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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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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38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20-022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01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保诚基金定丰83号资产管理计划)、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基金-定增26号资产管理计划)、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大华多鑫1号资产管理计划)、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定增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信华鑫信托慧智投资122号资管计划)以及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信托定增11号资产管理计划)共6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7,657,955股,发行价为10.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66,616,698.05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各项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6,403,839.5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40,212,858.48元。上述资金于2018年4月18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4月1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283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况如下:

截止2019年9月,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销户手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公司控股项目公司渭南明瑞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渭南明瑞”)、宣城明宣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明宣”)、开化明化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化明化”)、商洛明城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洛明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设立的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账户管理,各专户开设情况如下:

截止2019年9月,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83,317,501.2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共计人民币1,950,955,322.79元。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50,955,322.79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公司使用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共完成置换的金额为1,950,955,322.79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进行公告。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人民币472,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该项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19年5月8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还贷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未产生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未产生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未产生结余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比表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7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注1:“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额”是指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和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各募集资金账户中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

注3:“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募投项目预计建设期结束的日期。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2020-023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大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8日

至2020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0年4月28日刊登在本公司制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10、11、12、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赖振元、赖朝辉、赖晔鋆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

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在2020年5月13日、5月14日、5月17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将下述登记文件送至本公司证券部进行登记。

符合条件的A股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符合条件的A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2、非现场登记:

参加会议的股东也可以在2020年5月13日、5月14日、5月17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以传真的方式将上述登记文件发送至本公司证券部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出示上述登记文件的原件。

3、上述登记文件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除外,授权委托书应提供原件)。个人股东登记文件复印件需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文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二) 会议进场登记:拟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文件原件于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00前至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办理进场登记。

(三) 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任代表,由委托人签署;如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

(四) 登记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大楼证券部

联系人:罗 星、沈 丹

电话:021-65615689; 传真:021-65615689

六、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不发送礼品或纪念品。)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20-024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

债券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根据前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期限均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即将于2020年5月20日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 2021年5月20日。拟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进行延长,公司股东大会原审议通过的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授权事宜如下:

1、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和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债券利率、向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赎回、回售、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修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申报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等),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3、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及上市申报事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

4、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5、根据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上市等相关事宜;

6、如证券监管部门在本次发行前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者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或者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或者具体要求或市场具体情况,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7、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相关事项有新规定或要求的情形下,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0、上述第 4、5、6 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有效,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即有效期为2019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20日。

上述事项中,拟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对前述4、5、6项以外的授权有效期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5月20日。

公司独立董事一堆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20-025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医养产业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树兰龙元医养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以工商局核准为准。

● 投资金额: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不少于4.995亿元,占基金总规模的24.98%。

● 本项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对外投资概述

截止目前,公司已中标南浔区菱湖人民医院迁建、丽水市莲都区人民医院改扩建、丽云中心卫生院迁建、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中医院建设及六枝特区人民医院改扩建等多个医院类PPP项目,预计近两年将逐步进入运营期,为提升公司自身医疗养护能力培养,进一步推进公司在医养领域的发展,公司拟与杭州树兰俊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树兰俊杰”)共同发起设立产业基金,基金名称为树兰龙元医养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以工商局核准为准,简称“基金”),基金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其中公司直接认缴有限合伙人份额4.975亿元,占基金总规模的24.88%,通过普通合伙人出资200万元,占基金总规模的0.1%。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二、合作方简介

普通合伙人将由树兰俊杰、管理团队和公司共同组建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持股比例分别为60%、20%和20%,基金管理人拟注册于浙江杭州,注册资本1,000万元。

1.杭州树兰俊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华丰路2号19幢531室

法定代表人:郑杰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医疗技术的技术开发及成果转让,物业管理,承办会展;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2.管理团队核心人员主要包括郑杰、冯志仙、许迪龙、孔劼人、何滔、甄帅和丁祖德,简介如下:

郑杰:树兰医疗创始成员、树兰医疗管理集团总裁、树兰俊杰资本董事长,上海大学树兰医工研究院院长,浙江数字医疗卫生技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OMAHA(开放医疗与健康联盟)发起人,中国卫生信息学会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发展与信息安全专业委员会常委,中华医学会数字医学分会国际数字医学学会副主席,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医院管理分会副会长,浙江省医学会数字医学分会常务委员,中国物联网医疗专委会委员。

冯志仙:主任护师,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树兰国际护理学院院长、树兰(杭州)医院(浙江大学国际医院)副院长兼护理部主任。兼任浙江省护理学会副理事长,浙江省社会办医协会护理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浙江省护理学会社会办医护理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非公立医院护理管理委员会筹委会副主任委员。中华护理学会内科专业委员会委员和行政专业专家库成员,中国医院协会信息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护理质量联盟副主席。担任《中国护理管理》杂志副主编、《护理与康复》杂志副主编及多本护理杂志的编委。

许迪龙,树兰医疗创始成员、树兰俊杰资本总经理,香港大学金融工程硕士,先后在路透中国、浙江大学国际创新研究院、赛伯乐(中国)投资等机构任职,具有丰富的创业辅导和科技产业投资经验。2014年2月,作为树兰医疗最早期创始团队成员加入树兰医疗,全职从事医疗健康产业的投资和管理工作。

孔劼人,树兰医疗产业基金合伙人,从事不动产投资和医疗项目商务拓展20多年,曾担任福信投资执行董事,在投资拓展、商务谈判、项目开发管理有丰富的经验。

何滔,博士学历,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2006年工作至今,曾任职于Sinom Holding Fund投资部,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基础设施事业部,现任公司投资部管理职位,拥有十余年产业投资、并购、和投后管理工作经历,专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

甄帅,树兰医疗投资部投资总监,医学工程硕士。拥有多年的医院收购及医疗服务投资经验,曾服务于通用电气集团、复星医药集团,曾主要负责多个大型医院收并购及医养、专科服务机构投资项目,专注于医疗服务领域的投资及并购。

丁祖德,浙江大学MBA,执业药师、注册会计师。曾在浙大一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任职,负责过多个项目的审计和财务尽调工作,曾为华融租赁、浙商资产提供过房地产不良资产包的财务尽调服务。

三、产业基金方案主要内容

(一)基金名称:树兰龙元医养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以工商局核准为准)

(二)基金设立:基金总规模20亿元人民币,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基金普通合伙人(GP)由基金管理公司担任,基金有限合伙人(LP)由龙元建设、保险机构及其他社会资本分步认购。

(三)基金存续期:存续期为7年,其中投资期为5年,退出期2年。

(四)出资规划

1、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公司认缴1,000万元

2、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9.9亿元,其中公司作为劣后级出资4.975亿元,优先级出资14.925亿元

3、基金优先级出资由普通合伙人根据投资项目情况募集。

(五)投资方向

基金将依托树兰医疗优质的护理品牌和医学资源,聚焦新建或收购优质的医疗、护理类专业人才培养机构,为养老产业提供医学专业人才和护理服务人员培养、国内外劳务派遣、技术输出,以及为医养结合模式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提供托管运营等服务。基金亦将择机整合区域养生和休闲旅游资源,打造“医养教游”四位一体的区域医学康养中心。基金拟投资对象包括:(1)专业护理教育培训机构,包括民办护理学校、护理独立学院、医学院等;(2)投资具备较好前景和较高成长性的医养产业服务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护理劳务派遣机构、医养结合运营管理服务商、连锁机构品牌、线上服务机构等;(3)康养中心、养老公寓等不动产项目。

(六)管理费及收益分配方式

基金管理人每年按劣后级资金规模的实缴规模收取管理费,年度管理费率为2%,基金获得可分配收入,优先满足合伙人投资本金的归还以及固定回报,完成上述分配后的剩余为超额收益。普通合伙人获得20%的超额收益,剩余的超额收益由劣后级合伙人享有。

(七)投资决策

由GP及LP共同组成基金投资委员会(简称“投委会”)。投委会主要负责对备投项目的审批与决策,对项目交易结构、尽职调查报告、风险控制等做出评价。投委会共设3个席位,其中树兰俊杰1名,龙元建设1名,管理团队1名。

基金将在投资之前做全面而深入的行业分析、公司分析以及管理人员考察,并在同领域专家协助下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一起完成细致的尽职调查;投资之后,积极跟进投资企业的运营,根据项目情况定期走访,并出具基金管理报告,关注即时的行业新闻以及研读研究报告。

另外GP为基金投资决策设立投资专家顾问委员会,成员由产业专家、政府相关人员、专业医疗团队和外聘行业专家组成,根据产业政策导向和当地政策方向,指导基金投资方向。

(八)项目退出

基金投资项目后,将通过如下渠道退出:

1、通过IPO或其他市场挂牌上市后退出;

2、通过向其他上市公司或第三方出售股权退出;

3、其他经投委会通过的方式退出。

五、投资产业基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与树兰俊杰设立产业基金,依托基金合伙人的专业团队优势、资源优势和平台优势,实现相关资源快速扩展及落地。本次投资产业基金是公司的正常投资行为,符合公司在运营板块的布局与发展战略,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对公司当期不会产生重大财务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该投资基金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投资产业基金的风险提示

本次拟投资基金事项尚需合作各方签署正式协议,并进行工商登记。在投资过程中受到经济环境、行业周期、项目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