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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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所载一致) ;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连同参会登记材料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或之前送达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3: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92”,投票简称为“科力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采用非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
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892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0-020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8,936,485.24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扣除2019年度实施的以前年度利润分配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1,240,853.93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293,177,246.29元。经审计合并报表后公司2019年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8,054,727.3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扣除2019年度实施的以前年度利润分配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4,351,743.61元。
根据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并综合考虑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42,120,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3,954,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转增、不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综合考虑了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股本规模、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92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0-021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详细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净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62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配售和网上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900,000股,其中新股发行17,600,000股,老股转让3,3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56元,共计募集资金30,905.6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4,061.53万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6,844.0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48320004号)。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17年度,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8,063.53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04.68万元,归还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有资金投入的资金7,758.85万元。
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收到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653.15万元,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683.22万元。
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收到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507.03万元,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223.60万元。
综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6,970.36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9,211.50万元,归还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有资金投入的资金7,758.85万元;公司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1,094.4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3,294.46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7,8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深圳市科力尔电机有限公司作为共同一方,会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4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祁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祁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金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长建设周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高效直流无刷电机产业化项目”“3KW及以下伺服电机系统产业化项目”“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延长至2020年8月31日。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披露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长建设周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持续督导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并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不存在违反协议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情形。
2、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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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指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下同)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3.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6.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
7.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将继续用于相应募投项目;同时,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其中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以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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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的效益体现在公司整体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具体情况如下:
“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7,516万元,旨在建立架构完整的综合性技术研发平台,推动公司科研成果的有效转化,为新产品开发、生产工艺优化和技术升级提供强有力的研发支持。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旨在公司现有信息化的基础上,加强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建立统一、全面、集成、实时共享的管理信息平台,实现资金流、信息流和业务流的高效整合,同时满足跨区域进行集中管理的需求。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无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改)》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附表: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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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92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0-022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2019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业务。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其在担任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勤勉尽责,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授权公司财务总监与其签订合同,聘期一年,预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具体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二、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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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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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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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执业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法《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执业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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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诚信记录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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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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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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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是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继续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授权公司财务总监与其签订合同,聘期一年,预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具体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92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0-025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4月23日发布《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使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0年4月27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全景网)举行2019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网址: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聂鹏举先生,独立董事郑馥丽女士,董事会秘书李伟先生,财务总监宋子凡先生,兴业证券保荐代表人张华辉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92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0-026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公司需自2020年1月1日施行新收入准则,因此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
(1)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上接5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