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窦万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小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旭中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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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报告期公司克服了疫情影响,保持了整体上经营的稳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49%,资产规模保持稳定。
b)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7.61万元,同比下降49.82%,主要是上年同期有确认有处置广东国通破产收回资产的资产处置收益714万元而本年没有此类因素。扣除非经常性因素影响后,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0万元,同比增加229.54万元。
c)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1.57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1050万元,主要系公司前期垫资项目陆续回款所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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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44 证券简称:国机通用 公告编号:202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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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04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蓬莱路616号公司三楼一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窦万波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0人,其中独立董事贾鹏林先生、董事王冰先生、董事刘志祥先生因疫情防控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钱元美女士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钱俊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申请2020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7.01议案名称:公司与关联方合肥院及其控股子公司、中机五建所涉及的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02议案名称:公司与关联方山东京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4项议案涉及现金分红,对该议案进行了现金分红分段表决。因上述第7.01、7.02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53,907,2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2%,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第7.01项议案时,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了回避表决;交易对方山东京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公司关联法人,持有公司股份6,24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第7.02项议案时,山东京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艺茹、夏家林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44 证券简称:国机通用 公告编号:202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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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0日通过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三楼一号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现场出席会议董事7名,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4名,董事王冰先生、董事刘志祥先生、钱元美女士、独立董事贾鹏林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实际参与投票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窦万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报》报告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44 证券简称:国机通用 公告编号:2020-014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0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三楼一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翟绪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审核,认为:
(1)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本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项议案获得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报正文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全文请见上交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该项议案获得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44 证券简称:国机通用 公告编号:2020-015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重大影响。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收入准则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变更的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1、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作出了明确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0444 公司简称:国机通用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