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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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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授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补充公告

2020-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76 股票简称: 交运股份 编号:临2020-016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授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授权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使用最高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直属子(分)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2亿元(每户)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低风险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授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总部使用最高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同意授权直属子(分)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授权公司总部及直属子(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授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临2020-010)。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公告》格式指引的要求,对该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总部及直属子(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

(二)投资主体、资金来源及相关情况

1、投资主体: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主体限于公司总部及直属子(分)公司。公司直属子(分)公司的下属成员单位不得开展投资理财业务。

2、资金来源:进行投资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总部及直属子(分)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得使用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或其他债务融资资金进行理财投资。

3、投资范围与期限:公司总部及直属子(分)公司理财投资范围仅限投资于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不得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操作的金融机构仅限于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平台内的银行。在授权投资期限内,公司总部及直属子(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单笔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含)。

4、授权投资额度与授权期限:授权公司总部使用最高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直属子(分)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2亿元(每户)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总部及直属子(分)公司使用闲置自由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5、实施方式:在授权范围、额度内,授权各投资主体经营管理层(单位负责人、财务总监或财务负责人)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预计2020年委托理财产品均为商业银行低风险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风险识别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

2、公司针对以上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本议案审议通过后,授权各级投资主体负责人、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授权的理财投资范围仅限投资于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不得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等高风险产品。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拟使用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闲置资金委托理财执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每笔委托理财均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授权额度及授权期限

授权公司总部使用最高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直属子(分)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总部及直属子(分)公司使用闲置自由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为自经本议案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投资品种

公司总部及直属子(分)公司理财投资范围仅限投资于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不得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操作的金融机构仅限于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平台内的银行。

(四)实施方式

在授权范围、额度内,授权各投资主体经营管理层(单位负责人、财务总监或财务负责人)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本年度内公司拟选择的产品均为低风险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风险等级低,安全性高、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较小,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在理财期间,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紧密联系,跟踪资金的运行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预计2020年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均为商业银行,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最近一年的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或承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投资产品类型或理财方式,仅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或非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上述现金管理业务可能会有潜在市场波动。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或承诺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董事会负责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授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在确保资金安全、流动性以及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同意继续授权公司总部使用最高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同意继续授权直属子(分)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继续授权公司总部及直属子(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次授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授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开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本事项的内容和决策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综上所述,同意继续授权公司总部使用最高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同意继续授权直属子(分)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继续授权公司总部及直属子(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不影响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同意继续授权公司总部使用最高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同意继续授权直属子(分)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继续授权公司总部及直属子(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保本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76 股票简称: 交运股份 编号:临2020-017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用途变更、结项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对投资空港巴士及补流项目、宝钢湛江生产物流配套BOO

车辆投资项目、GFx自动变速器换档机构技术改造项目(上海)、NGC发动机连杆总成技术改造项目(烟台)以及长城、福田、吉利平衡轴扩能项目(上海)结项。拟结项项目结余资金13990.40万元,已投入的资金占预计投入资金比例79.19%。

● 拟终止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对房车租赁业务项目、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线下综合体验店一高端品牌体验店项目以及线下综合体验店一快修链锁网络项目因市场形势变化而终止实施。拟终止项目结余资金32147.20万元。

● 上述项目结项或终止实施后,节余募集资金及计划不再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共计50,499.00(含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等的净额)万元人民币,拟变更用途用于归还控股股东上海交运(集团)公司委托贷款本金及利息。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用途变更、结项的公告》(临2020-011)。现对公司拟结项、终止项目以及拟变更项目进行补充说明如下:

一、关于拟结项、终止项目的进一步说明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502号)的批准,于2016年11月3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119,020股,发行价为人民币8.5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25,301,191.6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800,489.6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8,500,701.97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11月3日到账,业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资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16)第4977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91,712.47万元,2019年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318.87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53,499.00万元(包含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以及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见下表:

金额:万元

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相关决议的要求存放和使用。

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对投资空港巴士及补流项目、宝钢湛江生产物流配套BOO车辆投资项目、GFx自动变速器换档机构技术改造项目(上海)、NGC发动机连杆总成技术改造项目(烟台)以及长城、福田、吉利平衡轴扩能项目(上海)结项。拟结项项目结余资金13990.40万元,已投入的资金占预计投入资金比例79.19%。

本次拟终止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对房车租赁业务项目、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线下综合体验店一高端品牌体验店项目以及线下综合体验店一快修链锁网络项目因市场形势变化而终止实施。拟终止项目结余资金32147.20万元。

因市场等原因,公司对募项目可能发生的重大变化的情况屡次披露,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载的2017年8月披露的《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年3月披露的《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年8月披露的《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年3月披露的《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年8月披露的《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2020年4月披露的《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

拟终止项目的原因如下:

1、交运巴士房车租赁项目

目前国内房车生产厂家分散,车辆质量参差不齐,房车后期的维修保养成本较高,运营成本居高不下。国内的房车市场仍处于初级阶段,国内房车营地较少,基础配套也较差,客户选择租赁房车出行的较少。国内私家车拥有数量逐年上升,各地宾馆与农家乐配套较多,而且价格优势明显,也一定程度制约了房车租赁的发展。

交运巴士共拥有房车31辆,运营至今对外租赁率较低,总体经营情况一直处于亏损状态。经过对市场的多次调研以及对后续市场的发展判断,决定终止后续新购房车的方案。

2、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交运汽修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目前拟由汽修公司与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联手共同开发,系统建设包括微信营销服务会员平台、二手车竞价服务系统、综合业务管控系统等。该项目已申报教委产教研项目,主要资金由市财政支出。

根据交运汽修公司的发展定位,与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开发的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已经可以满足发展需求,所以不再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再进行建设。该项目拟终止实施。

3、线下综合体验店一高端品牌体验店

交运汽修公司已经完成Volvo徐汇区线下体验店的项目,随着全国的汽车销量呈下降趋势,每年下降4-5%,同时受全球宏观经济下行影响与汽车环保标准提升和新能源汽车等各种因素,上海本地的汽车销售市场供需结构在进行调整。交运汽修公司调整了高端汽车品牌的布局策略,决定暂停高端品牌体验店的布局。该项目拟终止实施。

4、线下综合体验店一快修连锁网络

交运汽修目前拥有2家快修店,分别为延中快修店和中江快修店。经过3年运营,2家快修店的效益都较差,主要体现在整个行业竞争激烈,准入门槛较低,相对私有化的快修店我们的管理成本较高,多品牌车维修的配件储备难度高。快修市场的主要面对中低端车辆的客户,单车的效益较差。综合目前2家快修店的运营情况,结合上海本地竞争激烈的快修市场进行分析,交运汽修公司调整了快修连锁网络布局方案,暂停了快修连锁店的布局。该项目拟终止实施。

二、关于拟变更项目的进一步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贷款情况主要包括:短期借款3.43亿元、长期借款5亿元。短期贷款主要均为汽修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从事汽车销售服务的4S经销企业)向汽车制造商、商业银行申请的融资授信贷款,用于销售车辆的采购,贷款利率按照市场行情,一般为短期基准利率至基准利率上浮10%之间;长期借款系向控股股东上海交运(集团)公司通过委托贷款方式进行的借款金额50,000万元,利率为央行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现为4.275%),借款期限为2017年11月至2022年11月,每年支付的利息金额为2,137.5万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2017年10月27日分别刊载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上海交运(集团)公司申请委托贷款(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7-026)以及《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7-031)。

公司向控股股东上海交运(集团)公司通过委托贷款方式进行的借款全部用于归还2017年11月到期的公司债券(5年期)。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于归还2012年前公司的银行贷款,这些贷款均用于历年来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汽车后服务业、物流运输等项目的建设,形成了公司的长期资产。因此从资金期限配比的角度看,结余的募集资金余额用于归还长期借款,更符合资金配比的原则。

2019年内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总体平稳。今年第一季度以来,经营性现金流量依然较为充裕,能维持当前的生产经营需要。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归还长期借款有利于降低企业财务成本。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 600676 股票简称: 交运股份 编号:临2020-015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龙华中路525号地块收储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收储基本情况概述

根据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沪规土资综[2010]412号文件《关于同意徐汇区土地储备规划(2010一2012)并下达2010年土地储备计划的批复》及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沪发改城[2018]5号文件《关于徐汇滨江区先行实施储备项目主体调整的批复》相关精神,位于龙华中路525号土地及房屋被纳入政府收储范围。被收储地块龙华中路525号地块,性质:工业用地,用途为停车场;土地面积为4959.2平方米,有证建筑面积为2189平方米;无证建筑面积为65.97平方米。

根据上海市沪南汽车运输公司、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市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与上海市徐汇区土地储备中心签署的《中东三家里(二期)斜土街道106街坊18/2丘地块土地使用权收购补偿合同》,被收储的龙华中路525号地块收储补偿总价款95,206,400元,由上海市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上海市沪南汽车运输公司共同取得。其中,上海市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取得被收储无证建筑部分价值补偿、附属设施价值、停产停业损失、协议签约奖等合计27,426,782元,上海市沪南汽车运输公司取得被收储土地部分价值补偿、被收储有证建筑部分价值补偿等合计为67,779,618元。详情请见2020年1月2日刊载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华中路525号地块收储的公告》(临2020-001)。

二、收到收储补偿情况

龙华中路525号地块移交工作现已全部完成。上海市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日前收到实施方上海徐汇滨江开发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支付的房屋收储补偿总价款27,426,782元。至此,龙华中路525号地块收储补偿协议已全部履行完毕。

三、收储补偿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补偿款进行会计处理。上海市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系该地块实际使用单位,取得的被收储无证建筑部分价值补偿、附属设施价值、停产停业损失、协议签约奖27,426,782.00元,将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相关的无证建筑、附属设施等目前已无帐面价值。预计增加公司利润总额27,426,782.00元。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O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