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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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0-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同济堂 公告编号:2020-020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收到有效表决票9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核心子公司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堂医药”)地处武汉市,同时下属多家子公司分别处于被封禁疫区,且有部分控股子公司至今仍处于疫情防控级别较高湖北、北京等的地区。目前虽然武汉、北京等地通道已基本恢复正常,但进出疫情防控级别较高的区域尚需进行核酸检测并实施医学隔离14天等疫情管控措施。为配合各省市系列新冠肺炎疫情管控举措,公司、下属子公司全面复工时间延迟,且会计师无法按原计划时间进驻各子公司现场实施后续审计工作,公司确因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按原计划完成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无法及时编制并按期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

公司拟将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日由2020年4月24日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同济堂 公告编号:2020-021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原预计披露日期:2020年4月24日

● 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延期后的披露日期: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的披露日期:2020年04月28日

一、审议程序情况

经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审计程序尚未完成,公司难以按原计划完成年报相关工作,客观上无法按规定按原预约日披露经审计的2019年年度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22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做好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上证发[2020]23号)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一致同意将公司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披露日期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

二、延期披露说明

(一)无法按期披露的原因

2020年1月以来,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国多地先后实施封城封路等交通禁行管制及人员隔离管制管控举措,公司核心子公司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堂医药”)地处武汉市,同时下属多家子公司分别处于被封禁疫区,且有部分控股子公司至今仍处于疫情防控级别较高湖北、北京等的地区。目前虽然武汉、北京等地通道已基本恢复正常,但进出疫情防控级别较高的区域尚需进行核酸检测并实施医学隔离14天等疫情管控措施。为配合各省市系列新冠肺炎疫情管控举措,公司、下属子公司全面复工时间延迟,且会计师无法按原计划时间进驻各子公司现场实施后续审计工作,公司确因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按原计划完成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无法及时编制并按期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

(二)受疫情影响事项及程度

疫情爆发前预审期间虽完成新疆、湖北、江苏、安徽、浙江的12家公司及子公司部分现场审计工作,但疫情爆发导致后续整体审计工作时间计划延迟,具体包括:

1、受到政府封城管制和居家隔离政策的影响,公司复工时间推迟。公司主要业务经营区域位于此次疫情中心湖北省,且公司大部分员工为湖北籍,公司原定复工日期为2月1日,受到疫情影响,公司各子公司4月8日起才逐步开始复工,年报审计工作配合衔接相关人员开始相关工作,导致延迟了67天。

2、审计组成员与公司各子公司所处区域存在地域隔离。与其他主要经营区域位于湖北省内的公司不同,负责公司审计的会计师隶属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西分所,审计项目组成员共有15名,疫情期间位于广西、湖南、福建等地,无法在湖北省解除封闭前进入公司和子公司开展现场工作。会计师原定于2020年2月1日起逐步进场工作,截止到2020年4月17日,仍有部分子公司现场审计工作尚未开展,延迟了超过76天。

3、公司子公司较为分散,部分地区进驻现场工作需要按防控管制规定再次隔离。公司25家合并报表单位中,部分公司已于2020年2月10日开始以线上办公方式逐步开展相关非现场审计工作,但尚有8家湖北子公司、1家北京子公司、1家江西子公司、1家河北子公司、1家上海子公司、1家广东子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人员无法按原计划时间进驻各公司实施审计工作程序。以上13家尚未开展现场审计工作的公司及正在继续实施审计工作的6家子公司合计营业收入、净利润在合并报表占比均超过50%。导致相应子公司财务报表未能按期审定,公司合并报表审计进度受到严重影响。根据目前的政策,进入北京和河北省等区域需要再次隔离14天。

4、子公司无法及时开展审计,导致公司合并报表所有科目受到影响。部分尚需实施现场审计工作的子公司审计进程受到了严重影响。包括针对公司及部分子公司重要内部控制流程实施控制测试、重要银行询证函实施跟函程序、实施计划的现场走访程序、实施函证及未收到的回函的替代性程序、实施检查记账凭证和原始单据等细节测试、实施上述审计程序后的进一步审计程序以及报告阶段的审计程序等在内的重要审计程序。在现有疫情状况不出现明显变化的情况下,以上审计工作尚须66天左右完成。其中包括:对往来询证及银行询证和核查10天;检查原始凭证及合同、支持性文件等审计工作预计22天;现场走访预计7天;完善底稿并打印工作底稿预计7天,审计工作底稿送审核15天(包含三级复核),复核反馈意见回复及整理预计5天。综合上述原因,公司及子公司审计工作受影响最小的延迟了67天,受影响最多的子公司审计工作延迟超过了80天,导致审计机构无法在2020年4月30日前出具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在疫情期间公司配合会计师进行了一系列非现场审计工作的情况下,尚须66天左右完成全部审计工作,预期在6月25日前完成审计报告,公司将在6月25日至6月29日进行以审计报告为基础的年度报告完善工作、财务数据核对工作、董事会的召开和审议。故公司将年度报告披露日由2020年4月24日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延期了67天。

三、当前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公司已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具体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团队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西分所。

截止目前,已完成的工作如下:

1、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已完成审计风险评估与审计计划阶段工作;

2、已于疫情爆发前对公司及地处新疆、湖北、江苏、安徽、浙江的12家子公司开始实施预审、现场盘点等工作;

3、疫情期间尽可能通过互联网、电子邮件及在线电话等多种创新工作方式对余下13家子公司逐一执行检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穿行测试等非现场审计工作。

4、经与会计师紧密沟通配合,目前也已完成公司在新疆的6家公司现场审计工作;

正在进行的工作如下:

1、位于湖北、江苏、安徽、浙江的6家子公司现场审计工作。

2、位于湖北、北京、江西、河北、上海、广东的13家子公司的预审工作。

尚待开展的工作如下:

位于湖北、北京、江西、河北、上海、广东的13家子公司的现场审计工作。

四、应对措施及预计披露时间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年报披露工作,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形势,针对年报审计工作出现的困难,公司已做出了如下应对:

1、评估疫情对年报相关工作的影响,疫情期间始终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联络,及时调整和优化年报工作计划和流程安排;

2、按会计师提供的资料清单及审计要求通过互联网、邮件、电话、远程线上办公等多种方式密切配合提前做好相关事项的准备,为审计工作开展提供支持和便利;

鉴于目前疫情已有缓解,公司将与大信事务所在严格遵守审计相关准则的前提下密切配合,并拟采取的应对如下:

1、加强沟通,进一步优化审计程序,有效利用现场审计工作时间,保质保量执行远程方式下未执行的审计程序,以加快后续审计进展;

2、配合会计师审计要求加紧完成各类函证和回函相关工作;

3、配合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进行释疑说明;

4、配合会计师的审计要求,核查凭证并完善审计底稿资料;

公司及子公司审计工作受影响最小的延迟了67天,受影响最多的子公司审计工作延迟超过了80天,根据调整后的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在现有疫情状况不出现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全部审计工作尚须66天左右完成,预计将于6月下旬完成审计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22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做好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上证发[2020]23号)的相关规定,经与审计单位沟通,公司决定将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披露日期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

五、会计师事务所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延期披露2019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认为: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19年年度报告延期披露的公告所述与年报审计相关事项属实,本所未能按期出具审计报告确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原因,如果后续不出现严重影响审计工作进度且无法合理预见的情况,在贵公司积极配合下,我们拟于2020年6月25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六、上网公告附件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说明(大信备字[2020]第29-00004号)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本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