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75版)
注:招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600,000.00元,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6,800,000.00元;2017年6月,公司向博微长安增资256,800,000.00元用于博微长安低空雷达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03,904,326.71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博微长安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博微长安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 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详见公告:临 2018-027)。博微长安已于2019年2月22日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详见公告:临 2019-004)。
2019 年 3 月 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博微长安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博微长安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详见公告:临 2019-015)。博微长安已于2020年1月14日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详见公告:临 2020-00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低空雷达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项目总投资为 26,399.70 万元(募集资金投入 25,680.00 万元,其余部分由博微长安自筹资金适时解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或补充建设 DAM 盒体精密加工、微电子装联及封装、大型构建精密加工、复合材料方舱、雷达系统集成联调等十二条生产线,并配套建设雷达微电子封装测试中心、3 号工业厂房(雷达装载平台集成厂房)、9-1 号工业厂房(雷达系统集成联调厂房)、9-2 号(分系统调试中心)、9-3 号(质量检测中心)等。项目建成后新增批产雷达整机 13 部/年、雷达配套装备 200 台/年,实现规模化生产。
1、变更项目建设内容
为应对新的市场需要和业务机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产品核心竞争力,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六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增加实施地点并建设延期的议案》(临2019-014号公告),现对低空雷达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如下:
(1)取消3号工业厂房(雷达装载平台集成厂房)建设。
(2)9-1号厂房建设面积由9984平方米增加到22872.53平方米,取消9-2号(分系统调试中心)和 9-3 号(质量检测中心)建设,全部纳入9-1号厂房中。
(3)对 DAM 盒体精密加工、微电子装联及封装、大型构建精密加工、复合材料方舱、雷达系统集成联调等十二条生产线的购置设备进行了部分调整。
(4)新增整机联试场及相关科研生产配套设施改造建设。
项目调整前总投资为 26,399.70 万元(募集资金投入 25,680.00 万元),其中设备投资为 15,855.57 万元,基建投资为 6,094.55 万元,其他费用资金4,449.58 万元。项目进行上述调整后,总投资仍为 26,399.70 万元(募集资金投入 25,680.00 万元),其中设备投资 14,209.68 万元,基建投资 8,391.28 万元,其他费用资金 3,798.74 万元。
2、变更项目建设地点
原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全部位于博微长安科技园区,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后,项目实施地点变为博微长安科技园区和六安市金安区椿树镇棚岗工业园区。
3、项目建设延期
项目原建设周期为2年,即2017年5月-2019年5月;因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变更,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规律、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建设需求状态调整、配套工程建设中的天气影响等不可控因素,为确保投资项目的稳健性与实效性,出于慎重性考虑,现拟延长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 19 个月,即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0 年 12 月。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四创电子2019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四创电子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认为:经核查,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附表1: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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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90 证券简称:四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5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3366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9日
至2020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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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电博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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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于2020年5月18日下午17:00之前向公司董监事会办公室报名并办理会议出席手续(可以传真或电话方式报名)。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有关费用由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自理。
2、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3366号公司董监事会办公室
3、邮政编码:230088
4、联系人:杨梦、梁建
5、联系电话:0551-65391324,传真号码:0551-65391322。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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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2020-016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5月,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绩承诺情况
公司原控股股东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以下简称:“华东所”)在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与公司签署《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之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以下简称“《业绩补偿协议》”)。
根据华东所与公司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约定,业绩补偿期间为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后3年(含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当年),即2016年、2017年、2018年;若本次重组未能在2016年12月31日前(含)实施完毕,则业绩补偿期间将作相应顺延。公司于2017年5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业绩承诺期间为2017年、2018年、2019年。同时,华东所承诺,业绩补偿期间博微长安净利润不低于《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16]第2001号)的收益现值法评估技术说明中所预测的同期净利润。即,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博微长安的承诺净利润分别为10,054.49万元、11,607.10、13,176.46万元。上述华东所承诺净利润为博微长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且不包括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的影响。
二、股权划转后,由中电博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电博微”)继续履行业绩承诺
2019年度,华东所将持有的公司45.67%的股份无偿划转给中电博微。本次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中电博微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2,700,012股,占公司总股本45.67%,华东所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中电博微将继续履行华东所在本次交易中做出的业绩承诺。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会专字[2019]2062号),博微长安盈利预测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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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实际完成数为标的资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且不包括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的影响。
三、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认为:经审计的博微长安2019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14,089.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13,564.07万元,实现了2019年度的业绩承诺。
四、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认为:交易对方已经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2019年度的业绩承诺,不需要对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至此,交易对方关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2017-2019年度的业绩承诺均已完成,业绩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