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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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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于恩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俊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光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38%,主要原因是本期大钢厂延期回款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期末较期初减少35%,主要原因是本期票据贴现增加所致。

存货期末较期初增加35%,主要原因是本期外购商品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379%,主要原因是本期增值税留抵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加69%,主要原因是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预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75%,主要原因是本期预收货款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未结算所至。

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加414%,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北方铜业货款所至。

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减少84%,主要原因是本期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至。

营业成本本期较上期减少30%,主要原因是本期原材料采购价格下降所至。

财务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75%,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息费用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葫芦岛有色”)转来的由葫芦岛市人民政府、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签订的《偿债协议书》,葫芦岛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葫芦岛有色 12.6229%股权有偿转让给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葫芦岛有色股权将由39%变更为51.6229%,本次股权变动对公司实际控制关系不构成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目前,上述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尚未完成。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董事长:于恩沅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751 证券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0-21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