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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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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2020-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66版)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0-015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是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5日(周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4日至2020年5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交易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下午15:00至2020年5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即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七)会议地点:公司总部-常州新北区生命健康产业园云河路518号(详见附件1)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议程:

1.审议《201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20年公司发展规划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荣幸华、邵蓉、张继稳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2.审议《2019年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3.审议《2019年公司财务情况报告的议案》

4.审议《2019年公司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2019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6.审议《2019年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7.审议《聘请2020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2020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第1,3-10项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经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信息详见 2020年4月25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相关议案的信息。所有议案除议案9和议案10之外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9和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议案投票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时间: 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至5月15日(星期五)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518号),邮编:213125。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2),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3)、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2),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加盖法人印章的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4。

六、 其他事项

1.会务常设联系人

(1)姓名:蒋文群 姚毅

(2)联系电话:0519-85156003;

(3)传真号码:0519-86020617;

(4)邮编:213125

2.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七、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04月25日

附件1

公司云河路厂区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518号(请导航“千红制药药品制剂及研发中心”)

附件2: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本人/本公司或代理人兹登记出席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会议。

股东签名(盖章):

日期: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女士\先生(身份证号为: )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0年5月 15日下午 14:00 在公司召开的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或受托人自己的意见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本公司)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的投票意见:

说明:

1、委托人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如委托人未明确投票指示的,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署日: 年 月 日

附件4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50”,投票简称为“千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0-017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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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0-018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合伙)审计确认,2019年度末,母公司报表项下可供分配利润为1,382,070,043.59元,合并财务报表口径项下可供分配利润为1,312,694,716.50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合并财务报表口径进行分配,报告期末,合并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12,694,716.50 元。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数64,000,000股,按1,215,97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3,993,750 元(含税),留存收益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 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公司效益的实际情况相匹配,同意本次议案。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且符合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以及让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与未来发展战略相匹配。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王耀方先生提议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2、公司目前现金流充足,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运转、及未来各项业务拓展所需的资金支持。公司在过去 12 个月内未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及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3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2019年6月1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2019年首次股份回购,2019年9月1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实施回购股份数量共计64,000,000 股,完成2019年股份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本次分配将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 并保持分配比例不变。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0-020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请2020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连续11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鉴证机构,聘期为一年。2019 年度,公司支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费用为60 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年,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更名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张彩斌,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公证天业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新证券法实施前是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鉴证业务。

公证天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执行公司审计业务由公证天业常州分所承办。公证天业常州分所注册地址为常州市天宁区晋陵中路517号赢通商务大厦10楼,其前身为常州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新证券法实施前是全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鉴证业务。

(二)人员和执业信息

1、事务所人员信息

截止2019年末,公证天业现有合伙人42人,注册会计师346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276人,近一年新增注册会计师16人,现有从业人员776人。

2、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过证券业务多年,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业务规模

2019年度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总收入28,446.33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8,838.80万元,年末净资产3,006.69万元。最近一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55家,涉及行业包括且不限于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公证天业具备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经验。

(四)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最近三年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执行“ST远程”2018年年报审计被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1次。

三、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

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一致认可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审计工作质量符合行业监管要求,自公司上市以来担任公司审计机构11年,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3、董事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同时根据2020年度所支付的财务审计费用,以及 2020年度预计的审计范围,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审计范围:2020年度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苏众红、湖北润红、江苏晶红、常州英诺升康、千红香港)年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内控鉴证报告等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的文件。子公司需要单独出具报告。

4、监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与评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行为和能力符合相关要求,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保持其独立性,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的决议。

5、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过审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监会要求的证券业从业资格,曾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需要,符合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的条件。同时,自上市以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审计机构期间,能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认为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5、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