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50版)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一)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变更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监事会意见:
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基本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备查文件:
1、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4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19 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0年5月7日(星期四)15:00 – 17:00 在全景网举办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 )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关玉秀女士、独立董事李华杰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李金明先生,董事会秘书田艳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5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0年5月19日下午13时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 会议召开信息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3时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3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0年5月13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东湖路18号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107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的事项
(一)议案内容
1、《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9、《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1、议案3-9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业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及议案详细内容均于2020年4月2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特别提示
1、议案 5、议案6、议案8、议案9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其结果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2、股东大会就议案6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18日(星期三: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00);
2、登记地点: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503室。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20年5月18日 17:00 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东湖路18号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邮编:150078,信函请醒目注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艳
联系电话:0451-82307136
联系传真:0451-82367253
联系邮箱:khyygroup@163.com
联系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东湖路18号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邮编:150078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备查文件:
1、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37。
2、投票简称:葵花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0 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9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经审慎、认真的研究,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在维护广大投资者长远利益的同时有利于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升。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不存在重要、重大缺陷。
三、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在认真了解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后,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在遵循市场价格基础上进行协商,交易公允、公开、公平,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对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且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公司对本次担保能够进行有效风险控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审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及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可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及票据质押业务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及票据质押业务,有利于公司的票据统筹管理,盘活票据资产,提高资金利用率,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及票据质押业务。
八、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九、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佟宇先生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同意聘任佟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经对《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认真审议,独立董事认为,该规划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着眼于未来发展的基础上所做出的决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提高利润分配的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性发展。
同意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2,633.92万元(分别为对葵花药业集团(吉林)临江有限公司4,633.92万元、葵花药业集团(襄阳)隆中有限公司8,000万元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重3.92%。
截止目前,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9,633.92万元(分别为对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万元、葵花药业集团(吉林)临江有限公司4,633.92万元、葵花药业集团(襄阳)隆中有限公司5,000万元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重6.09%,上述担保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除此外,公司无其他担保事项。
经过认真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能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十二、关于公司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仔细审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对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并对公司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林瑞超 李华杰 崔丽晶
2020年4月27日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27号文《关于核准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由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5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6.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3,345,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68,667,25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64,677,75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6,045,000.00元后,实际到位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8,632,750.00元,于2014年12月23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4]第01670020号”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863.28万元,累计利息收入净额630.61万元,产生理财收益3,011.33万元,募投项目建设累计投入106,241.92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753.9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0万元,募集资金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2,509.4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15年1月,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哈药路支行、中国银行哈尔滨动力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上述三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
本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授权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27亿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2,621.74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5]01670013 号鉴证报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62,621.74 万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2015 年5 月12 日公司完成了上述62,621.74万元的募集资金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重庆公司‘退城入园’搬迁扩建项目”、“伊春公司扩产改造项目”、“唐山公司现代生物制药项目”、现已建设完毕,节余募集资金分别为5,901.41万元、1,216.16万元和2,636.33万元,合计9,753.90万元。资金结余原因是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国内外经济形势以及建造材料价格下降等影响,项目的工程成本较预算有所下降;同时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有效控制了成本。
经保荐人、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根据2018年8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8年9月26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共计9,753.90万元(本次转结金额仅为结项项目本金,不含账户利息及理财收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7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现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报告期资产、经营及现金流量总体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530,929.03万元,总负债为187,964.2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322,411.9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5.40%。
2019年公司营业总收入为437,141.36万元,营业利润为76,041.19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542.20万元。
2019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8,132.77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368.70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781.59万元,现金与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3,992.43万元。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一)资产、负债、股东权益情况
单位:万元
■
(二)经营成果
单位:万元
■
(三)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
详细数据请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