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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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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朱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光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光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协议,李家权先生承诺所购买的49,522,038股公司股票自愿锁定至利润承诺期限届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2、合并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向664名激励对象授予5,137.0641万股限制性股票,无预留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0年2月5日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0年2月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9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截至2020年1月3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共35,695,9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9%,最高成交价为4.3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98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50,008,675.00元。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以下无正文,为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签章页)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江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60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0年4月22日下午14:30在公司总部13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江先生主持。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368,998,6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776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56,032,6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835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12,965,9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40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议案一:《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7,800,6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53%;反对1,19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67,9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7604%;反对1,19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议案二:《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7,772,6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77%;反对1,22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39,9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445%;反对1,2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议案三:《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7,800,6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53%;反对1,19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67,9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7604%;反对1,19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议案四:《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7,772,6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77%;反对1,22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39,9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445%;反对1,2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议案五:《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7,728,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57%;反对1,27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95,6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2028%;反对1,27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议案六:《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7,800,6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53%;反对1,19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67,9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7604%;反对1,19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57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13:00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总部13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冯志斌、王利伟,独立董事陈宏民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58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13:3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总部13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学川先生主持。会议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在《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59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