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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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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733 公司简称:北汽蓝谷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92,010,083.32元,截止2019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89,043,888.82元;2019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6,964,612.25元,截止2019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37,176,370.32元。因此,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公司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

2.1.1公司发展历程和产业贡献

作为国家战略新兴产业之一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开拓者,北汽蓝谷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2009年,是我国首家独立运营、首个获得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的企业。北汽新能源从节能环保到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为目标的发展过程中实现了三年打基础、三年上水平、三年上规模的各阶段发展目标,自2013年以来连续七年保持国内新能源纯电动乘用车的销量第一。

北汽新能源成立十年以来,累计为社会提供了超过近五十万辆新能源汽车,累计行驶里程达一百多亿公里,减少碳排放超过十七亿吨,为节能减排绿色发展做出了贡献,同时也带动了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技术进步,有力助推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在世界范围内从跟跑到领跑的飞跃发展,并带动一批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企业成长为各自领域的佼佼者。北汽新能源在不断提高电池、电机、电控等新能源汽车标志性技术的同时,在5G应用、智能驾驶和智能网联领域探索一系列跨界创新合作。与华为、滴滴及互联网公司紧密联手,建立起了面向未来的生态共同体,互联网和人工智能技术在新能源汽车上的应用能力不断提升。在产业链合作伙伴的支持下,北汽新能源已上市及研发中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在续航里程、充换电、智能化、新材料运用等方面的综合能力不断向上攀升。

2.1.2公司新能源汽车产业布局

北汽新能源拥有整车、核心零部件研发、产品验证、中高端制造、市场销售,产业链协同完整的运营体系。

北汽新能源现拥有青岛、常州、黄骅生产基地和与国际顶级汽车制造商麦格纳公司合资的高端新能源乘用车制造镇江基地;在中国蓝谷、美国硅谷、德国亚琛、西班牙巴塞罗那等地建立了研发中心;拥有网络与实体店全面布局的销售系统;提供出行服务的轻享公司、提供换电储能电池梯次利用的蓝谷智慧能源公司;业务范围涵盖了新能源汽车整车及核心零部件电池电机电控的制造、销售、服务等业务板块以及分时租赁换充电运营、二手车置换等综合服务业务板块,布局智能制造、能源管理、智能网联、智慧出行、智能驾驶等多个相关产业领域。

终端整车业务方面,目前,北汽新能源已推出EU、EX、EC等多个系列十余款新能源纯电动乘用车,全面覆盖A00级到B级市场,产品种类包括轿车和SUV等具有谱系长、品类全的优势,实现了经济型(EC系列)、智能型(中高端,BEIJING品牌系列)、高端智能型(ARCFOX品牌系列)的全覆盖。根据乘联会数据,报告期内A级轿车EU5是国内纯电动乘用车单品销量冠军,且在能源与交通创新中心举办的最优电动车评比中以综合评分第一名入选A级车型“最优”电动车、在第三届“世界智能驾驶挑战赛”中具备“达尔文”系统(公司车载顶层智能设计开发系统)的EU5参赛车表现优异,获得多个奖项。

同时,北汽新能源凭借在新能源汽车领域中长期实践形成的创新发展优势,成为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的重要成员之一,并为中心的科研工作发挥重要支持和有效转化作用。国家组建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一方面为了加强新能源汽车在电动化、智能化、生态化领域涉及的基础技术创新研发、共性交叉技术融合进步、前瞻技术研发的能力;另一方面,为了开展深入研究科研活动以突破关键技术瓶颈,保持新能源汽车综合发展水平的先进性和引领性;同时发挥我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该中心的总目标为打造世界级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策源地、输出地和聚集地。

2.1.3公司引领面向产业未来

北汽新能源已成为国内少数掌握纯电动汽车三电核心技术、集成匹配控制技术,兼具资产规模大、产业链完整、产品线丰富、产品市场应用广的国内新能源汽车企业。经历十年稳定发展,深耕新能源汽车产业,。

目前,中国已经连续四年位居全球新能源汽车产销第一大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新能源汽车是中国由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此愿景正在成为可能。

北汽新能源将秉持“电动化和智能网联化”双轮驱动战略,坚持“高、新、特”的产品发展导向,以建成“世界级新能源汽车科技创新中心”和“世界级新能源汽车企业”为努力目标,使新能源汽车发展成为符合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者满意的美好生活载体,为推动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打造汽车强国贡献力量。

2.2行业情况说明

2.2.1螺旋向上,切换高质量发展

2019年新能源汽车行业面临三重压力,一是汽车市场持续下行的压力,二是新能源汽车补贴急剧大幅退坡导致市场信心不足产生较大市场波动的压力,三是外资品牌、新势力、国内传统汽车企业纷纷进入新能源汽车行业的竞争压力。同时新能源汽车企业内部面临电动化及智能化技术创新、新一代产品研发、市场占有的扩张压力,新能源企业经营面临巨大挑战,但这是新兴行业螺旋式向上发展的必经阶段。

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时代发展理念指引下,新能源汽车作为国家战略型新兴产业,在政策保障、技术进步、市场认知度迅速提升、绿色环保等多因素的推动下,新能源汽车保持了快速发展的态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19年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为120.6万辆,占世界新能源汽车销量的一半以上。世界范围内新能源汽车2019年销量为220万辆,同比增长了近10%,特别是欧洲主要国家随着碳排放限制趋严和新能源补贴增加,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显著提升。国内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由探索阶段的政策驱动到现阶段的政策驱动和市场驱动的统筹推进,促使新能源汽车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的高质量发展。

2.2.2政策引领,护航行业有序成长

目前国家在法律法规、购车环节、使用环节、基础设施等方面对新能源汽车行业进行了较大力度的财税政策支持,并以资源开放和完善的方式从微观到宏观为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了巨大发展空间。

2.2.2.1新能源购置补贴和购置税免征

我国在2009年开始制定并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2013年补贴开始呈现多样化,并通过提高技术门槛和逐步退坡方式引导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我国自2014年9月起至今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020年3月31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至2022年12月31日。该政策一方面能够有效缓解疫情对国内汽车产业带来的冲击,另一方面,也有效降低了产业链成本压力,给予具有核心研发技术的企业更多的成长空间。

2.2.2.2双积分政策

为了在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完全退出后行业支持发展政策的延续性,工信部于2017年出台了《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简称“双积分政策”),以市场化交易来替代补贴机制。

2019年7月,工信部公布《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提出:1)允许新能源积分能够结转,有效期3年;2)降低BEV单车积分,提升新能源积分获取难度;3)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4%、16%、18%。意见的出台进一步加大了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力度。

2.2.2.3路权

2019年12月,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鼓励地方政府加大公共服务、共享出行等领域车辆运营支持力度,给予新能源汽车通行、使用等优惠政策”,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的持续扩大,从路权资源等使用环节进行鼓励的模式将接力财政补贴,成为新能源汽车行业政策支持的主要特征。

2.2.2.4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快推动充换电、加氢、信息通信与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互联互通水平和使用效率,鼓励商业模式创新,营造新能源汽车良好使用环境”。

大力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将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的不平衡情况得到有效扭转,进而为新能源汽车产生更大的市场空间。

2.2.3优质供给,加速行业高端升级

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公布了燃油车禁产时间表和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目标,欧盟也通过立法明确了分阶段严格的碳排放减排目标,包括大众、戴姆勒、宝马等世界传统汽车巨头一致表示智能电动化是汽车企业未来的唯一选择,并发布了电动化转型的投资和产销规划,全球新能源汽车发展浪潮在即。

我国加快实行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市场化进程的开放措施,取消了外国企业进入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限制、取消股权比例限制、给予外国企业国民待遇、优化营商环境。同时作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所具有的吸引力加速了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全球市场优质供应链、技术和资金向中国市场的集聚。

伴随着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补贴退出进入到“后补贴时代”,外资品牌车厂的优质供给推出及国内新能源汽车企业竞争加剧,将加速行业向高端升级的步伐,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资源进一步集中到技术、产品、资金、品牌等综合优势企业。

2.2.4低碳科技,强化行业长期趋势

2019年在海南举行了世界第一届新能源汽车大会,大会围绕“新时代、新变革、新产业”的主题,凝聚共识,推动合作。国家主席习近平给大会致贺信指出,当前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孕育兴起,新能源汽车产业正进入加速发展的新阶段,不仅为各国经济增长注入强劲新动能,也有助于温室气体排放应对气候变化挑战,改善全球生态环境。习近平主席强调,中国坚持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道路、愿同国际社会一道,加速推进新能源汽车科技创新和相关产业发展,为建设清洁美丽世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更大贡献。

中国新能源汽车企业已经建立了先发优势和规模优势,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体系完善、品牌质量的提升、关键技术的不断突破、充电设施的大规模建设、5G通讯、智能驾驶、智能网联技术的不断进步及快速应用,加之新能源汽车本身具有的节能环保、使用费用远低于汽油车的天然优势以及消费升级的趋势,将使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成为引领汽车行业未来的趋势不可逆转。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公司子公司卫蓝投资合并蓝谷麦格纳,因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故对各期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1销量持续领跑,产品结构优化。2019年,公司实现销量15.06万辆,连续七年保持中国纯电动汽车销量第一。产品向上效果明显,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搭载“达尔文系统”新一代A级车型EU5获得市场认可成为畅销车型。

1.2着力推进产品研发能力提升,实现技术向上、产品向上。按计划完成新车型的试验、制造,加速新品开发上市工作。基于达尔文系统,推出了“全智能长续航纯电SUV”-EX5、EX3和B级轿车EU7三款新品。推进产品平台化与零部件模块化开发,加速智能网联、三电核心技术掌控,发挥新建成的试制试验中心强大的先进试验及验证能力,提升新车型及核心部件验证质量。全球首款无模组动力电池包于9月份发布并已应用于EU5车型上。公司智能网联技术通过了国际赛事的考验,在第三届世界智能驾驶挑战赛上荣获优异成绩。

在动力系统核心业务模块,公司子公司蓝谷动力系统分公司坚持纯电动技术路线为主,扩展插电式混合动力及48V微混技术路线的三线并举技术路线,以及电池+电驱动双核作战战略。其电池产品在技术、安全、性能、质量等方面均优于行业平均水平,未来为公司在面对优质资源短缺、成本压力巨大的行业浪潮中,承担好优质资源保障任务,体现出电池系统自主设计制造的技术及成本优势。

截止2019年底公司累计申请专利4644项(研发人员人均申请专利2.2件)、授权专利2,740项,授权发明专利611项,企业标准1855项、主导参与的已发布的外部标准38项。先后获得世界环保组织国际碳金总奖、世界电动汽车质量金奖、亚洲质量卓越奖、中国汽车工业科学技术一等奖、中国专利优秀奖、国家级技术发明奖、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质量领军企业、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北京科学技术一等奖、中国汽车工业科学技术二等奖。

1.3着力打造以客户为中心的全过程质量管控能力,实现质量持续改善。完善质量体系,加大重点节点质量管理,更加重视消费者对感官品质的需求。严把产品设计质量,提升零部件质量管控,加强整车生产过程质量管控与交付质量,注重售后质量采取更主动的措施使客户满意,全面提升产品质量水平。通过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管控,新产品实物质量在2019年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在11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中国新能源汽车质量论坛上,EU5荣膺“纯电动A级轿车市场满意度”第一名。

1.4提升品牌影响能力,实现品牌向上。北汽新能源2019年03月在日内瓦车展首发高端品牌ARCFOX,并于04月在上海全面亮相,引起行业各届高度关注。ARCFOX品牌以“生而破界”的品牌理念,“无界美学”、“人本科技”“极致体验”的品牌价值,打造来自中国的世界级高端智能纯电动汽车,致力于引领电动化与智能化深度融合的新时代。

在北汽集团的授权支持下在原有品牌基础上推出了BEIJING(北京)品牌,开启了品牌升级新路径。世界品牌实验室发布的中国500家最具价值品牌榜,BJEV成为连续两年唯一上榜新能源车企。实现了双品牌发展路径。北汽新能源被世界品牌实验室及其独立的评测委员会评测为“2019年(第十六届)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品牌价值评估为372.65亿元人民币,位列第174名。

1.5强化营销业务,大力开拓市场。2019年网络渠道进一步拓展,同时围绕客户体验,持续创新营销模式,构建服务生态,助力市场空间拓展。报告期内连续多月荣登国内纯电动轿车销量榜首;扎实推广换电模式,建站90座,为换电出租车的进一步普及创造条件,为换电商业模式的推行奠定基础。售后服务方面,连续五年荣获中国质量协会CASCI售后服务满意度桂冠。

1.6深化成本管控,实现管理能力提升。在补贴大幅下降的情况下,产业链企业积极支持公司生产经营指标实现,协同开展降低成本费用工作,共度时艰;公司全部门、全人员、全环节层层担指标通过预算、核算、分析、考核等手段对运营中的设计、采购、制造、物流、销售等环节全方位全过程进行目标成本严格控制。

公司从年初全面降本工作,推行全员降成本改善活动,共提案数万条,全年完成降成本目标,为公司实现当期经营指标做出重大保证。

公司成立专门组织,加强补贴及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

1.7公司秉承开放与共享理念,以和合共生的伙伴协同聚合资源。推进与核心供应商的紧密合作,加快供应链产业布局和产业链协同,稳定供应渠道;加大开放合作力度,完成与相关领域先进企业合作项目落地,与麦格纳合作成立技术和制造两大合资公司,ARCFOX品牌的第一款新车N60已于12月30日在镇江合资工厂完成试生产首车下线;与华为合作成立了“1873戴维森创新实验室”,面向下一代的世界级智能网联电动汽车技术开发稳步推进,合作开发的技术成果将结合ARCFOX品牌产品推出陆续亮相;联合百度携手开展车联网安全技术研究;与宁德时代就新能源汽车长质保电池供应、动力电池核心技术研发等方面签署了深化战略合作协议;与滴滴合资成立的京桔公司,使公司产品在网约车市场领域实现了广泛应用。

1.8加快资本金融运作,积极开展融资工作,保证公司运营资金安全。完成了募集配套资金,实施了债务融资,满足了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1.9打造智力资源优势,以合理的人才梯队建设强化执行。一方面,加强研发人员、制造人员、市场营销人员及高端人才的招聘。另一方面,通过内部培养,特别是公司重点项目来锻炼和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管理、敢打硬仗的骨干,保证人员专业水平与公司发展目标相匹配。通过考核强化执行能力。完善“识才、选才、用才、励才”机制。

1.10管理升级一以贯之,一体化管理思想贯穿始终。公司始终强化内部资源协同和一体化管控,促进经营管理能力提升,成立了经营计划能力提升重点项目组,从产品规划、项目管理、销售计划、生产管理、资源保障、资金保障等方面着手优化经营计划管理方案,达到了预期效果。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4.1.1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10。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不应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应当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除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外,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金融负债的会计政策并无重大影响。

2019年1月1日,本公司没有将任何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也没有撤销之前的指定。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法”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根据实际已发生减值损失确认减值准备的方法。“预期信用损失法”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

?租赁应收款;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除某些特定情形外,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于2019年1月1日,金融资产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对比如下:

于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时金融工具分类和账面价值调节表如下:

本公司将根据原金融工具准则计量的2018年年末损失准备与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确定的2019年年初损失准备之间的调节表列示如下:

4.1.2新债务重组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修改了债务重组的定义,明确了债务重组中涉及金融工具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准则,明确了债权人受让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初始按成本计量,明确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时不再区分资产处置损益与债务重组损益。

根据财会[2019]6号文件的规定,“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不再包含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新发生的债务重组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9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新债务重组准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未产生影响。

4.1.3新非货币性交换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交换准则”),明确了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的概念和准则的适用范围,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同时完善了相关信息披露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9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不进行追溯调整。

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未产生影响。

4.1.4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8年6月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财政部于2019年9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同时废止。根据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资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文进行调整。

该会计政策变更由本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的九届九次董事会会议批准。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4.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