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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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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2版)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等。具体情况如下: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王伦刚先生、质量控制负责人吕凯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伦刚先生和马春明先生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1)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王伦刚先生从业经历

王伦刚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有24年以上的执业经验,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2年, 至今主持、参与或复核过南山铝业(600219)、好当家(600467)、滨化股份(601678)、英洛华(000795)、兴民智通(002355)、康普顿(603798)、特锐德(300001)、汉缆股份(002498)、普洛药业(000739)等十余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并在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重大重组审计、大型国企审计等方面具有多年丰富经验,无兼职。

(2)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从业经历

吕凯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8年以上, 主持、复核过永泰能源(600157)、隆基机械(002363)、益生股份(002458)、惠发食品(603536)、兴民智通(002355)、山东赫达(002810)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并在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重大重组审计等方面具有多年丰富经验,在其他单位无兼职。

(3)拟任签字会计师马春明先生从业经历

马春明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5年,主持、参与过*ST金泰(600385)、青岛中程(300208)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并在上市公司重大重组审计、大型国企审计等方面具有多年丰富经验,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王伦刚先生、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拟签字会计师马春明先生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等,并符合独立性要求。

(三)审计收费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的2019年度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50万元。2020年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0年审计费用公司将依据上述定价原则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按时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同意公司续聘其担任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经公司独立董事核查,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董事会召开会议审议续聘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385 证券简称:*ST金泰 公告编号:2020-013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2019年度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完成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济南金达药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药化”)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现就标的资产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9年12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的议案。2019年12月16日,金达药化完成了标的资产过户的工商变更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北京新恒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恒基投资”)所持金达药化100%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完成交割。依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本次交易共需支付8,000万元交易对价款,公司依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已向新恒基投资支付8,000万元股权转让款。

二、业绩承诺内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金达药化股东全部权益(100%股权)虽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但对纳入评估范围的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及药品生产批号和生产技术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评估值为558.81万元。本次重组交易对方新恒基投资对金达药化业绩承诺资产(业绩承诺资产指纳入评估范围的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及药品生产批号和生产技术)在2019、2020、2021年度实现的业绩进行了承诺并作出可行的补偿安排。

依据公司与新恒基投资于2019年12月9日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本次交易利润承诺的承诺期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3个会计年度(含本次交易实施当年),即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上述补偿期内金达药化业绩承诺资产(即纳入评估范围的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及药品生产批号和生产技术)预测净利润数额分别为579.59万元、298.83万元、80.71万元。

公司与新恒基投资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

三、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专字(2020)第000086号《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

新恒基投资业绩承诺完成比例为100.09%,业绩承诺方新恒基投资完成了2019年度业绩承诺,无须进行业绩补偿。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385 证券简称:*ST金泰 公告编号:2020-014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本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7年度、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4月2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从“山东金泰”变更为“*ST金泰”。

二、公司 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20)第000195号】,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25,734.02元, 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71,911,170.78元。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公司认为,公司2019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公司2019年度报告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也已消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四、公司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

鉴于公司存在以下情况,可能导致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2019年度,公司实施了以现金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新恒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济南金达药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药化”)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金达药化于2019年12月16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达药化作为公司主要经营实体,置入上市公司后运营时间较短,公司经营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以及房屋出租业务收入规模较小,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20)第000195号】,强调事项段为“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2所述,2019年,山东金泰完成对济南金达药化有限公司的全资收购,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得到较大改善,由于山东金泰本部经营困难,不能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职工的薪酬和社保费未按时发放和缴纳,截止2019年12月31日,山东金泰拖欠职工的薪酬以及欠缴社保费、税款及滞纳金合计9,210.15万元。山东金泰已经在财务报表附注十四、2披露了公司管理层针对这些事项和情况的应对计划。我们认为,上述事项的未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385 证券简称:*ST金泰 公告编号:2020-015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由公司循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流动资金所需,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其年化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年利率,收益类型浮动收益型,投资风险可控。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相关事项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切实确保资金安全。措施如下:

1、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理财产品的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项目进展等情况、通过建立台账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等。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低风险型产品。

公司开展理财业务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1、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

2、有效期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将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840.54万元,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额度,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50.90%。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主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金达药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药化”)实施,金达药化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通过适度的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合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现行相关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四、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委托理财事宜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因此实际收益无法预期。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说明:2019年公司实施了以现金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新恒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济南金达药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药化”)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金达药化于2019年12月16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理财事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达药化实施,主要发生在2019年12月16日前,故对上述理财额度不适用。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二日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9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为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现将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主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2所述,2019年,山东金泰完成对济南金达药化有限公司的全资收购,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得到较大改善,由于山东金泰本部经营困难,不能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职工的薪酬和社保费未按时发放和缴纳,截止2019年12月31日,山东金泰拖欠职工的薪酬以及欠缴社保费、税款及滞纳金合计9,210.15万元。山东金泰已经在财务报表附注十四、2披露了公司管理层针对这些事项和情况的应对计划。我们认为,上述事项的未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这些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针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相关说明

由于公司本部经营困难,不能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职工的薪酬和社保费未按时发放和缴纳,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拖欠职工的薪酬以及欠缴社保费、税款及滞纳金合计9,210.15万元,会给公司的发展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解决措施如下:

2019年度,公司完成了以现金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新恒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济南金达药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药化”)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金达药化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交易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会计准则,金达药化2019年度全年财务数据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医药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得到较大改善,公司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随着公司经营计划的开展,盈利的增加,以及财务状况的有效改善,公司将妥善解决拖欠职工的薪酬、社保费、税款及滞纳金。

特此说明。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2019年年报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对本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我们在对公司有关会计资料及信息进行必要的了解和核实后,针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13,219,735.82元。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规定,拟定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2019年度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报表数据的独立意见。

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2019年度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报表数据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数据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2、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追溯调整事项。

四、对2019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对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将督促董事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拖欠职工的薪酬、社保费、税款及滞纳金,尽快消除不利影响,维护公司、职工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经核查,我们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董事会召开会议审议续聘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以现金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新恒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济南金达药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药化”)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金达药化于2019年12月16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现就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积极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金达药化于2019年12月16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后,公司及时对金达药化的执行董事进行改选,并向金达药化委派财务负责人,完成了对金达药化在人员、财务等方面的整合;至2020年一季度末公司完成了对金达药化在资产、股权结构等方面的整合,整合实施顺利,与前期计划相符。因此,我们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 冯全甫 刘学民 姜晶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

关于对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

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和信专字(2020)第000083号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金泰”或“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0年4月20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和信审字(2020)第000195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18年修订)》,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主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2所述,2019年,山东金泰完成对济南金达药化有限公司的全资收购,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得到较大改善,由于山东金泰本部经营困难,不能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职工的薪酬和社保费未按时发放和缴纳,截止2019年12月31日,山东金泰拖欠职工的薪酬以及欠缴社保费、税款及滞纳金合计9,210.15万元。山东金泰已经在财务报表附注十四、2披露了公司管理层针对这些事项和情况的应对计划。我们认为,上述事项的未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这些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

(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二)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4 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适用时,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山东金泰已经在财务报表附注十四、2中披露了相关事项,以及公司管理层针对这些事项和情况的应对计划。我们认为这些事项未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

三、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山东金泰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

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对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无具体金额的影响。

四、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是否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截止本说明出具日,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不存在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况。

本专项说明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济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

22020年4月20日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

关于2019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为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对董事会作出的《关于2019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出具如下意见:

1、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对审计报告没有异议。

2、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该专项说明表示同意。

3、监事会要求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落实相关应对措施,妥善解决拖欠职工的薪酬、社保费、税款及滞纳金,切实维护好公司、职工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