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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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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59版)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根据财政部及中注协的相关规定,截至2019年末,上会职业风险基金计提76.64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0.00万元,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上会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上会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份。

行政监管措施情况:2018年3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上会已按要求整改完毕。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①项目合伙人张素霞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证券服务业务从业年限19年,至今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张素霞女士不存在兼职情况。

②质量控制复核人方海云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年至1998年就职于上海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至2017年期间主要在金融企业财务部工作,2017年至今就职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的上市及年报、内控审计业务,证券服务业务经验丰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方海云女士不存在兼职情况。

③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宋立民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证券业务从业年限14 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宋立民先生不存在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任项目合伙人张素霞女士,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方海云女士,拟任签字会计师宋立民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与2019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已顺利完成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同时该所对本公司业务情况较为熟悉,我们同意继续聘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上会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上会协商确定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编号: 2020-012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董事长批准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使用合计不超过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公司投资委托理财产品仅限于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据公司资金安排情况确定理财阶段,择机购买理财产品,单一产品最长投资期不超过六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批准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批准权限为不超过80,000万元(循环使用),并在此权限内批准、签署相关合同及手续。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增加收益。

2、资金来源

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3、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或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高安全性、高流动性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4、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公司制定内部委托理财管理办法, 对委托理财的原则、审批权限及执行管理、决策程序、核算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公司将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密切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二、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理财产品的种类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计划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有效期

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

4、实施方式

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由公司进行,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金融机构。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产品的各项要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及理财产品金额为143,767.75万元,本次委托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及理财产品金额的55.65%,公司在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3.52%,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发展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公司委托理财主要是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型产品,公司对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了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产品,属于较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批准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向银行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批准权限为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循环使用),并在此权限内批准、签署相关合同及手续。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编号: 2020-013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的修订情况

1. 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 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 变更的具体内容

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修订后的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 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执行新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收入、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4、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

5、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收入、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执行。

四、公司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公告附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公告编号:2020-014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8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药玻路药玻公司研发大楼辅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8日

至2020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公司登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时,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现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证券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由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由授权代表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证券账户卡。

3、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19年5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3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

5、登记地点: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住宿及往返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药玻路1号

联系人:茹波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59016 传真:0533-3243376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编号: 2020-015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主要内容:公司拟以2019年末总股本594,967,7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8,490,324.10(含税)。

●审议程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13,849,222.34元,按照规定提取盈余公积41,384,922.2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587,225,591.70元,减分配2018年度的现金红利127,493,088.60元,2019年度末未分配利润总额为1,832,196,803.21元。

鉴于公司经营状况和实际资金需求,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2019年末总股本594,967,7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0元(含税),拟分配现金股利共计178,490,324.10元,占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8.9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状况,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求,同意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监事会意见

2020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