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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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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丁明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谌聪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和负债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元

(2)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成果及现金流变动分析 单位: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股票代码:600889 编号:临2020-020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要求,现将公司2020年1-3月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0年1-3月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报告期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对纺织行业造成严重冲击,纺织产品国内市场需求不旺,随后国外疫情快速蔓延,出口订单也纷纷取消,粘胶纤维企业负荷开始降低,粘胶短纤产品销售困难,库存不断上升,价格再度走低,3月末报价9100元 / 吨,比2019年末下跌了100元。

公司第一季度产品销售价格情况如下表:

(二)主要原料价格波动情况:

1、进口木浆粕

因国内粘胶短纤工厂开机率不足等因素影响,报告期进口木浆粕的采购价格波动不大,3月末市场价格为630美元/吨。

2、燃料煤

一季度国内经济形势下滑,煤炭市场供过于求,煤价大幅下跌,3月末市场价格为0.115元/卡。

3、化工料

因国内经济形势低迷,市场需求不旺,硫酸出厂价格最低为0,需求企业只需承担运费即可;烧碱价格也大幅下行,3月末市场价格为600元/吨,比上年末下跌了195元/吨;受国内粘胶短纤工厂开机率不足影响,一季度末二硫化碳采购价格由上年末的2950元/吨降至2600元/吨。

三、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股票代码: 600889 编号:临2020-017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讯方式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召开本次董事会议的相关材料于2020年4月15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送达。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0年4月21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7月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统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要求,境内上市企业应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4月23日

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股票代码: 600889 编号:临2020-018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通讯方式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 4月21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表决。召开本次会议的相关材料已于2020年4月15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7月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统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要求,境内上市企业应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和公司财务状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0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00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发表了无异议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0年04月23日

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股票代码: 600889 编号:临2020-019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统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要求,境内上市企业应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新收入准则引入五步法模型,五步法包括: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分摊交易价格至单项履约义务;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对公司当期财务报告不产生其他重大影响,格式列报更加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根据2017年7月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规定,按照公司实际情况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准则,能够更客观反映公司情況,未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变更程序合规。

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和公司财务状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公司代码:600889 公司简称:南京化纤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