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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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独立董事意见
1、我们对2020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认真审阅了2020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作出有关关联交易决议的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关联董事刘军先生、凌人枫先生、陈勇明先生、兰旭先生、杜寅午先生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过程中,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
3、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4、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20-02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
发行不超过10亿元债权融资计划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27日,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拟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报发行金额不超过10亿元(含)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天然气”)融资渠道,改善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山西天然气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以下简称“债权融资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方案
1.注册额度: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山西天然气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期限: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期限为3+N或2+N。具体期限结构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前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债权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5.担保安排: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为信用方式。
6.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备案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7.发行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和额度内,采用一次或分次发行的方式;由主承销商担任簿记管理人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向投资人定向发行。
8.发行对象: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认定的投资者。
9.主承销商: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山西天然气管理层按照债权融资计划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债权融资计划主管机关的要求确定。
10.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董事会同意授权山西天然气管理层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条件和山西天然气需求,制定本次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主承销机构、增信措施、发行规模、品种、期限、利率、筹资资金用途等;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申报事宜;代表山西天然气进行所有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相关的谈判,签署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以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办理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19-022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注册金额不超过15亿元
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27日,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注册金额不超过15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公司符合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有关条件要求。为进一步降低资金成本,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公司董事会同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并择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基本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本次注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期限: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每期发行期限为不超过270天。
3.承销商: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主承销。
4.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公司及下属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有息负债,具体用途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5.发行利率:本次申请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实际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6.发行对象:本次申请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7.发行日期: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8.担保方式: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采取无担保方式。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确定或调整超短期融资券实际发行的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时机等具体方案,聘请包括承销机构、评级、律师事务所在内的中介机构,签署、修订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以及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终止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事宜。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方案及授权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注册有效期为自《接受注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公司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则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17 证券简称:国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3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8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心街6号西座,四楼8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8日
至2020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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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披露的2020-013和2020-014号公告,以及2020年4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十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01至9.03、议案10.01至10.0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田森集团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太原市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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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B股股东需提供证券营业部出示的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B股股东需提供证券营业部出示的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B股股东需提供证券营业部出示的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B股股东需提供证券营业部出示的持股凭证原件。
2、登记时间:2020年4月28日至2020年5月18日下午14:00(股东大会开始前)
3、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开发区中心街6号西座2213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1、特别提示
出席本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
会期半天。
2、会议咨询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开发区中心街6号西座2213证券事务部
邮编:030032
联系电话:0351-2981617
传真:0351-2981616
联系人:张帆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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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43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