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4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0版)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5月20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2,628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奥路777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法定代表人谭旭光,主要股东为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经营范围包括“公路运输。(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组织本集团成员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各种载重汽车、特种汽车、军用汽车、客车、专用车、改装车、发动机及机组、汽车零配件、专用底盘;集团成员生产所需的物资供应及销售。机械加工;科技开发、咨询及售后服务;润滑油销售;许可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限本集团的进出口公司)。”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经审计)总资产为851.26亿元、净资产为275.95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62.68亿元、净利润24.15亿元。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22%的股权。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投资有限公司100%股份,该公司及其子分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五)项规定的情形。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特种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宁商用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湖北华威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泰安五岳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豪沃客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成都王牌商用车有限公司等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与公司存在轮胎购销业务。

上述各关联方依法有效存续,与本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且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同时,经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径查询,以上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注:公司及子公司包括三角轮胎、三角(威海)华达轮胎复新有限公司、三角(威海)华安物流有限公司、三角(威海)华盛轮胎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价格均采用市场价格或成本加成的定价方式,市场价格参照市场同类产品或招标比价方式确定交易价格;仅对部分无可比市场价格的厂房、设备租赁等,经双方协商采取成本加成的方式,即在折旧摊销基础加上税费及一定的利润。

公司与中国重汽之间的轮胎交易均为市场行为,公司每年通过参与中国重汽面向全体供应商的年度采购招标,竞标成功后签署中国重汽面向所有供应商的年度采购协议和采购合同,公司全年轮胎供应按照中国重汽的实际订单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三角集团及其他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辅助性业务,由于专业化、成本和供应链管理的需要,在未来一定时间内将仍然存在,其交易金额将保持稳定;公司与中国重汽的关联交易属于常规的轮胎销售相关业务,中国重汽是公司的重要客户,公司与中国重汽的交易将长期存在,交易规模取决于市场环境、中国重汽自身发展情况以及公司的竞争状况;上述交易正常、必要且合理。

上述交易依据公平、公正、诚实自愿的原则进行的,采用市场价格或成本加成的定价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之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 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20-011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注册资本3,600万元。信永中和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证书编号:11010136)”“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16)等从业资质。

公司审计业务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济南分所(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济南分所”)具体承办。信永中和济南分所成立于2009年9月10日,系信永中和在国内设立的23家分支机构之一。信永中和济南分所负责人为郝先经,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001号中国人寿大厦南楼17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1025970317734,已取得山东省财政厅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363705)。

信永中和济南分所的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信永中和济南分所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并已按信永中和统一的管理体系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

2、人员信息

信永中和首席合伙人是叶韶勋先生,截止2020年2月29日,合伙人(股东)228人,注册会计师1679人(2018年末为1522人)。从业人员数量533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17.3亿元,净资产为0.37亿元。

信永中和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236家,收费总额2.6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和燃气生产供应业和交通运输与仓储物流业等,资产均值在187亿元左右。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8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六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安排项目合伙人姜晓东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自1996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以来,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改制及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拟安排的独立复核合伙人詹军先生,信永中和审计业务执委会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委员,民族证券内核外聘专家;1994年从业以来参与并负责了多项国内外公司的上市审计、年度审计及专项审计业务及相关的咨询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瑞红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均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审计费用共90万元。公司将根据业务规模,会计师事务所的实际工作量合理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预计和2019年度无较大差异。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诚信状况良好,具备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建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顺利推进了审计各项工作。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之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 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20-012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现金管理额度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47亿元人民币(其中募集资金1亿元、自有资金46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等)

●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下次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授权议案时止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0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年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为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实施所需资金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资金结构、资产状况,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47亿元额度范围内(其中募集资金1亿元、自有资金46亿元)对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审批,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额度范围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或董事长指定的其他人员)具体负责办理实施现金管理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次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授权议案时止。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实施所需资金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资金结构、资产状况,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亿元、自有资金46亿元。

2、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1)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0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2.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41,4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8,470.72万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前述募集资金存储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37060002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的《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1亿元人民币。

3、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32.45亿元人民币。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本次理财授权有效期内,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7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财务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理财产品。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等)。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对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对产品的收益类型、是否保证本金、金融机构资质、资金流动性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评估,严格控制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目前均为公司开户银行,交易对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专业化的轮胎制造企业和供应商,所属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公司2018、2019年度的基本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一)委托理财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3.19%,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资金结构合理,运营健康,在确保资金链运营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对暂时闲置资金的适度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是合理的经营手段,也能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未来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结构性存款系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合同,且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符合基本借贷安排,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并根据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中列示,持有期间及处置时的理财收益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收益;对于保本保收益的理财产品,公司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并根据流动性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中列示,持有期间及处置时的理财收益计入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计划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等),风险极低,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短期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2020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2020年度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生产经营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拟授权董事长在47亿元额度范围内(其中募集资金1亿元、自有资金46亿元)对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审批,符合公司目前的资金结构、资产状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议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2019年4月23日至2020年4月22日)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九、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20-013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要求,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9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2019年第四季度公司轮胎产品的价格较2019年第三季度上升约0.3%。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2019年四季度,天然橡胶市场价格较2019年三季度上涨1.8 %,合成胶市场价格较2019年三季度上涨2.8%,炭黑市场价格较2019年三季度下降10.8%,钢丝帘线市场价格较2019年三季度持平。2019年四季度,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天然橡胶采购价格较2019年三季度增长0.1%,合成胶采购价格较2019年三季度增长1.2%,炭黑采购价格较2019年三季度降低10.8%,钢丝帘线采购价格较2019年三季度持平。

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主要来源于公司2019年第四季度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20-014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要求,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由于原材料价格下降影响,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轮胎产品的价格较2019年第四季度下降约2.85%。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2020年一季度,天然橡胶市场价格较2019年四季度下降1.9%,合成胶市场价格较2019年四季度下降8.8%,炭黑市场价格较2019年四季度下降1.5%,钢丝帘线市场价格较2019年四季度下降1.9%。2020年一季度,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天然橡胶采购价格较2019年四季度降低2.0%,合成胶采购价格较2019年四季度降低10.0%,炭黑采购价格较2019年四季度降低2.0%,钢丝帘线采购价格较2019年四季度降低2.4%。

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主要来源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