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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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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6版)

(2) 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3)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4)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3. 新收入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 收入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 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 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 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 收入准则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规定,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4. 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公司对部分会计政

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21日,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等银行申请人民币79,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一、申请授信额度具体事宜

为了保证公司2020年资金流动性,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支持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79,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综合授信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进出口押汇、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以上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本年度银行授信融资采用信用、抵押等担保方式。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审核批准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抵押、担保、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及担保事项,自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上述授信额度。

本次申请授信事项需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意见

2020年4月21日南通海星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全体董事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等,认为此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能有效防范风险,决策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宜。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人民币79,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宜。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2020年度计划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

币35,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本次担保系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公司2020年度拟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额度内,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议案尚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健

注册资本:12,600万元

住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519号

主营业务:生产电极箔、专用电源、机电设备、电控装置;装卸服务;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

主要股东: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联力企业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5,757.25万元,负债总额为8,977.07万元,营业收入为34,887.53万元,净利润为4,317.25万元。

(二)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健

注册资本:4,000万元

住所:四川雅安工业园区

主营业务:电子铝箔及其生产设备的生产、加工销售和进出口;投资服务。

主要股东: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1,869.98万元,负债总额为23,429.52万元,营业收入为59,715.82万元,净利润为4,103.57万元。

(三)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和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由于担保合同要到实际融资时与融资合同一并签署,因此具体担保内容和形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本次担保有效期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长远发展战略。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拟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额度内,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0年度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长远发展,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积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4,104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10.95%,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新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及投资建设新一代超高比容长寿命铝电极箔

产业化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高性能低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

● 新项目名称及投资总金额:5G领域用新一代超高比容长寿命铝电极箔产业化项目,总投资20,616.00万元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6,000万元

● 新项目建设期:分阶段实施,建设期30个月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19日核发的《关于核准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2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2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9,360,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46,319,000.00元(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13,521,000.0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9,520,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2019年8月6日出具了天健验[2019]255号《验资报告》。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二)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本次拟部分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高性能低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13,220.00万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2,556.69万元,剩余募集资金10,663.31万元;本次拟变更6,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5G领域用新一代超高比容长寿命铝电极箔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涉及变更投向的金额及其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总筹资额的比例为12.78%,本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建设新一代超高比容长寿命铝电极箔产业化项目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本次拟部分变更的“高性能低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系由公司子公司海一电子在其现有厂区内实施,原计划建成达产后新增年产高性能低压腐蚀箔650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项目主要用于配套“高性能低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所需的低压腐蚀箔。

项目原计划总投资13,22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0,537.00万元,流动资金2,683.00万元。项目计划投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拟定的建设期为18个月,预计项目建成满负荷生产后每年实现收入11,856.00万元、净利润1,306.70万元。

项目目前已建成126万平方米的高性能低压腐蚀箔生产能力,截至2020年3月31日,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二)本次部分变更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本次拟变更部分“高性能低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资金的原因系该项目原计划主要用于配套提供“高性能低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所需的低压腐蚀箔原料,结合今年以来全球及国内经济环境日益复杂、经济增速放缓的趋势,公司拟充分利用原有低压腐蚀箔富余产能配套部分低压化成箔募投项目的原材料需求,从而在减少“高性能低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投资规模的情况下总体能够达到低压腐蚀-化成工艺产能的匹配。同时,本次变更有利于更好地集中资源,贯彻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先投资于具有广泛市场前景的5G领域用新一代超高比容长寿命铝电极箔项目。经过审慎研究考虑,公司拟缩减“高性能低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的投资金额,变更其中6,000万元的投资额用于“5G领域用新一代超高比容长寿命铝电极箔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其余资金仍用于原项目建设。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符合当前市场环境,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

三、详细介绍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5G领域用新一代超高比容长寿命铝电极箔产业化项目

实施主体: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518号的公司厂区内

建设内容:项目计划投资20,616万元,拟购置智能化生产线、扩散渗析器、高效提纯机等设备275台(套),形成生产线8条,同时配套废酸提纯,浓缩等环保设施,实现资源循环利用。项目达产后可形成年产1,100万m2的生产能力。

项目产品:项目产品是5G领域用高性能铝电容器的关键基础材料,对电容器的小型化、使用寿命、温频特性、耐纹波特性、极端工况下可靠性等指标起到关键作用,直接决定了电容器性能水平,占据电容器制造成本的30%-40%,在整个产业链中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最高。以项目产品作为核心材料制成的新一代高性能铝电解电容器,具有明显应用优势,相比传统铝电解电容器,优点如下:(1)等效串联电阻小、损耗低,电流通过能力强;(2)温度特性好,特别在极端温度条件下;(3)频率特性好;(4)耐纹波电流能力强;(5)满足电容器小型化要求。目前,此类电容器受到高端电子产品零配件制造商的青睐,在5G全产业链中有着广泛应用。

2、项目投资明细

项目计划总投资20,616万元,其中:机器设备投资14,846万元,相关配套投资1,010万元,研发费用投入1,5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000万元。项目投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3、项目资金来源及投资方式

本项目拟使用募投项目“高性能低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变更的6,000.00万元先期投入,剩余资金缺口拟通过自筹等方式补足后陆续实施。

4、项目实施计划

按照国家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确保建设前期工作质量,做到精心设计、安装及调试,强化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将专门成立项目领导组,统筹规划和组织推进整个项目工作,领导组下设土建工程组、生产设备组、配套工程组,各组明确职责分工、质量要求、成本目标、时序进度,从方案论证、供应商选择、过程控制到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的各个环节,严格、科学、合理的展开各项具体工作,保证项目建设有序、高效、保质推进。本项目拟分阶段实施,建设期为30个月。

5、项目投资效益分析

本次投资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在5G领域铝电极箔产品的优势,抓住5G建设及信息通信产业蓬勃发展的历史机遇,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本项目建设期为30个月。预计项目完全达产后,新增年销售收入30,693万元,年净利润3,464万元。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项目市场前景及可行性分析

1、下游市场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电极箔是铝电解电容器的关键原材料,属于国家鼓励和重点支持的电子元件功能材料领域的典型代表。电极箔的性能直接影响铝电解电容器的容量、漏电流、损耗、寿命、可靠性、体积大小等关键技术指标,在铝电解电容器生产成本中的占比也相对较高,因此铝电解电容器及其终端应用领域的市场需求直接影响电极箔产业的发展规模。

2019年,我国5G正式商用,行业发展进入快车道,本项目产品满足未来5G应用领域对于铝电解电容器提出的大容量、小型化、超高可靠性等严苛要求,是公司紧跟通讯技术发展推出的新一代高性能产品。随着5G建设的加速,其在基站、智能家居、车载电子及军工及国防等方面将迎来巨大的发展机遇,使用需求将不断提升,市场前景广阔。

2、项目具备实施的各项条件

公司作为国内规模领先、技术领先的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生产企业,在研发水平、生产经验、营销网络等方面具备了实施项目的各项必备条件。在研发水平方面,公司形成了集自主工艺研发、高效生产线研发设计以及控制系统研发为一体的研发体系,本项目核心技术成果依托自身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公司已拥有多项相关发明专利。在生产经验方面,经过多年积累,公司现有生产线工艺流程成熟,岗位分工明确,制定了有效的质量控制程序和生产管理制度。在营销网络方面,公司建立了电极箔行业知识和营销经验兼备的销售团队,并凭借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过硬的产品质量、成熟的客户服务体系,与国内外众多知名电容器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因此,公司已具备项目实施的各项必要条件。

3、超高比容长寿命铝电极箔系行业重点发展方向

针对5G产业链的发展带来的应用趋势,行业内重点在电极箔的比容、强度、漏电流、使用寿命等性能上寻求突破,确保新一代产品能够实现电容器小型化、低阻抗、长寿命、极端工况下稳定工作等诸多性能优点,满足5G领域应用需求。目前,以JCC、KDK为代表的日本企业,在高性能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领域深耕多年,有着深厚的技术积累,处于垄断地位。项目着力解决国产铝电极箔的容量、漏电流、温频特性、使用寿命等共性问题,突破制约行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改变目前电极箔领域对外技术依存度高、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创新成果产业化不畅的现状。项目的实施可有效解决我国高性能铝电极箔的“卡脖子”问题,实现电子信息产业关键基础材料自主保障。

4、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大力支持行业的发展壮大

国家发改委于2017年1月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年版)》,明确将“电容器铝箔”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本项目的主要产品为中高压腐蚀箔,是铝电解容器的关键材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2018年,江苏省政府发布《智慧江苏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了“支持5G布局,率先实施5G实验和商务服务”;2019年,江苏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明确指出“加快5G芯片、元器件等上下游产业的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这些都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二)风险提示

1、行业政策风险

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行业是我国电子基础产业之一,属于国家重点发展和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我国各部委推出了一系列产业政策,支持电子元件材料行业的发展。相关政策有利于行业的有序规范和健康成长,但同时也使得项目在投资运作的过程中可能面临来自于宏观经济、政策法律、行业周期、监管政策等多方面影响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如果未来国家扶持政策以及相关行业准入、技术标准发生不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变化,可能会给项目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的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电极箔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尽管公司抓住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加速发展的契机,依托节能照明、消费电子、通讯、汽车工业、工业机电等国民经济关键行业的持续发展,与国内外知名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在电极箔行业积累起了较强的竞争优势,但仍面临部分行业内先进电极箔制造商的竞争。如果公司不能继续抓住市场发展机遇,实现产品技术与规模的升级,持续提高在电极箔行业的综合竞争力,可能会在行业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3、项目未来经济效益实现风险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具有良好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基础,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国家政策变化、市场因素变化、经营不及预期甚至疫情影响等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工期延误、建设周期超出预期、项目终止、实际投资总额超过投资概算,进而造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未来经济效益与预期产生偏离的风险。

五、项目审批情况

本次变更后的项目已取得南通市通州区行政管理局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可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及公司的发展战略。上述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因此,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拟投资的项目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公司针对上述事项已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程序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5、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说明报告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9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及金额: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雅科技”)增资16,000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增资8,00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以自有资金增资8,000万元用于补充中雅科技流动资金,增资后,中雅科技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0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构成公司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中雅科技进行16,000万元增资,其中以募集资金增资8,00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以自有资金增资8,000万元用于补充中雅科技流动资金。本次以募集资金对中雅科技增资8,000万元符合《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以中雅科技为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投资计划,本次增资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21号)的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0.18元。截至2019年8月2日,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529,36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相关费用人民币45,918,140.00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83,441,86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6日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闸支行资金账户(账号539173533903)人民币483,441,860.00元。另扣减审核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13,521,000.00元(不含税)以及前期已预付的保荐费400,860.00元后,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9,520,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字(2019)第255号《验资报告》,并存放于公司开立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二、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拟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中雅科技进行16,000万元增资,其中,以募集资金增资8,00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以自有资金增资8,000万元用于补充中雅科技流动资金,增资后,中雅科技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0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四、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子公司增资属于募集资金按既定计划进行使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的情形,有利于增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资本实力,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但仍然可能面临市场、经营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管理层将采取积极适当的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增资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以募集资金增资的款项将打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专户管理,以自有资金增资的款项将打入中雅科技基本户。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按照董事会授权,及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七、专项审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星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海星股份以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中雅科技进行增资,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增资事宜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中雅科技进行增资,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增资事宜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0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5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5日

至2020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在 2020年 4 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5月8日 9:00-11:30,13:00-16: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518号,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电话:电话:0513-86726111,传真:0513-86572618。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提供上述(一)、(二)相同的资料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0年5月8日下午16:00。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人:葛艳锋

2、电话:0513-86726111

3、传真:0513-86572618

4、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 518 号

5、 邮编:226361

6、 电子邮箱:gyf@haistar.com.cn

(二)其他:

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