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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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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苏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柏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灿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主要变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利润表主要变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现金流量表主要变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苏毅

日期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70 证券简称:中农立华 公告编号:2020-014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7日

至2020年5月18日

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17日15:00至2020年5月18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五)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0年5月17日15:00至2020年5月18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0年5月18日(9:00-11:30)

(二) 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C座九层证券法律部

(三) 登记方式:

1.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 联系人:黄柏集

联系电话:010一59337358

传真号码:010一59337495

电子邮箱:sal@sino-agri.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环球财讯中心C座九层

(二) 本次会议预计召开半日,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暨首次公开

发行A股股票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924号文”核准,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农立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33,400股,发行价格为12.4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15,667,498.00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为本次股票发行发生的不含税发行费用27,512,935.8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88,154,562.1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11月14日出具天职业字[2017]18547号验资报告。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泰长财”或“保荐机构”)担任中农立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恒泰长财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三、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四、保荐工作概述

本次发行完成后,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检查等方式,从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对中农立华进行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中农立华的持续督导工作主要如下表所示:

五、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持续督导期间,中农立华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及时、准确的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重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机构沟通,同时应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六、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能够积极配合公司和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相关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七、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019年6月17日,由于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邹卫峰先生离职,恒泰长财指派王晓霞女士接替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工作;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农立华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吴国平先生和王晓霞女士。

2、其他事项

无。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中农立华本次持续督导期间在上交所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保荐机构认为,在保荐机构对中农立华的持续督导期间,中农立华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了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通过对中农立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农立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对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中农立华不存在按《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十一、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吴国平、王晓霞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4月23日

公司代码:603970 公司简称:中农立华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