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0-009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17,628,9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7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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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轻工行业提供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等工程技术服务和工程总承包服务的综合性工程公司,依托六十多年来在轻工行业的积累和持续创新,公司拥有深厚的工程设计、技术咨询实力和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已形成完整的包括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管理、工程监理及工程总承包(含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等)在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业务链,能为业主提供高品质的工程建设全过程服务,承接并完成了一大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工程项目。公司业务服务领域涵盖轻纺、建筑、城市规划、商物粮、电子通讯、化工石化医药、机械、农林、市政公用、电力、环境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等行业,客户遍及亚、欧、非、美及大洋洲等地。
报告期内,公司连续第十六年入围“中国工程设计企业60强”,位列第26位,并位列轻工行业设计院第一。公司位列中国勘察设计企业工程项目管理收入前10强和总承包收入前50强。公司凭借海外市场开拓的优异成绩,从全国两万四千多家勘察设计单位中脱颖而出,成为14家获得中国勘察设计行业“海外工程标杆企业”荣誉称号的企业之一。在中国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庆祝建国70周年评选中,公司荣获“优秀勘察设计企业”荣誉称号;多位同志荣获“优秀企业家(院长)”、“科技创新带头人”称号; 多个项目获评“优秀勘察设计项目”。公司还被评为改革开放40周年“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十大标杆企业”,第十二次获评“上海市文明单位”。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汇聚了4800余名优秀工程技术人才,其中:国家设计大师4人,国务院特贴专家41人,轻工行业设计大师25名,高级职称人员1352人,占28%,还有国家各类专业注册资格2400多人次。
公司所处的轻工业工程建设领域竞争激烈,公司的竞争对手主要来源于参与轻工及其他相关行业工程项目的企业,包括各种规模的综合类或行业性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工程公司和拥有中国境内业务的外国工程公司、设计公司。在轻工工程建设领域,公司具备竞争优势的业务领域包括制浆造纸、食品发酵和日用化工等传统轻工行业细分领域。同时,公司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休闲健康产业、现代物流业。利用国家“一带一路”等政策利好,从优势行业切入,积极扩张海外市场份额。积极拓展新的业务模式和探索新的盈利模式。对比优秀竞争对手,公司在盈利能力、工程总承包业务管控能力和体量方面以及国际化业务经营开拓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司要继续提升工程总承包业务的管控能力,加强工程总承包业务的经营力度,在继续巩固拓展国内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海外市场份额。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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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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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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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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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债券情况
无。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度,公司完成营业总收入55.81亿元,同比增长6.81%,其中工程总承包业务完成营业收入38.81亿元,占公司2019年度营业总收入的69.53%;实现利润总额0.92亿元,同比下降63.30%;实现净利润0.59亿元,同比下降72.38%;新签订单63.99亿元,同比增长9.35%。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43.03亿元,同比增长0.0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3.91亿元,同比下降2.91%。
公司是轻工行业提供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等工程技术服务和工程总承包服务的综合性工程公司。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报告期内,公司工程总承包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8.81亿元,占公司2019年度营业总收入的69.53%,是公司的第一大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耕制浆造纸、食品发酵和日用化工等传统优势行业;大力拓展节能环保产业、休闲健康产业和现代物流业等新兴行业;利用国家“一带一路”等政策利好,从优势行业切入,积极扩张海外市场份额,实现新签订单63.99亿元,较上年增长9.35%。其中,制浆造纸、食品发酵和日用化工行业新签订单31.38亿元,占公司新签订单总额的49.04%。节能环保业务领域拓展成果喜人,新签订单15.39亿元,占公司新签订单总额的24.06%。海诚股份广州公司继续保持节能环保产业的领先优势,陆续签订“古叙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3.71亿元;“滦州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2.13亿元;“馆陶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1.99亿元;海诚股份长沙公司放大南通中水回用项目效应,再次承接该中水回用示范工程技改及扩建项目总承包,合同金额9,500万元;海诚股份武汉公司签订“张湾建筑垃圾消纳场排水收集系统工程总包项目合同”,合同金额9,394.16万元。
境外业务方面,公司新签订单17.04亿元,占公司新签订单总额的26.63%,同比增长178.18%。海诚股份上海本部签订日本丸红越南项目箱板纸总包项目,合同金额1.075亿美金、并在新加坡承接“新加坡硫磺造粒(SPP)总包项目”,合同金额4,652.80万美元,开创了公司在发达国家承接成规模的完整的EPC项目的先河。海诚股份北京公司签订“Double A RCP TH Project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1.37亿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①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10。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不应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应当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金融负债的会计政策并无重大影响。
2019年1月1日,本公司没有将任何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也没有撤销之前的指定。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法”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根据实际已发生减值损失确认减值准备的方法。“预期信用损失法”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
租赁应收款;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除某些特定情形外,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于2019年1月1日,金融资产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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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时金融工具分类和账面价值调节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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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将根据原金融工具准则计量的2018年年末损失准备与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确定的2019年年初损失准备之间的调节表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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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新债务重组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修改了债务重组的定义,明确了债务重组中涉及金融工具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准则,明确了债权人受让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初始按成本计量,明确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时不再区分资产处置损益与债务重组损益。
根据财会[2019]6号文件的规定,“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不再包含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新发生的债务重组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9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新债务重组准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③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明确了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的概念和准则的适用范围,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同时完善了相关信息披露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9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不进行追溯调整,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④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8年6月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财政部于2019年9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同时废止。根据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资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文进行调整。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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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详见财务报告中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3)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董事长:徐大同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0-010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行为概述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存在因日常经营所需存在房屋租赁、物业服务以及文印晒图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预计2020年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关联董事徐大同先生、张建新先生、俞海星先生、赵国昂先生、孙波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了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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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有限公司
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于2003年1月,注册资本为799.51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邵秋生,为中国中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北京市。其主要经营名片印刷、复印等专项印刷;批发预包装食品;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港澳台地区);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咨询、服务;机械设备制造及销售;实业投资;进出口业务;汽车销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等。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2,552.53万元,净资产1,733.96万元,2019年完成营业总收入3,421.33万元,实现净利润250.95万元(数据未经审计,下同)。
2、湖北中轻控股武汉轻工院有限公司
湖北中轻控股武汉轻工院有限公司设立于1993年8月,注册资本为3,479.7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孙汉芝,为中国中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武汉市。其主要经营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危化品经营、地基处理及施工、园林景观工程、物业管理、文印晒图等。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4,038.54万元,净资产3,076.28万元,2019年完成营业总收入13,290.28万元,实现净利润-74.97万元。
3、南宁轻工业工程院有限公司
南宁轻工业工程院有限公司设立于1994年12月,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劳创樑,为中国中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南宁市。其主要经营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及劳务、工程测算、物业管理服务等。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2,227.97万元,净资产1,191.84万元,2019年完成营业总收入677.88万元,实现净利润8.68万元。
4、中轻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中轻科技成都有限公司设立于1993年8月,注册资本为93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徐环,为中国中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成都市。其主要经营高新技术及新产品研发、销售;科技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服务、转让;文印晒图;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等。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2,144.90万元,净资产1,551.52万元,2019年完成营业总收入943.01万元,实现净利润353.22万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有限公司、湖北中轻控股武汉轻工院有限公司、南宁轻工业工程院有限公司、中轻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下属中国中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有限公司、湖北中轻控股武汉轻工院有限公司、南宁轻工业工程院有限公司、中轻科技成都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下属子公司向关联人租赁办公用房、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综合服务和文印服务等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考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南宁轻工业工程院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中轻科技成都有限公的日常关联协议已经签订。
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湖北中轻控股武汉轻工院有限公司、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协议尚未签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系公司日常正常经营过程中的所必需的房屋租赁,文印服务及综合服务等行为,交易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依据,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亦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存在因日常正常经营过程中所必需的房屋租赁,文印服务及综合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该等交易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依据。
2019年度,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发生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人民币2,806.63万元。2020年度,预计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因日常正常经营过程中所必需的房屋租赁,文印服务及综合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公司事前就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获得了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认可,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依据,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亦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0-011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为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9年度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19年度,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42,585,378.56元,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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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19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2,585,378.56元,减少净利润42,585,378.56元,减少所有者权益42,585,378.56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金融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应收票据
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银行承兑汇票组合和商业承兑汇票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由于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且公司历史上未出现过因银行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的情况,预期信用损失可视为接近于零,所以未计提减值准备。商业承兑汇票以概率加权平均为基础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量。2019年计提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162,130.17元。
2、应收账款
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工程承包、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应收关联方款项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以账龄为基础的减值准备矩阵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19年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39,091,184.42元。
3、其他应收款
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应收押金和保证金、应收代垫款、应收备用金、应收其他款项、应收关联方款项组合。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19年计提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5,296,262.97元。
(二)建造合同预计损失
公司对建造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预计总收入形成的合同预计损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准备。2019年计提建造合同预计损失2,646,942.49元,转销建造合同预计损失4,601,141.49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会计谨慎性原则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0-013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订单数据及重大项目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一上市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务》信息披露要求,现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订单及重大合同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第一季度新签订单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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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新签工程总承包项目数量11个。
二、截至2020年第一季度末公司累计已签约未完工工程总承包项目数量132个,金额人民币52.16亿元;2020年第一季度已中标未签约项目3个,金额人民币14.61亿元。
三、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合同进展情况
(1)2016年3月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公司联合辽宁方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DEJENA化学工程公司签订了《埃塞俄比亚默克莱市年产6万吨PVC树脂综合性生产厂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培训、运行和维护管理的总承包交钥匙项目》,长沙公司为项目总承包商,合同约定长沙公司承担提格莱州默克莱市年产6万吨PVC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作,合同总金额为210,446,811.35美元。报告期内,长沙公司收到部分工程款,业主仍未解决工程款问题并按时支付,该项目现场工作进展缓慢,总工期将延长。
(2)2016年4月7日,海诚股份北京公司与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联合体的方式签订了阿联酋ITTIHAD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投资的《年产33万吨文化纸工程》总承包合同。北京公司为项目总承包商,负责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指导开机、质保管理等工作,合同自签订日起正式生效,总金额为2.555亿美元,总工期为自开工之日起22个月。该项工程于2020年3月8日收到业主的竣工试验证书,目前处于竣工后试验阶段。2020年4月7日,业主提出银行履约保函索赔(详见于2020年4月11日《关于公司支付业主工程项目保函索赔的公告公告》(2020-005)),2020年4月10日,公司已按照要求支付了该项索赔,金额为人民币15,751万元。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0-007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星期一)下午2:3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1215会议室。会议应参加董事12名,实际参加董事12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大同先生主持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3、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417,628,93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7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8,022,901.74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0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2020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情况报告》。
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0年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关联董事徐大同先生、张建新先生、俞海星先生、赵国昂先生、孙波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了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9、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0、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成立EIM中心的议案》。
(下转59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