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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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临2020-050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举行,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陈瑞年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编号:临2020-051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编号:临2020-052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2日

附件:

陈瑞年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职于南京飞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通物产集团公司,华通上海物产有限公司,华通有色金属现货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现任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贸易事业部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郭静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具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职于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首创龙基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圣诺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启迪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现任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编号:临2020-051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陈瑞年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陈瑞年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瑞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2日

附件:

陈瑞年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职于南京飞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通物产集团公司,华通上海物产有限公司,华通有色金属现货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现任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贸易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编号:临2020-052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郭静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静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郭静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45号雍贵中心D座9层

联系电话:010-84927035-803

传真:010-84928665

电子邮箱:guo.j@snencn.cn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2日

附件:

郭静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具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职于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首创龙基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圣诺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启迪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现任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