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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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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568 公司简称:伟明环保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项光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俞建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大幅度变动原因

单位:元

(二)利润表大幅度变动原因

单位:元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

单位: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拓展情况

(1)2020年1月,公司签署《磐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合同》,投资建设日处理生活垃圾300吨的磐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预留远期300t/d焚烧线所需要的建设场地,合作期30年。具体见于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并签署磐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9)。

(2)报告期后,4月,公司成功中标宁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该项目总处理规模为1,200吨/日,特许经营期30年。具体见于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项目中标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6)。

(3)2020年4月,公司成功竞得安远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该项目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特许经营期30年。具体见于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竞得项目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8)。随后为推进该项目建设,公司在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设立全资子公司“安远县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住所,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欣山镇古田村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法定代表人,程五良;注册资本,5,000万元;营业期限,2020年4月17日至长期;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厂筹建,生活垃圾处理、农林垃圾处理、餐余垃圾处理、污泥处理、一般工业垃圾处理,生物质处理,垃圾、烟气、污水、灰渣处理技术开发及服务,环保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和维护、售后和技术服务。

(4)2020年4月,公司与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关于处置庆元县生活垃圾的合作协议,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接纳处置庆元县域内的生活垃圾。

2、对外工程承包、设备销售和餐厨垃圾处理等业务拓展情况

(1)2020年1月,公司签署《遂昌县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及焚烧发电一体化项目-遂昌县垃圾终端处置园一期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包含一期主厂房及设备;辅助系统土建一次建成,预留二期工艺设备位置(不含基础);协同处理餐厨垃圾20t/d和粪便10t/d设备设施;预留二期主厂房及设备位置;不含收运系统;总承包费用约2.27亿元。具体见于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8)。

(2)报告期后,4月,公司成功中标东阳市餐厨垃圾生态处理中心项目,该项目设计规模为近期餐饮垃圾收运处理规模100t/d,厨余垃圾处理规模200t/d,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处理规模为15t/d;远期餐饮垃圾收运处理规模200t/d,厨余垃圾处理规模300t/d,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处理规模为30t/d(择机扩建);项目合作期30年。具体见于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中标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9)。

(3)2020年4月,公司中标平阳县餐厨垃圾收运及处理服务项目,负责平阳县县域内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

3、其他

(1)报告期内,各投产项目生产运营正常,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浙江省内垃圾入库量和上网电量与去年同期相比,总体稍有下降,报告期末已逐步恢复。报告期内樟树项目一炉一机进入正式运营,玉环餐厨项目投入试运行。临海项目二期于4月实现并网试生产。玉环二期、龙泉、奉新、婺源、东阳、双鸭山、永丰和蒙阴等项目和嘉善餐厨建设进展顺利。宁晋项目、武义餐厨项目完成项目核准和环评批复,进入建设阶段。

(2)公司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上市流通工作,

具体见于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5)。

(3)公司于2月6日完成2017年可转债公司债券的赎回及摘牌工作,累计面值人民币667,288,000元“伟明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占“伟明转债”发行总额的99.60%;累计转股数量为38,195,093股,占“伟明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11%,其中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5日期间,累计转股数量为11,946,473股。具体详见于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伟明转债”赎回结果及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8)。

(4)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计划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亿元(含12.00亿元)。具体见于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5)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温州嘉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具体见于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5)。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0-042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一号一一般规定》和《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六号一环保服务》的要求,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运营并发电,公司现将相关项目运营并发电业务的2020年度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据公司初步统计,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及下属相关子公司合计完成发电量39,308.42万度,上网电量31,495.39万度,平均上网电价0.642元/度,垃圾入库量115.86万吨(含生活、餐厨等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入库量112.98万吨)。2020年公司及下属相关子公司合计完成累计发电量39,308.42万度,累计上网电量31,495.39万度,平均上网电价0.642元/度,累计完成已结算电量18,177.89万度,累计垃圾入库量115.86万吨(含生活、餐厨等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入库量112.98万吨)。

相关经营数据分区域统计如下: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