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14版)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72.51万元,净资产70.28万元,营业收入33.49万元,净利润0.4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常德坚科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应坚国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7日
注册资本:50 万元人民币
住所:常德市武陵区长庚街道聚宝社区9组
经营范围:五金产品、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的销售;广告制作、发布及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兄弟姐妹的配偶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781.27万元,净资产50.58万元,营业收入1,330.13万元,净利润38.2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慈溪市利波电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利波
成立日期:2018年8月1日
注册资本:50 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慈溪市匡堰镇宋家漕村江东8号
经营范围:家用电器、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电线、电缆、五金工具、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数码产品及配件、五金配件、照明灯具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的兄弟姐妹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414.65万元,净资产-10.94万元,营业收入1,104.48万元,净利润-28.8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北京宸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敏惠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1日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恒业八街6号院26号3层101-30955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灯具、服装、鞋帽、箱包、针纺织品、日用品、文化用品、家用电器、工艺品(不含文物)、体育用品(不含弩)、塑料制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监事李雨配偶之兄长夏中桂及其配偶曾敏惠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52.80万元,净资产-17.00万元,营业收入178.53万元,净利润-9.5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阮舒泓:公司实际控制人阮立平之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第四款的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与本公司存在长期持续性关联关系,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且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及商品采用先款后货方式,故对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帐。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销售产品、商品与房屋租赁等。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未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发挥公司与关联人的协同效应,是合理的、必要的,且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交易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业务活动,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日常运营及稳定发展。关联交易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7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
● 委托理财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低的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一、投资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委托理财类型
公司投资理财产品以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为前提,以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低为主要考量。公司委托理财产品的品种主要为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投资期限为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投资理财审议权限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事宜办理。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相关的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等方面均作了规定,各理财产品的购买由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管理部根据市场情况提出建议,经资金管理部经理、财务总监、董事长审批后方可购买,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2.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理财产品投资,并保证委托理财产品的资金均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3.定期关注投资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一旦发现有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低的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低的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风险可控。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权限、审核流程、报告制度、受托方选择、日常监控与核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已公开上市的银行,或全国性商业银行,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通过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利益。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委托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低的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因素、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预期。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
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尚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关于上述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低的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最近十二个月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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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实际投入金额为累计金额。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8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二)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三)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四)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将在编制2020年第一季度时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的累积影响数,将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追溯调整可比期间数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9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001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000万股,注册资本由540,000,000元增加至600,000,000元。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经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同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根据核准发行数量和股票发行的实际结果,在《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基础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涉及的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等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在前述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修订了《公司章程(草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4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303,722,676.44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713,402,492.85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2020年2月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的总股本600,0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280,000,000.0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98.9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 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3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3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申会员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出具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中肯,公司内部控制在设计和执行方面无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0年2月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的总股本600,0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280,000,000.00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和预计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同意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低的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制定了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监事。
2.薪酬/津贴标准
(1)未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监事津贴
目前公司监事均在公司任职,不存在未在公示担任职务的监事。
(2)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监事的薪酬
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按其所担任的岗位或职务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即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公司股东与公司核心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2.公司实施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结合,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因监事申会员、官学军、李雨均参与本次持股计划,需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因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对本次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将审议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