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23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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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货币资金”补充披露如下:
修订前:
1、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其他说明
期末公司所属子公司以人民币18,500,000.00元的其他货币资金作为该子公司开具应付票据的存入保证金,以人民币2,531,271.80元的其他货币资金作为该子公司开具保函的存入保证金,以人民币10,375,000.00元的其他货币资金作为该子公司开具信用证的存入保证金,除上述事项外货币资金无抵押、冻结等变现有限制的情况。
修订后:
2、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其他说明
期末公司所属子公司以人民币18,500,000.00元的其他货币资金作为该子公司开具应付票据的存入保证金,以人民币2,531,271.80元的其他货币资金作为该子公司开具保函的存入保证金,以人民币10,375,000.00元的其他货币资金作为该子公司开具信用证的存入保证金,除上述事项外货币资金无抵押、冻结等变现有限制的情况。
公司所属企业主要从事码头装卸、物流仓储、船舶及货运代理、燃材料销售等相关业务,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主要来源为,一是中国天津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代公司”)、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装箱公司”)等盈利水平较高企业历史积累留存收益。2019年外代公司营业收入为3.46亿元,年末净资产为10.83亿元,货币资金余额为7.58亿元,占公司全部货币资金的17.54%。集装箱公司营业收入为8.99亿元,年末净资产为32.92亿元,货币资金余额为4.39亿元,占公司全部货币资金的10.16%。二是船舶燃料供应公司等销售类企业及规模较大码头企业日常经营周转资金。2019年末船舶燃料供应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72亿元,占公司全部货币资金的3.98%。三是母公司预留用于项目投资及利润分配等储备资金。2019年末母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3.91亿元,占公司全部货币资金的32.16%。
平衡资金成本及短缺成本,防范流动性风险,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处于合理水平。
2019年度,公司日均货币资金余额49.57亿元,其中日均银行存款余额49.28亿元。2019年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43.24亿元,其中银行存款余额42.92亿元。存款结构为活期存款(主要为协定存款)27.33亿元、定期存款10.9亿元以及通知存款4.69亿元。2019年度公司利息收入为0.63亿元,平均存款利率为1.28%。公司办理存款业务均不低于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
公司各子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为独立法人主体,各子公司在经营状况、资金状况、股权结构方面均存在差异,公司存款和贷款分别集中在不同法人主体,表现为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高且存在一定规模有息负债。
五、“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5应收款项”补充披露如下:
修订前: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金额合计为331,630,853.25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19.08%。
修订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金额合计为331,630,853.25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19.08%。
主要应收账款详细信息如下:
单位:元
■
应收账款相对收入比例较高形成主要原因如下:
①代理公司由于行业性质根据准则按照差额确认收入,收入金额较小,而代理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金额较大造成比例偏高;
②公司根据作业合同,按照权责发生制,对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尚未结算的作业确认收入;
③公司对部分客户设置收款期限,形成应收账款。
六、“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6应收款项融资”补充披露如下:
修订前:
6、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修订后:
6、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截至2019年末,已背书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金额为716,344,176.60元,均已终止确认。应收款项融资终止确认条件为: ①收取该项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对于已背书转让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应收款项融资,从公司资产科目予以转销。
公司散杂货装卸业务收取承兑汇票比例较高,且由于电子汇票推行后,所占比例增高,而电子汇票较纸质汇票期限长,致使应收款项融资余额较大。
七、“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7预付款项”补充披露如下:
修订前: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金额合计为201,468,917.54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83.2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修订后: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金额合计为201,468,917.54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83.2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预付款增长主要原因为所属天津中铁储运有限公司2019年12月末集中发生贸易业务,且年末业务尚未完成,未达到结算条件。此项余额主要为正常的贸易余额,符合行业惯例。
八、“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9存货”补充披露如下:
修订前:
(1).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修订后:
(1)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销售业务主要涉及船舶供油与煤炭销售,燃油销售业务模式主要为结合市场及库存情况,从上游供应商大宗采购燃油存放于公司油罐,然后根据客户需求按市场价格分供于来港船舶。煤炭销售业务模式,主要为煤炭批发、零售业务,甄选优质客户,形成相对稳定的客户群体,针对客户需求开展“集采集卖”的销售模式,一般情况下库存较少。
九、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43长期借款”补充披露如下:
修订前:
43、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修订后:
43、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期末,公司贷款余额91.74亿元,其中用于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贷款24.24亿元,用于股权投资并购贷款18.91亿元,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48.59亿元。全年利息支出4.25亿元。公司办理贷款业务均不高于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
截至2019年底,公司2020年到期贷款31.59亿元,2021年到期贷款16.67亿元,2022至2024年到期贷款28.37亿元,2025年及以后年度到期贷款15.1亿元。公司将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2019年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43.24亿元,剔除其他货币资金中保证金0.31亿元,公司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为42.93亿元。2019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62亿元。公司运营平稳,且融资渠道畅通,融资成本较低,具备足够债务偿付能力,不存在流动性风险。在此基础上,公司建立了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对公司偿债能力和债务风险进行测评,确保公司债务风险可控。
十、“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76现金流量表项目”补充披露如下:
修订前:
76、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修订后:
76、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与支付的其他项目共计2.37亿元,其中固定资产出租收入1.18亿元,主要交易对方为物流业务相关公司;往来及代收款项0.92亿元,主要交易对方为代理业务对应的海运公司、货主单位等;其他金额为收到其他经营款项。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其他项目共计3.78亿元,其中往来及代付款项1.09亿元,主要交易对方为代理业务对应的海运公司、货运代理公司等;物业、办公类修理、办公照明等相关费用0.83亿元,主要交易对方为物业公司、生活服务公司、电力公司、餐饮公司等;焦炭公司案件当期损失0.68亿元;非装卸劳务费0.27亿元,主要交易对方单位为相关劳务公司、生活服务公司、保安服务公司等;其他金额为支付其他经营相关款项。
十一、“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5关联交易情况/(8)其他关联交易”补充披露如下:
修订前: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①在关联方财务公司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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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2019年度公司接受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获得存款利息收入39,526,875.11元;支付贷款利息费用162,156,572.49元;支付服务手续费用391,795.37元。
修订后: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①在关联方财务公司存贷款
■
2019年度公司接受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获得存款利息收入39,526,875.11元;支付贷款利息费用162,156,572.49元;支付服务手续费用391,795.37元。
②公司在财务公司月度存贷款余额
单位:元
■
2019年期末,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33.39亿元。存款结构为活期存款(主要为协定存款)19.63亿元、定期存款10.1亿元以及通知存款3.66亿元。2019年期末,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余额35.43亿元,其中用于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贷款17.42亿元,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18.01亿元。
截至2019年底,公司在财务公司2020年到期贷款14.68亿元,2021年到期贷款5.96亿元,2022至2024年到期贷款10.14亿元,2025年及以后年度到期贷款4.65亿元。
2019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32.98亿元,在财务公司利息收入0.4亿元,在财务公司平均存款利率为1.2%。公司在财务公司日均贷款余额35.61亿元,在财务公司利息支出1.62亿元,在财务公司平均贷款利率为4.55%。
③2019年度,公司日均存款余额49.28亿元,利息收入0.63亿元,平均存款利率为1.28%。其中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32.98亿元,在财务公司利息收入0.4亿元,在财务公司平均存款利率为1.2%。
2019年度,公司日均贷款余额93.5亿元,利息支出4.36亿元,平均贷款利率为4.67%。其中在财务公司日均贷款余额35.61亿元,在财务公司利息支出1.62亿元,在财务公司平均贷款利率为4.55%。
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和贷款利率水平与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水平基本一致,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利率公允。
④财务公司为公司所属联营企业,公司持股比例为45.83%。一方面,同等条件下,在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有助于防范资金风险,并获得对财务公司的投资收益。另一方面,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及其他国内主要国有商业银行提供的存款利率,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及其他国内主要国有商业银行提供的贷款利率。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功能有助于提升公司同其他金融机构的议价能力,对控制公司资金成本起到重要作用。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