份额,形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亚威智能投资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之“二、关联方介绍”。

除以上关联关系外,合伙份额出让方与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和利益安排,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江苏疌泉亚威沣盈智能制造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与鑫沅资产、引导基金共同签署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对相关议案的表决。

(四)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其他说明

公司不存在以下情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含节余募集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扬州亚威智能制造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12MA1XK2DG7E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4日

注册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城工业园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经营大楼8楼

法人代表:戚善云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鑫沅资产

公司名称: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087985374W

成立日期:2014年02月19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121号B8-1009室

法人代表:张乐赛

唯一股东: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为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鑫沅资产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利益安排。

(二)引导基金

公司名称:扬州市江都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12MA1Q60AQ13

成立日期:2017年8月30日

注册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006号

法人代表:朱成峰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及管理,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引导基金为疌泉亚威沣盈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人之一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孙公司。引导基金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利益安排。

四、基本情况暨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疌泉亚威沣盈产业基金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疌泉亚威沣盈智能制造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12MA1TF1GW3H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2日

注册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006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扬州亚威智能制造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疌泉亚威沣盈产业基金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三)疌泉亚威沣盈产业基金主要财务数据

疌泉亚威沣盈产业基金2019年期末总资产29,373.92万元,净资产29,365.52万元,2019年度净利润-1,946.4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受让份额的权属情况

公司本次受让疌泉亚威沣盈产业基金的份额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无资产诉讼、仲裁或查封、冻结、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五)《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甲方(鑫沅资产)同意根据本协议所约定的条件,分别以人民币零元(0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标的份额1和标的份额2转让给乙方(公司)、丙方(引导基金),乙方、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前述标的份额。乙方、丙方保证按疌泉亚威沣盈产业基金合伙协议的约定就标的份额1和标的份额2向疌泉亚威沣盈产业基金继续履行缴付义务。

2、声明承诺

1)甲方声明承诺:

A. 甲方对其转让的标的份额1和标的份额2拥有合法、完全的所有权和处分权,有充分的权力和授权以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有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要求的授权而应采取的行动已经采取,或在本协议签署前必定采取;

B.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甲方未在标的份额1和标的份额2上设立任何质押权或其他形式的担保物权,未在标的份额1和标的份额2上做出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在本协议签订后(含交割日)影响或限制乙方、丙方行使转让标的份额1和标的份额2权利和/或利益的任何协议、安排或承诺,不存在任何第三人就本次转让的标的份额1和标的份额2或标的份额1和标的份额2的任何部分行使或声称将行使任何对转让标的份额1和标的份额2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权利,亦不存在任何与本次转让的标的份额1和标的份额2有关的争议、诉讼或仲裁;

C. 甲方应积极配合办理完毕本次转让的相关工商变更及中基协的变更登记手续等。

2)乙方、丙方声明承诺:

A. 乙方、丙方有充分的权力和授权以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有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要求的授权而应采取的行动已经采取,或在本协议签署前必定采取;

B. 乙方、丙方签署本协议不违反其与任何第三人签署的合同和/或任何具有法律约束力之约定。

C. 乙方、丙方需积极协助办理标的份额1和标的份额2转让所需的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或许可(如需),并协助办理工商变更及中基协的变更登记手续等。

3、本次转让涉及的税费

各方同意办理与本协议约定的标的份额1和标的份额2转让手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各方或相关方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负担。

4、有关合伙人权利义务包括企业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转让的标的份额1和标的份额2对应的合伙人权利和义务由乙方、丙方承继,乙方、丙方按其所持合伙份额比例依法分享盈利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包括本协议签署生效前疌泉亚威沣盈产业基金形成的盈利及亏损。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丙方实际行使作为疌泉亚威沣盈产业基金合伙人的表决权及其他合伙人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丙方行使合伙人权利、履行合伙人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期间产生的任何收益及风险归乙方、丙方享有或承担。

5、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本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在该等情况下,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3)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各方经过协商同意;

4)本协议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6、违约责任

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如该等违约行为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使履行本协议成为不必要,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同时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实际损失。

7、生效条款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各方有权决策机构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其合理性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各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考虑到鑫沅资产并未就受让份额实际履行缴纳出资义务,因此,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转让价款为0元。本次转让完成后,由公司就受让份额继续向疌泉亚威沣盈产业基金履行出资义务。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除本公告披露内容外,本次关联交易暂不存在其他安排。如后续有其他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审批流程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疌泉亚威沣盈产业基金自设立以来,投资方向一直以高端装备、机器人及自动化、自动检测等智能制造核心领域为主,兼顾其他相关高速成长的战略新兴领域,与公司发展方向高度契合,与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在行业积累、项目储备、专家合作、管理赋能、业务开拓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产业协同效应。2019年9月,疌泉亚威沣盈产业基金积极助力公司进行激光精密加工设备领域的产业投资布局,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的组合投资策略,联手苏州工业园区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基金等投资人完成了对韩国领先的精密激光设备上市公司LIS的战略投资及合资合作,加速推动了显示面板(核心为柔性OLED)、新能源、消费电子等高端精密激光加工设备的国产化落地。

公司通过本次受让份额,增加了对疌泉亚威沣盈产业基金财产份额持有比例,可充分运用该平台,继续整合政府投资基金、专业投资机构等各方在产业内项目收集、研判能力上的优势,提升投资水平,加速外延式扩张,降低产业并购风险,不断增强综合竞争力,促进产业整合升级和完善行业布局目标的实现,推动公司新一轮跨越式发展。

本次交易是公司正常的投资行为,对公司当期和未来不会产生重大财务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1、投资风险:疌泉亚威沣盈产业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基金运行过程中将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或基金亏损的风险。

面对该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和参与基金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进展,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2、管理风险:公司长期专注于装备制造业,在新业务、新产品从自主创新到产业化、规模化的内生式增长、滚动式发展的投资方面具备较完善的管理能力;本次承接受让份额后,公司对疌泉亚威沣盈产业基金的持有比例大幅上升,将对公司外延式发展投资的管理能力提出新的要求。

面对该风险,公司将不断加强以内涵和外延相结合发展战略为导向的综合投资能力建设,积极进行发展模式创新探索,积累对外投资经验,提高企业综合投资管理能力。

3、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的风险:疌泉亚威沣盈产业基金系独立运作主体,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不排除可能涉及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

对于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程序规范,并尽量避免同业竞争,最大程度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基金投资事项筹划和实施过程中,建立有效的防范利益输送与利益冲突机制,健全信息隔离机制,防范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虚假陈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并及时披露基金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亚威智能投资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年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亚威智能投资未发生各类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均认可本次关联交易,认为:

“本次受让江苏疌泉亚威沣盈智能制造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本次受让江苏疌泉亚威沣盈智能制造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允;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可以增加对江苏疌泉亚威沣盈智能制造产业基金(有限合伙)的持有比例,进一步以内涵式发展与外延式发展双轮驱动公司跨越式成长,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江苏疌泉亚威沣盈智能制造产业基金(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0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9:15~15:00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8、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6日

9、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5月6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完备。

(二)议案名称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2020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受让江苏疌泉亚威沣盈智能制造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楼佩煌先生、涂振连先生、吴建斌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2019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相关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提案编码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须本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用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0年5月11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8:3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25200

联系电话:0514-86880522

传真:0514-86880505

联系人:童娟、曹伟伟

2、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三:股东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格式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证券代码:362559

2、投票简称:亚威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审议的除累积投票议案以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股东仅对其中一项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授权表决情况:

如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 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意代理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名称或姓名: 股东账户:

持股数: 出席人姓名:

联系电话:

股东签名或盖章: 日期:

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0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四项准则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 “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衔接规定,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新收入准则

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报,对可比期间信息不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也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公允、准确可靠的财务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该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