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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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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70版)

二、会议议程

以上第二十项、二十一项议程不需审议。

上述第四项、第六项和第七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案。

上述第四项、第五项和第九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上述第九项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兴(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QFII、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卓力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金鑫金银饰品有限公司。上述回避表决股东不得接受除自身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均不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媒体披露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有关公告。

三、议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4日和5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宁波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办法: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邮编:315042)

联系人:童卓超

电话:0574-87050028

传真:0574-87050027

5.其他事项: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42”;投票简称为“宁行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优先股股东投票的议案。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5月18日在宁波召开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公司/本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备注:请对议案根据股东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注明持有的公司股权数,三者必选一项,多选视为无效委托;未作选择的应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未作选择且未注明是否授权的视为无效委托。

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0-021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在宁波南苑环球酒店召开。公司应出席监事7人,亲自出席7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洪立峰监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包括正文和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将报告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审计报告的意见》。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外部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合规风险管理评估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经营情况和2020年工作安排》。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财务预算计划》,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2年发展规划》。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报告》,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报告》,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部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资本管理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薪酬办法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其中洪立峰监事长回避表决。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津贴办法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其中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回避表决。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责任保险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0-023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安永华明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将依照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确定。2019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350万元(包含内部控制审计收费95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自成立以来,已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设有19家分所。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于(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之一。安永华明是安永国际成员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金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保险已涵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等。

本公司相关审计业务主要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上海分所”)承办。安永华明上海分所于1998年7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安永华明上海分所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0楼。安永华明上海分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亦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安永华明为总分所一体化管理,职业风险基金和职业保险由总所统一安排计提和购买,依法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已涵盖安永华明上海分所。

2、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拥有从业人员7974人, 其中合伙人162人、执业注册会计师1467人。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拥有充足的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

3、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2018年度业务收入389,256.3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67,638.8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4,609.88万元。2018年度审计客户逾10420家,其中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74家,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有涉及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安永华明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为严盛炜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郭杭翔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刘大禄女士均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从业经历及执业资质情况如下:

项目合伙人为严盛炜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1997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拥有近23年审计服务业务经验,在上市商业银行审计等方面具有逾13年的丰富经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郭杭翔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1997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拥有近23年审计服务业务经验,在上市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等方面具有逾18年的丰富经验,其中包括上市商业银行的审计。

项目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刘大禄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09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拥有近11年审计服务业务经验,在上市商业银行审计等方面具有逾10年的丰富经验。

上述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和项目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曾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7日由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责任人出具的(2020)21号警示函,以及于2020年2月24日由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36号警示函,相关事宜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严盛炜和刘大禄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安永华明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安永华明进行了事前认可:经核查,安永华明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我们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聘用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和公司按照国内会计准则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