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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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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1版)

2018年11月15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原在江苏吉华化工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3万吨活性染料扩能技术改造项目”中的280,902,400.00元募集资金调整用于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染料及中间体产业转型提升技术改造项目”。2019年5月21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相关政策要求,以及国内外市场环境和需求发生变化,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原项目 “年产11250吨高性能分散染料、7500吨高溶解性高强度酸性系列染料、11250吨高溶解性高强度直接系列染料、10000吨活性系列染料项目”和项目 “年产2万吨H-酸(二期)生产线技改项目”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利息)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业的发展,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吉华集团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2)和《吉华集团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截止2020年4月22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充分考虑募投项目目前的投入情况,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资金需求,同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的长远发展。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未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保荐机构意见

吉华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吉华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报备文件

(一)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4 月23 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9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吉华集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使用任何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将上述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 4 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5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0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立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并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5793421213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少先

历史沿革: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3 年 12 月,前身为浙江会计师事务所;1992 年首批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 年脱钩改制成为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0 年 12 月成为首批获准从事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审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业务资质: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H 股企业审计业务、中央企业审计入围机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IT 审计业务、税务代理及咨询、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事务所、英国财务汇报局(FRC)注册事务所等。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上年末,职业风险基金累计已计提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 亿元以上,相关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能够承担正常法律环境下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否

2、人员信息

目前合伙人数量:204 人

上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606 人

上年末从业人员: 5,603 人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1,000 人以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耿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1982年11月生,2005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负责东睦股份、纵横通信、锦浪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积累了比较丰富的注册会计师审计经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皇甫滢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经理。1988 年 8 月生,2011 年 9 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负责锦浪科技、浙江永强、迈得医疗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积累了比较丰富的注册会计师审计经验。

3、业务信息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 22 亿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 20 亿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 10 亿元

2019 年度审计公司家数:约 15,000 家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403 家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是

4、执业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人员信息及从业经历:

5、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程序

1、本公司董事会辖下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天健的职业资质进行了充分了解,结合公司情况,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聘任天健作为本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工作认真负责、作风严谨务实,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好地履行了责任与义务。因此,同意我们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4、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审核,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任天健为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决策程序合法,支付的报酬水平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四、备查文件

1、吉华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吉华集团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0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其中投资于股票、基金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在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其中投资于股票、基金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范围

投资范围为股票、基金、债券、理财产品(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

4、投资期限

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笔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2年。

5、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并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协议签署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利率等方面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和政策波动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现金管理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同时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本金损失的风险。

2、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1)加强政策研究和市场分析,持续完善和优化投资策略;

(2)坚持以稳健投资为主;

(3)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严格执行制度,规范投资流程。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预期能够为公司带来相关收益。同时,也有可能面临亏损的风险。公司将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的原则,使之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公司资金周转。该事项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吉华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吉华集团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5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2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同业存款、票据、同业理财、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天天理财、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公司及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同业存款、票据、同业理财、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天天理财、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

3、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

4、投资期限

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笔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本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1)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能够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财务收益。

2、公司将坚持规范运作、谨慎投资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下,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9年4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2019年5月21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华集团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

截至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吉华集团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2019-067、2019-084、2020-006、2020-01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理财余额为人民币5.22亿元。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在此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的募集资金,以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形式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吉华集团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吉华集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因此,保荐机构对吉华集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吉华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2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申请银行授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2020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8,9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其中母公司69,000万元,杭州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28,900万元,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28,000万元,杭州创丽聚氨酯有限公司1,500万元,杭州吉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1,500万元)。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开发贷款、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内保外贷、土地物业抵押(或股权、存单质押)贷款等,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以上额度范围审批具体融资使用事项及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授信的法律文书, 办理有关手续,授权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3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长邵伯金先生、副董事长徐建初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邵伯金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仍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徐建初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仍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在新任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前,邵伯金先生、徐建初先生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规范运作,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选邵辉先生(后附简历)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同意选举董事杨泉明先生(后附简历)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邵辉先生、杨泉明先生的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步变更为邵辉先生,并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3日

附件:

邵辉先生,197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杭州吉华化工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杭州吉华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部经理。现任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吉华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吉华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华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协和辉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阳力钢结构有限公司监事、杭州阳力化工设备有限公司监事、浙江染化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香港汇利德科技贸易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染化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海宁原石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杨泉明先生,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吉化萧山联营染料厂办公室主任、杭州吉华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吉华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现任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江苏吉华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创丽聚氨酯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吉华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杭州华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吉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国染料工业协会副会长等职务。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6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伯金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9度母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为318,811,374.06元,净利润为310,650,347.74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31,065,034.77元,扣除2019年6月实施2018年度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4.50元(含税)计225,000,000元(含税),2019年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923,961,852.68元。

为向股东提供充分合理的投资回报,结合公司目前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并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股东未来与既得利益综合权衡出发,拟提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9年末总股本7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315,000,000元(含税),当年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2.50%,剩余未分配的利润滚存至2020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邵伯金、徐建初、邵辉、杨泉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除董事长、副董事长外)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邵伯金、邵辉、杨泉明、周火良、殷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邵伯金、邵辉、杨泉明、周火良、殷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副董事长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邵伯金、徐建初、邵辉、杨泉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邵伯金、杨泉明、邵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邵伯金、杨泉明、邵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其中投资于股票、基金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拟定于2020年5月13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2020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8,900万元的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