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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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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版)

2019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恒通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4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70,000万元。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一年。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流转需要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连续十二个月内循环使用额度,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授权总经理在上述投资品种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尚未签署合同(或协议)。公司与拟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委托理财资金仅限于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适度低风险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用于投资理财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投资理财既能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也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5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华恒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恒能源”)、山东恒福绿洲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福绿洲”)、山东优化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化物流”)、山东省通港物流有限公司(通港物流)、一点科技有限公司(一点科技)。

●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128,000万元、64,000万元、57,000万元、10,000万元和3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没有提供反担保。

● 本公司及合资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主要的全资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在2020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注:恒福绿洲及华恒能源接受担保的范围包括其下属的分子公司。

上述担保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各公司基本情况

各公司信用状况均良好,基本情况如下:

1、恒福绿洲

成立日期:2011年02月16日

注册资本:8,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龙口市龙口开发区海岱庙张

法定代表人:刘振玮

经营范围:液化天然气(LNG)经营及进出口,LPG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新能源技术开发;汽车配件、五金配件、燃气器具及配套设备的批发、零售;市政公用工程、化工及石油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不含工程安装施工);液化天然气加气设备操作技能培训;黄金制品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恒福绿洲系恒通股份全资子公司。

2、优化物流

成立日期:2017年01月20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河抱村烟潍路东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物流园

法定代表人:李健

经营范围:物流代理,普通货物运输,集装箱道路运输服务,罐车道路运输服务,冷藏车道路运输服务,危险货物运输(2类、3类、8类),仓储理货(不含危险品),一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汽车配件、五金配件、汽车(不含轿车)销售,起重吊装,工程机械施工,房屋、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优化物流系恒通股份全资子公司。

3、华恒能源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0日

注册资本:10,6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山东烟台龙口市龙港街道烟潍公路路南

法定代表人:刘振东

经营范围:天然气【含甲烷的;压缩的】、天然气【含甲烷的;液化的】、管道燃气【天然气】、石油气【液化的】、丙烯、乙烷【液化的】、丙烷的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普通货运;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2类2项、3类、4类1项、5类1项、8类);机械设备租赁;燃气灶具组装;燃气设施及管网的设计和安装;燃气工程的施工;燃气表、燃气报警器、燃气采暖热水炉、燃气锅炉、燃气热水器的销售;燃气灶具及零部件的销售、维修;自有房屋租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华恒能源有限公司73%的股权。

4、通港物流

成立日期:2015年3月 25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河抱村烟潍路东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物流园

法定代表人:刘振东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3类、4类1项、5类1项、8类);货运代理;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品);人力装卸、搬运、工程机械施工;房屋租赁,设备租赁,停车服务;国际、国内船舶代理;货运信息咨询;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除外);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玉米、大豆、小麦、大麦、高粱、矿石(不含国家限制经营的矿石)、钢材、木材及其制品、铝材、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石油焦、焦炭、化肥、塑料制品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通港物流有限公司65%的股权。

5、一点科技

成立日期:2016年9月21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河抱村烟威路东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物流园

法定代表人:李嘉国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信息软件服务,信息软件开发与销售,市场营销策划;通过信息软件技术从事物流服务;企业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公路物流仓储、中转基地及其配套设施投资、建设、开发;计算机硬件及辅助设备、数码产品及耗材的批发零售;计算机网络工程,系统集成;普通货运(无车承运),煤炭、尿素、化肥、石油焦、焦炭、钢材、木材、煅烧焦、铝矾土、木片、矿石的批发零售;粮食购销(依据粮食部门核发的《粮食收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储存;蔬菜购销、储存(不含冷冻、冷藏、保鲜);豆粕、面粉销售;ETC电子设备代理销售;钢材、水泥、石子、黄沙、道砟批发零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一点科技有限公司64%的股权。

(二)各公司2019年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恒福绿洲、优化物流和控股子公司华恒能源、通港物流、一点科技为了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需要充分利用银行惜贷支持。为了支持控股子公司的稳定发展,恒通股份为上述五家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目前,上述五家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未来也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谨慎向银行贷款。因此,被担保方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该担保事项的风险较小。

本事项尚须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子公司,主要是为了满足该等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875万元,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4,000万元。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被担保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23 证券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6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5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5日

至2020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第1、3、4、5、6、7、8、9、10、12、13、14、15.00、15.0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3、4、5、6、7、8、9、11、12、14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于2020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宋建波、龙口南山投资有限公司、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刘振东、于江水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六、其他事项

1、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2020年5月15日(上午7:30一9:00)

联系人:朱奇

联系电话:0535-3453777

传真:0535-3453777

邮箱:htgf@lkhengtong.com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经济开发区河抱村烟威路东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物流园

邮政编码:265700

2、与会股东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持相关股东登记资料原件进行现场登记后入场,会议召开当天9:0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7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辞职的基本情况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崔晓坤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崔晓坤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公司董事会下设各项专业委员会的相应职务。

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的董事生效前,崔晓坤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的职责。在此,公司及董事会对崔晓坤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更换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确认,董事会提名赵金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本次更换董事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附件:

赵金鹏: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9年6月至2013年11月在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任信息资源部主管、经理助理,2015年5月至今历任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企管部副经理、经理。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8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财务总监更换的基本情况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惠朋举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惠朋举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惠朋举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董事会对惠朋举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财务总监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徐洪晓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刘振东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后,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财务总监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决定聘任解云飞先生、李嘉国先生、刘振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独立董事针对本次更换财务总监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经审阅徐洪晓先生、解云飞先生、李嘉国先生及刘振玮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也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根据徐洪晓先生、解云飞先生、李嘉国先生及刘振玮先生的个人资料,我们认为徐洪晓先生、解云飞先生、李嘉国先生及刘振玮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附件:

解云飞: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3年1月至2010年12月在龙口市鑫龙运输公司任职员,2011年2月至今历任港恒仓储资源、仓储经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

李嘉国: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7年5月至2011年12月在龙口市恒通运输有限公司任调运部经理、供应科科长,2012年2月至2019年12月历任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部经理、山东优化物流有限公司副经理、一点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龙口市港恒仓储有限公司经理。

刘振玮: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5年8月至2002年4月在烟台纸箱总厂任驻外贸易部经理,2011年3月至今历任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山东恒福绿洲新能源有限公司经理、龙口市恒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徐洪晓:男,汉族,1972年出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2002年6月至2008年4月任山东绿叶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8年5月至2011年8月任山东俊杰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11年9月至2017年7月任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厚板分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9月至2020年3月任玛纳斯县通远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9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祥泰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祥泰”)

● 本次担保金额:恒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口同泰永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泰永基”)为重庆祥泰提供人民币1,875万元最高额质押担保,本次担保完成后同泰永基已实际为重庆祥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875万元。

● 本次担保没有提供反担保。

● 本公司及合资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泰永基拟将其持有的25%重庆祥泰股份质押给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碚支行,本次质押担保额为1,875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祥泰燃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9MA5UGM7PXG

成立日期:2017年4月5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川区工业园区水江组团中小企业创业园

法定代表人:李启祥

经营范围:管道天然气的工程建设、输送、销售、运营及维护;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的工程建设、运输、经营、销售(以上两项经营范围均不含危险化学品,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从事天然气技术开发、技术咨询;销售:天然气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重庆祥泰资产总额为18600.48万元,负债总额为10131.3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为6326万元,流动负债为7305.35万元,净资产为8469.13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49469.20万元,净利润2865.06万元。

重庆祥泰系恒通股份全资子公司同泰永基参股25%的孙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碚支行

乙方:龙口同泰永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最高额质押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1,875万元

担保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2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经营活动在公司控制范围内。公司子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875万元,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45%。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