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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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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5版)

2. 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三)审计收费

2019 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合计29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相关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其服务质量及相关市场价格确定,预计总体费用与2019年度相当。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在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与天健所进行了多次交流,对天健所的专业胜任能力进行了仔细的评估。本次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真核查了天健所的职业资格等信息,认为天健所在2019年的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且该所具体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所必须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独立性,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年审及内部控制审计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认为天健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也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年审及内部控制审计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意见

天健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2019年度审计中,天健所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和内控情况出具了审计报告,在审计活动中工作态度严谨、负责、专业,顺利完成了2019年审计工作。本次续聘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年审及内部控制审计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拟同意续聘天健所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服务,聘期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苏美达 公告编号:2020-014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开始陆续发布了修订财务报表格式、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债务重组准则、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于 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根据财会[2019]6 号和财会[2019]16 号,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自 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同时根据管理意图,对目前计入金融资产的权益投资及所持股票均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 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年1月 1 日起施行。

4.新债务重组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一一债务重组》(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公司对 2019 年 1月1日新发生的债务重组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9 年 1月1日以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5.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财政部于 2019 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公司对 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9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不进行追溯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自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上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苏美达 公告编号:2020-015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2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0日

至2020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情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等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 登记时间:2020年5月18日9:00-16:00

5. 登记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 联系方法:(025)8453 1968;传真:(025)8441 1772;邮政编码:210016

7. 联系人:杨勇

六、其他事项

1. 联系方法:同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2.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