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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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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11版)

1、公司通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现有生产资产进行融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利用率,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对公司本年度经营利润无影响,但租赁期内的利息及费用支出会相应增加公司当期财务费用。

2、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对于融资租赁相关资产的正常使用,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且回购风险可控。

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0-029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煤股份”)拟用部分固定资产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本次融资租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融资期限5年。

●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用部分固定资产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本次融资租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融资期限5年。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3、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65号

4、法定代表人:王新浩

5、注册资本:50亿元

6、成立时间:2012年4月20日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吸收非银行股东三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1、租赁标的物:公司有关资产(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平煤股份,该等资产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所在地:河南省平顶山市

四、拟定的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

2、租赁方式:采用售后回租的方式

3、租赁期限:5年

4、利率:综合年利率不高于5.4%

5、租赁担保:无

五、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以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公司通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现有生产资产进行融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利用率,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对公司本年度经营利润无影响,但租赁期内的利息及费用支出会相应增加公司当期财务费用。

2、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对于融资租赁相关资产的正常使用,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且回购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0-027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9年我公司聘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该所担任公司 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和内控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

由于双方合作良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亚太(集团)为公司 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亚太(集团)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85632412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子龙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日

营业场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B2座301室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是

(2)主要承办的分支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0D6H771

负责人:吕子玲

成立日期:2014-01-02

营业场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22号东单元6层12-15号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凭有效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经营)。

2.人员信息

亚太(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员工人数2099人,其中合伙人 89名;注册会计师541人(2018年12月31日521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362人。

3.业务信息

亚太(集团) 2018 年度业务收入 6.0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5.35 亿元,证券业务0.84亿元。上市公司 2018 年报审计30 家。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业、邮政业和房地产业,亚太(集团)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亚太(集团)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亚太(集团)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亚太(集团)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交易所自律监管及民事诉讼。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累计11份,其中,2017年2份,2018年2份,2019年7份,均已完成整改工作。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松超,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08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以来,为上市公司、大型国企、新三板提供过年报审计、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业务,从事证券业务 12 年,现为亚太(集团)合伙人,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 力。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谢玉敏,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7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现为亚太(集团)管理合伙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强龙,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14 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以来,为上市公司、大型国企、新三板提供过年报审计、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业务, 从事证券业务 6 年,现为亚太(集团)河南分所所长助理,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 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最近三年,上述相关人员均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公司给予亚太(集团)的年度审计报酬为100万元,年度内控审计报酬为80万元(上述费用不含差旅费)。

本公司 2020 年度审计费用将考虑所需工作条件和工时、参与人员的工作经验等因素,根据《河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12年)的相关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谈判确定。

三、关于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续聘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19年公司聘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该公司在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守独立审计准则,遵守职业道德,在进行审计工作的同时,为公司加强管理、规范核算、内部控制等方面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建议。因此,同意继续聘任该所为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0-026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本公司已于2020年3月20日完成回购股份事项并减资33,460,513元,公司剩余注册资本2,327,704,469元;本次减资后,公司已回购股份剩余33,460,514股。现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1、修改前: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36,116.4982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36,116.4982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2、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32,770.4469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32,770.4469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根据公司2019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第六项“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第五款中规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因此,本次修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3、上述修改条款中下划线部分为修改内容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0-025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生产经营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投资项目范围:主要用于矿井基本建设投入、生产水平的接替、固定资产更新及改造、维持简单再生产、矿井安全费用投入等。

●2019年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投资计划为35.7亿元,实际完成40.76亿元。

●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投资计划为40.39亿元。

●投资计划中所列项目(已履行公司相关审批程序的项目除外)尚需根据项目涉及的投资额另行提交公司相应审批决策机构审批。

●风险提示:此投资计划为公司及子公司对2020年度投资的预算安排,在具体实施中,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可能存在投资计划调整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9生产经营投资计划完成情况

2019年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投资计划为35.7亿元,实际完成40.76亿元。其中:矿井生产水平接替工程投资完成12.29亿元;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投资完成19.09亿元;维持矿井简单再生产投资完成0.7亿元;矿井安全防护投入完成8.68亿元。

二、2020年投资计划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投资计划为40.39亿元。主要用于矿井基本建设投入、生产水平的接替、固定资产更新及改造、维持简单再生产、矿井安全费用投入等。

三、2020年主要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矿井生产水平接替工程投资计划

2020年项目计划投资15.21亿元。用于公司下属部分矿井基建项目投入及部分矿井的水平延深以及通风系统改造投入。

2、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投资计划

2020年公司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计划投资13.33亿元,主要用于综采综掘、机电运输类设备更新、其他生产设施的整改等支出。

3、维持简单再生产投资计划

2020年公司维持简单再生产投资计划2.62亿元,主要用于产品结构调整、储装运系统改造、环保节能等。

4、2020年安全费用计划

2020年公司安全费用计划9.23亿元,主要用于矿井的防突与瓦斯治理支出、“一通三防”支出、六大系统支出等。

三、2020年度投资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投资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加强安全环保管理,改善生产装备,合理安排生产水平接替,增强行业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0-022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平顶山市平安大厦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潘树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5人,实际表决董事14人,职工董事白国周先生因另有公务缺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计,我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净利润为1,155,028,533.2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参照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至 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相关条款,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时,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327,704,46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余额33,460,514股后的2,294,243,9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2元(含税), 共计693,017,119.95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净利润的60%,未分配部分用于公司的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并参照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至 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相关条款,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五、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发生额预计情况的议案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发生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内容详见2020-024号公告)

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潘树启先生、王良先生、张建国先生、张金常先生、涂兴子先生、王新义先生、赵运通先生、康国峰先生、梁红霞女士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交易必要、定价公允”的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以及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与执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七、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有关要求和公司实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得到贯彻落实,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

八、2019年度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九、关于2020年度生产经营投资计划的议案

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生产经营投资计划的议案。(内容详见2020-025号公告)

十、2020年一季度报告

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张天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张天良先生简历如下:

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焦化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焦化有限公司经理,焦化贸易分公司经理,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焦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平煤股份运销公司经理、副书记,平港(上海)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张天良先生拥有多年的煤炭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其专业知识、教育背景和身体状况符合履行副总经理职责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独立董事同意聘任张天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十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内容详见2020-026号公告)

十三、关于续聘律师事务所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律师事务所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鉴于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聘期已满,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决定2020年度继续聘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本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负责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提供证券监管部门所要求的法律意见书及相关法律事务咨询等服务,聘期为一年,并支付其年度法律顾问费用20 万元。

十四、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继续聘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内容详见2020-027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19年公司聘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该公司在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守独立审计准则,遵守职业道德,在进行审计工作的同时,为公司加强管理、规范核算、内部控制等方面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建议。因此,同意继续聘任该所为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十五、关于收购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内容详见2020-028号公告)

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潘树启先生、王良先生、张建国先生、张金常先生、涂兴子先生、王新义先生、赵运通先生、康国峰先生、梁红霞女士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收购股权事项,不仅可以开拓公司低成本资金筹措渠道,拓展融资业务,也可以为公司降低融资成本及增加收入。该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在对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十六、关于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内容详见2020-029号公告)

十七、关于与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内容详见2020-030号公告)

十八、关于公司向北京银行济南分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和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北京银行济南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北京银行济南分行申请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期限一年。

为便于履行相关金融业务程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本次综合授信业务有关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的权利义务以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手续为准。

十九、关于公司向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和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接洽,本公司拟向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申请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期限一年。

为便于履行相关金融业务程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本次综合授信业务有关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的权利义务以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手续为准。

二十、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郑州分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向平安银行郑州分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和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平安银行郑州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平安银行郑州分行申请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期限一年。

为便于履行相关金融业务程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本次综合授信业务有关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的权利义务以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手续为准。

二十一、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2020-031号公告)

以上第二、三、四、五、六、九、十四、十七项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0-023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平顶山市平安大厦会议中心召开,会议由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张友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9人,实际表决监事9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履职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地履行董事职责,守法守规、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发挥了董事的作用,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二、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与会监事一致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五)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法、违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发生额预计情况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发生额预计情况的议案。

六、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关于2020年度生产经营投资计划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生产经营投资计划的议案。

八、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五)监事会认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法、违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九、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继续聘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十、关于收购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以上第一、二、三、四、五、七、九项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