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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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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曹世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慧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慧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类

1、货币资金:报告期货币资金比上年末增长60.47%,主要是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报告期交易性金融资产比上年末下降80%,主要是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所致;

二、负债类

1、短期借款:报告期短期借款比上年末增长49917%,主要是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2、预收款项:报告期预收款项比上年末下降99.90%,主要是执行新收入准则科目调整所致;

3、合同负债:报告期合同负债比上年末增长100%,主要是执行新收入准则科目调整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应付职工薪酬比上年末下降45.99%,主要是上年计提的年终奖,本期已发放所致;

5、应交税费:报告期应交税费比上年末增长204.33%,主要是新收入准则科目调整所致;

三、损益类

1、营业外支出:报告期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上升5587.59%,主要是公司通过成都市红十字会捐赠300万元用于成都市疫情防控工作。

四、现金流量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上升87.96%,主要是疫情期间公司加大采购支付及员工加班费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上升98.05%,主要是银行理财到期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上升348.65%,主要是本期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0-025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0年4月24日上午10:00时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0日以邮件通知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其中董事李国先生、孙昊女士、杨卓先生、独立董事逯东先生、唐英凯先生、曹麒麟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曹世如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0-026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0年4月24日下午13:00时以现场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0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曹曾俊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世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人员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能够使得公司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0-028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鉴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本次新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该准则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能够使得公司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0-027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