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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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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0-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0版)

证券代码:688118 证券简称:普元信息 公告编号:2020-006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0,274,595.54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6,781,390.3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5,4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264,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6%。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赠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查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所处行业、发展阶段、发展计划,综合考虑了公司股本规模、利润增长情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预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18 证券简称:普元信息 公告编号:2020-007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 成立于1985年9月,是在上海注册的中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原名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事务所更名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众华所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

执业资质:众华所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31000003),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357),并在美国PCAOB注册。

众华所在北京、深圳、河南郑州、江苏南京、安徽合肥、广东广州、浙江杭州及浙江宁波、四川成都、云南昆明等地设立分所。

2.人员信息

众华所的首席合伙人是孙勇,截止2019年末,合伙人4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34人;从业人员总人数1045人。2019年初注册会计师人数296人,新注册54人、转入25人、转出41人。目前有307名注册会计师可签字盖章证券类报告,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人数698人。

3.业务规模

众华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45,620.19万元;2018年净资产金额为3,048.62万元;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数:59家;2018年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收入5049.22万元;2018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房地产业等。2018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资产均值为60.97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金额:众华所自2004年起购买职业保险,不再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年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6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孙立倩,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 1997年11月至今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负责过长青集团(0026160)、徐家汇(002561)、神力股份(603819)、至纯科技(603690)、会畅通讯(300578)等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具有二十年以上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会计师:孙红艳, 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具有十年以上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戎凯宇,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0年10月以来一直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担任汇丽B(900939)、安诺其(300067)、巴安水务(300262)、中颖电子(300327)、双星新材(002585)、精工钢构(600496)等上市公司审计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具有二十年以上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孙红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负责人均具有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19 年度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的费用共计 63.60 万元,与2018年度审计费用相同。2020 年度审计费用将参考行业收费标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在2020年4月9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兢兢业业、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经核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及项目成员简历等资料,同意将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审计专业人员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通过了此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18 证券简称:普元信息 公告编号:2020-008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4月22日,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聘任逯亚娟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逯亚娟女士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逯亚娟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附件:逯亚娟女士简历

逯亚娟,女,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获学士学位。2000年7月至2002年10月,任上海岱嘉医学影像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及法务专员;2002年11月至2003年3月,任普元软件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3年3月至今,一直任职于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逯亚娟持有公司股份380,047股,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118 证券简称:普元信息 公告编号:2020-009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均无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5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根据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该准则进行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5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债务重组准则”),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根据规定,债务重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该准则进行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新准则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2.审议程序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债务重组准则、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财会[2019]8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及财会[2019]9号“债务重组准则”对本年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所列示的金额或披露无重大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三、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18 证券简称:普元信息 公告编号:2020-010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应遵守会议召开时的防疫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进入公司及公司所在园区的登记。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5月15日 14点0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碧波路456号4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5日

至2020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0 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

登记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碧波路456号4楼

4、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碧波路456号4楼

邮编:201203

联系人:逯亚娟

电话号码:021-58331900

传真号码:021-50801900

电子邮箱:info@primeton.com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