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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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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黎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覃耀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根据法院对公司与南宁市标特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结果,计提计算至2020年3月31日违约金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2.应付票据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支付了家电分公司到期的承兑汇票所致。

3.应交税费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缴纳了期初未上缴的税金所致。

4.预计负债、未分配利润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根据我公司与南宁市标特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结果,计提计算至2020年3月31日违约金的预计负债所致。

报告期内利润表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变动原因: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整体销售下降以及我公司2020年起执行新会计准则,经营方式为联营的销售按净额法的毛利额确认营业收入,而去年是按全额法确认营业收入所致。

2.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整体销售大幅下降所致。

3.财务费用变动原因:主要系贷款总额减少,贷款利息支出也相应减少;银联卡、微信、支付宝消费的手续费用同比减少所致。

4.营业利润变动原因: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整体销售大幅下降所致。

5.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主要系公司收到南宁市社保局困难企业稳岗补贴所致。

6.营业外支出:主要系根据法院对公司与南宁市标特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结果,计提计算至2020年3月31日违约金的预计负债所致。

7.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主要系根据我公司与南宁市标特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结果,计提计算至2020年3月31日违约金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8.利润总额、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变动原因:主要系根据法院对公司与南宁市标特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结果,计提计算至2020年3月31日违约金的预计负债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响,本期销售大幅下降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主要系去年同期有处置固定资产收回的现金流入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主要系本期取得银行贷款总额同比增长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编号:临2020-016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同意公司就与南宁市标特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计提预计负债约3170万元,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4月20日,公司收到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兴宁区法院”)送达的一审判决书。根据该判决计算至2020年3月31日止,公司需支付违约金约3170万元。按照会计政策,此违约金应全额计提预计负债。详见2020年4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公告。

二、对公司的影响

影响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损益约-3170万元。

三、审议程序

1.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事项。

2.监事会

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南宁市标特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由于一审败诉,公司根据法院的一审判决计提预计负债约3170万元(计算至2020年3月31日止),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并考虑到二审诉讼结果存在的不确定性及诉讼风险做出的。遵循了谨慎性原则,计提程序、内容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预计负债。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编号:临2020-013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靖刚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5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稿)(全文、正文)。

2.以5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同意公司就与南宁市标特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根据法院一审判决计算至2020年3月31日,计提预计负债约3170万元。本次计提直接影响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损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1.一季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一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3.在本意见提出前,没有发现参与一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编号:临2020-014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会前以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于2020年4月27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黎军先生主持,出席人员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九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正文)。

二、以九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门店升级改造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约3100万元对朝阳店北楼进行室内装修升级改造。

三、以九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同意公司就与南宁市标特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根据法院一审判决计算至2020年3月31日,计提预计负债约3170万元。本次计提直接影响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损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 4 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公告编号:临 2020-015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一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一零售》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 年一季报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公司2020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门店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新增、关闭门店。

二、主要经营数据情况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以上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0712 公司简称:南宁百货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