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53版)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交易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臣功物业、臣功商业向公司提供水、电、物业服务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需求。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公司全资子公司硕方医药向汇伦生物提供的检测技术服务属于硕方医药的正常业务发展需求。上述关联交易为硕方医药与关联方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硕方医药的经营业务发展。硕方医药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交易定价公平、公开、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符合有关规定,且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董大伦先生、王金华先生、王文意先生应予以回避。
(二)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21.03万元,预计金额为30万元,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为29.90%。经核查,日常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是公司日常水电物业费用开支的节约,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臣功物业、臣功商业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硕方医药与关联方汇伦生物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因经营需要而产生的,为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该关联交易遵照相关协议执行,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臣功物业、臣功商业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硕方医药与关联方汇伦生物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因经营需要而产生的,该关联交易是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交易内容客观、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合理,符合市场规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需要。监事会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对公司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0-055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将本公司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22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22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41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702.0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732.7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969.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17CDA40222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会同原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上述5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按照孰低原则在一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专户为329.35万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专户为366.85万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专户为497.90万元,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专户为135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专户为150万元)的,开户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年12月 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为便于管理,公司已将工行乌当支行专户中的余额(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另一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52050152360000000206)中,并已办理完工行乌当支行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告编号:2018-034)。
注1: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终止了募投项目“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资于新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注2: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募投项目“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主要建设项目内容由“扩建中药提取生产线及中药制剂生产线并增加相应的配套设施”变更为“对老厂区现有中药提取生产线及新厂区中药制剂生产线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并建设产能供给保障中心”。由于建设内容调整,项目投资规模由原来的9,958万元变更为5,501万元。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和满足公司长期发展需要,经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2019年6月18日分别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募投项目“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变更后剩余募集资金4,457万元投资于新项目“凝胶剂及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该项目建设期为2019年12月至2021年12月。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实用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募投项目“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主要建设项目内容发生变更,已于2019年10月开立新的募投专户管理“凝胶剂及合剂生产建设项目”,由原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5801转款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4079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1、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
2018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停以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拟暂停以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在贵阳市乌当区水田镇定扒村实施的“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拟在现有已于2015年10月投入运营的GMP制剂车间(贵州省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天园区高新北路3号)附近重新选择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地址(公告编号:2018-016)。
2019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变更及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资于新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公告编号:2019-005);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告编号:2019-020)。
此次项目变更涉及金额5,838.68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0.42%。
2、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
2019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变更及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并调整部分建设内容及实施进度(公告编号:2019-005);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告编号:2019-020)。
2019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变更后剩余的募集资金4,457万元投资于新项目“凝胶剂及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公告编号:2019-080);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告编号:2019-090)。
此次项目变更涉及金额9,958.0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4.37%。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9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2019年6月延期至2020年12月(公告编号2019-006)。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截至2017年5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鉴证并出具的[XYZH/2017CDA40283]《鉴证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5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款项合计19,367,321.45元。
公司于2017年7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9,367,321.45元。截至2017年7月31日,公司已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资金19,367,321.45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2017年12月,公司从募集资金中提取3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归还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0,000.00元,具体如下:
2018年1月19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000.00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告编号:2018-004);
2018年4月20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9,000,000.00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告编号:2018-032);
2018年5月7日至5月8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0,000.00元分次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告编号:2018-038)。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变更及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终止募投项目“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并使用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变更募投项目“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并调整部分建设内容及实施进度(公告编号:2019-005),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告编号:2019-020)。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附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0-056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9年12月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2657号文《关于核准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17,73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金额每张100元,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6%、第二年0.8%、第三年1.4%、第四年1.9%、第五年2.3%、第六年2.8%。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17,73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356.6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373.3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CAC证验字[2020]00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2019年12月26日签署的《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前,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支付金额为254,000.00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254,000.00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3,566,058.31元,其中以募投资金支付金额为10,650,000.00元,以自筹资金支付金额为2,726,058.31元,置换金额为2,726,058.31元。具体支付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实施
根据2019年12月26日签署的《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本次拟置换金额与上述发行申请文件的内容一致。
公司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2,980,058.31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是必要的、合理的,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公司上述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用2,980,058.31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符合募投项目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专项鉴证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0年3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出具了《关于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0CDA70047),并认为公司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本次置换实施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0-057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请审计机构概述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提高审计质量,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本次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
(2)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业务信息
■
4、执业信息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从事过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1)信永中和
■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信永中和相关资质进行了解、审查,认为信永中和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执业准则,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相关审计人员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在公司2019年度审计过程中,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因此,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此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董事会决议情况
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该事项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5、监事会决议情况
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在2019年度对公司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0-060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公司管理,优化业务流程,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对公司组织机构进行了调整。
本次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机构图如下:
■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0-061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同日发布的《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52),《2019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51)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0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和“约调研”微信小程序同步举行2019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参与互动交流,具体如下:
1、全景网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 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2、“约调研”参与方式:投资者可通过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大伦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袁列萍女士;财务总监曾志辉女士;独立董事俞建春先生;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公司保荐代表人黄夙煌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