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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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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51版)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收入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财会[2017]22号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金融工具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3、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并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准则变更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期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2、金融工具准则变更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在准则实施日,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3、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相关通知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ST远程 公告编号:2020-033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关联方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股份”)销售电线电缆产品,预计2020年度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0元。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汤兴良先生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其余八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名称: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志坚;

注册资本:55939.221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720584462Q;

住所:无锡市城南路3号;

主营业务:电站锅炉、工业锅炉、锅炉辅机、水处理设备、压力容器的设计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制造、销售;利用自有资金对环保行业、能源行业、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及相关产业进行投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成套发电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销售;烟气脱硫脱硝成套设备的设计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制造、销售、安装;金属材料、机械配件的销售;环保工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I级锅炉(参数不限)安装、改造、维修;房屋租赁;起重机械安装、维修(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煤炭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华光股份总资产1,350,564.84万元,净资产664,684.51万元,营业收入700,515.99万元,净利润50,258.27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和华光股份同为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公司董事长汤兴良先生为华光股份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的规定,华光股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华光股份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0475),收入情况较为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会形成坏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华光股份于近日签署了《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协议约定华光股份向公司采购电线电缆产品,最高金额为1,500万元,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限为一年。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且不应偏离第三方价格。结算方式经双方具体协商后,另行签订购销合同进行约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华光股份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扩大公司销售规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该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公司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审阅了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所作的该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预计2020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及发展需求进行的,符合市场公允定价,遵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议案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了表决。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ST远程 公告编号:2020-034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上午9:30到11:30,下午13:00到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2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5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5、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为公司董监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经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8号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0年5月26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来信请寄: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8号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14251)。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0-80777896

联系传真:0510-80777896

邮 箱:IR@yccable.cn

联系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8号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陆紫薇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为“362692”。

2、投票简称:“远程投票”。

3、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4、如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