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4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阚宗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二)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参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

2019年12月26日,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兵先生共同参与投资成都龙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成都川经龙雏壹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川经基金”),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2亿元,并签署了《成都川经龙雏壹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020年3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参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进展公告》,川经基金已完成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2020年3月13日,川经基金已与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明电子)股东拉萨市星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完成股权转让交割手续,取得宏明电子10,133,519股,占宏明电子股本总额的11.3738%,本次股权转让金额为32,620.00万元。

(二)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2019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成都成华富森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5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2020年2月20日,公司收到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同意筹建成都成华富森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批复》(成金发[2020]15号)。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根据批复要求积极办理小额贷款公司验收及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并积极推进筹建及开业等后续相关工作。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9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方案》,本次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份,用途为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总金额为不少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5元/股(含)。公司独立董事就回购股份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19年9月20日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请详见于2019年9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88)。

(2)2019年10月30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8)。

(3)2019年10月10日、2019年11月5日、2019年12月4日、2020年1月4日,2020年2月5日、2020年3月3日、2020年4月3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9、2019-099、2019-103、2020-002、2020-004、2020-010、2020-025)。截止2020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91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52%,最高成交价为12.9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7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4,824,903.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式、价格、资金来源等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兵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20-029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14:00在公司富森创意大厦B座21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8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7人,董事王晓明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刘兵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31)详见2020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和投资部相关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增加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详见2020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公司增加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20-030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10:00在公司富森创意大厦B座21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8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现场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林祥主持,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并且公司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委托理财,能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20-032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为充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和投资部相关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加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事项以及使用自有资金总额度属于董事会决议权限,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投资的具体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含子公司)的资金状况,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允许公司按实际情况进行额度分配,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4、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实施方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和投资部相关人员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三、投资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含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及经营计划的变化在上述额度内适时适量地实施,但投资理财的未来实际收益难以固定,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低于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规定及《公司规章》、《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与投资事项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了公司投资行为和审批程序,有利于防范投资风险,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和投资风险的可控性。

2、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3、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对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管理、监督和检查,严格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披露委托理财以及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日常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

(二)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效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委托理财情况

截至公告日前,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如下: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增加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并且公司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委托理财,能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20-031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