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唐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惠忠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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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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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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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指标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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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指标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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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指标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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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09);2020年4月22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截至本定期报告披露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事项正在有序推进中。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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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20-014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税科技”)董事会于2020年4月21日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提交了会议的相关材料,会议通知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保税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上午12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共有7位董事:唐勇先生、高福兴先生、周锋先生、陈保进先生、于北方女士(独立董事)、徐国辉先生(独立董事)、惠彦先生(独立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勇先生召集和主持。参加表决的董事对提交会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关于注销孙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同辉汽车物流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的本公司公告临2020-015。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20-015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孙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同辉汽车物流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张家港保税区同辉汽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保同辉”)。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张保同辉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张家港保税区同辉汽车物流有限公司
(二)成立时间:2012年10月26日
(三)公司住所:张家港保税区石化交易大厦2601室
(四)法定代表人:唐勇
(五)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六)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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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经营范围:货运经营(危险货物除外),国际货运代理,汽车及其零部件、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与企业经营有关的咨询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八)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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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0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19年财务数据已经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注销张保同辉的原因
为抓住融资租赁行业良好发展机遇,加快公司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发展,考虑到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对融资租赁行业的扶持性政策,2019年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家港扬子江保税贸易有限公司与中国租赁控股有限公司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共同投资设立了张保同辉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42)。
张保同辉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完成了注册手续,取得营业执照,获得了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资质。目前,该公司已顺利投入运营且融资租赁业务得到了快速发展。为优化资源配置,张保同辉拟结束原有业务,且不再开展新业务。鉴于此,为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公司将对张保同辉进行注销。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张保同辉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不会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和整体业务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注销完成后,将使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张保同辉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0794 公司简称:保税科技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