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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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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三、注销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完成后,绿家供热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20-030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单笔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不断发展,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外币结算业务日益增加,为了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并基于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以充分利用外汇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变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外汇套期保值范围: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主要的结算外币币种为美元。

2、业务期间及业务规模: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单笔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除需要依照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及期权费外,不需要投入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披露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业务来进行的,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

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具有与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综上所述,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付款(回款)期限和付款(回款)金额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供应商)报价汇率,使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无法按照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套期保值交割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2、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3、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付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付款金额和时间相匹配。

5、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九、备查文件

1、《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20-031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于 2020 年 4 月 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17 年 7 月 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的要求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政策,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 2017 年 7 月 5 日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新收入准则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要求,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20-032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于 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技术中心扩建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将技术中心扩建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6,356.52万元(包括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3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15.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5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8,152,300.00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501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的监管要求,公司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后,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并延期完成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2,400 吨/年活性杆菌肽系列产品扩建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并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完成。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并延期完成的公告》。

公司于2019年10月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400 吨/年活性杆菌肽系列产品扩建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及后续产生利息净额变更用于“年产活性1,200吨杆菌肽预混剂和1,200吨兽药原料药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2019年11月15 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0年4月23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概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技术中心扩建项目,该项目旨在进一步提升公司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增强公司的研发综合实力,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创新能力不断向前发展。目前,该项目已竣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已能够为公司现阶段产品生产及技术研发提供足够的硬件支持。

截至2020年4月23日,技术中心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金额未经审计,募集资金节余金额包括截至2020年4月23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及尚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合计7612.20万元扣除已签署合同应付未付款项及质保金1255.68万元。由于本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时间间隔,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质量和品牌优势,提升研发实力,公司首发上市前,将福建浦城规划为公司后续的研发基地,因此,技术中心扩建项目建设地点落在福建浦城南浦生态工业园区,公司上市后,根据公司的研发战略,为了能更有利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开展符合兽药行业发展趋势的新产品研究,公司聘请了生物发酵领域的专家作为公司首席科学家并在湖北大学建立了湖大绿康生化研究所,目前公司已形成了双研发基地协同发展的研发模式,湖大绿康生化研究所的主要设备以及人员聘请等投入均为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

(2)考虑到预计中远期老厂区搬迁因素,为了进一步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公司对技术中心项目仪器设备购置的选择、定位及采买规模做了合理的调整,根据研发进度分批购入;同时,对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布局也进行了合理调整。

(3)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市场调研、询价、比价、商务谈判等多种措施,严格把控采购环节,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合理的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相关费用。

(4)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截止目前,技术中心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验收,综上,公司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经审慎研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决定对技术中心扩建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求,公司拟将技术中心扩建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6,356.52万元(包括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充分发挥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 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说明

公司本次对技术中心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能够及时、有效地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承诺与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以下要求:

1、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 1 年;

2、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3、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事项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技术中心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其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技术中心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技术中心扩建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技术中心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技术中心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本保荐机构通过查阅绿康生化首次公开发行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关于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有关决议文件,同时审阅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绿康生化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专项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兴业证券对绿康生化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综上,兴业证券对绿康生化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20-033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5月18日下午15:00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5:00开始。

4、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8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浦城县南浦生态工业园区19号公司综合办公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将对前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其中,前述议案10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福建省浦城县南浦生态工业园区19号公司综合办公楼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7、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函信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0年5月15日下午16: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

地址:福建省浦城县南浦生态工业园区19号公司综合办公楼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狄旸/林信红/黄益芳

电话:0599-2827451

传真:0599-2827567

E-mail:lkshdm@pclifecome.com

2、会期预计下午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2019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1: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持股数量请填写截至2020年5月13日15:00交易结束时的持股数。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0年5月15日下午16:30之前送达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68

2、投票简称:“绿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9:15 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20-034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兹定于2020年5月6日(星期三)下午15点至17点在全景网举行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广大投资者可登陆“全景· 路演天下”(http://rs.p5w.net/c/002868.shtml)参与本次说明会。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赖潭平先生,财务总监鲍忠寿先生,董事会秘书狄旸女士,独立董事张信任先生和保荐代表人李蔚岚女士将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473号文“关于核准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5.2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56,000,000.00 元。截至2017年4月26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56,000,000.00元,扣除发行承销及保荐费68,000,000.00元后,主承销商(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城县支行账号为13960101040018941的募集资金专户240,919,100.00元、开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浦城支行账号为405273862164的募集资金专户49,975,400.00元(已扣除发行费用19,847,700.00元)和开立在浦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为9050710010010000047195的募集资金专户77,257,8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8,152,3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50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本年度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使用募集金额17,824,687.1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3,970,452.10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件。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为30,000.00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27,845,829.67元,将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已使用资金及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本金后,募集资金余额应为-5,818,152.10元,差异33,663,981.77元系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和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收益。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本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城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浦城支行和浦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开设了三个专项账户,账户如下:

公司于2017年5月10日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城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浦城支行和浦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 月31 日,公司共设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浦城支行405273862164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8年5月9日销户。

截至2019年12 月31 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30,000.00万元。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部门领导签字后,报公司财务部门审核,由财务总监、董事长签字批准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须报股东大会审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82.47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技术中心扩建项目:该项目主要用于建设研发大楼及配套设备、流动资金等,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项目建成后,新产品新剂型的研发和小试、中试研发成果可为公司带来可观的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事项。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9年度未发生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除本报告披露的情况外,公司截至2019年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8年4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叁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有效期自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2019年4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有效期自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2019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除此之外,公司2019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原募投项目“2,400 吨/年活性杆菌肽系列产品扩建项目是公司基于2014年公司上市前的产能情况、市场情况、未来发展规划以及行业政策制定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公司面临的国内行业政策发生了一些变化。为了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着控制风险、审慎投资的原则,决定对原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上述调整。2019年10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400/年活性杆菌肽系列产品扩建项目”的相关事项进行变更,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变更情况如下:公司拟将“2,400 吨/年活性杆菌肽系列产品扩建项目”截至2019年10月30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26,329.26万元及后续产生利息净额变更用于“年产活性1,200吨杆菌肽预混剂和1,200吨兽药原料药(硫酸新霉素)项目”,项目预计将于2020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投入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详见公告编号(2019-066)《绿康生化-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并经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告编号(2019-071)《绿康生化-关于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19年度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4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接10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