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0年度为全资子公司
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邦宝益智 公告编号:2020-026
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0年度为全资子公司
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美奇林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奇林”)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预计2020年度为全资子公司美奇林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美奇林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7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事项未超出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预计 2020年度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支持美奇林的发展,解决其资金需求问题,公司为美奇林在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做出预计,并在此担保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授权董事长与相关银行签署上述融资担保相关文件。具体如下:
■
截至本公告日,与该议案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具体期限和金额将依据被担保子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后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金额不超过本次授予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在此担保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将授权董事长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上述融资保证担保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美奇林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8万元
法定代表人:郑泳麟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淘金北路73号306房
经营范围: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服务;软件开发;玩具批发;玩具零售;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数字动漫制作;游戏软件设计制作;技术进出口;互联网商品销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机器人销售;工业设计服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电子产品设计服务;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玩具设计服务;网络信息技术推广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集成电路设计;玩具制造;多媒体设计服务;模型设计服务;市场调研服务;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不含药品及医疗器械)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 2020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为保障 2020年度美奇林运营管理的资金需求,提高其获得融资资金的效率,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为美奇林提供担保的事项。本次担保事项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预计事项主要是为了支持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其生产经营及发展的所需资金,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为美奇林提供担保的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700 万元,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邦宝益智 公告编号:2020-027
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所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内容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9月16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应当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及报表格式的发布和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以及影响
(一)新收入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调整。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效益”行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在原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财会[2017]22 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要求进行相应调整,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等不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追溯调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等不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追溯调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等不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追溯调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当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等不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邦宝益智 公告编号:2020-028
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商定。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杨雄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执业资质: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2018年总业务收入:170,859.33万元
2018年审计业务收入:149,323.68万元
2018年证券业务收入:57,949.51万元
是否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合伙人数量:196
截至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 人,较 2018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增加 150 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 人
截至2019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 人
三、执业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姓名姜纯友,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9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峻雄,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付丽君,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4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四、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具体如下:
■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五、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六、审计收费情况
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90万元(含税),系按照本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价格较上期没有发生变化。
七、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和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所进行了审查,并对其2019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大华所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在 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大华所恪守职责,并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华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聘期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已将续聘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前与独立董事充分沟通并取得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大华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大华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大华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备充足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大华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并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 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所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商定。
4.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邦宝益智 公告编号:2020-029
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广东邦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上述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 投资金额:1,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100%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设立新公司存在因市场情况变化等不确定性因素,导致新公司业务达不到预期,从而影响公司预期收益实现的风险;本次新设子公司尚需取的相关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批后方可开展业务,尚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全资子公司设立尚需工商登记机关批准。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在汕头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邦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述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邦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颍
注册地址: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13-09片区D幢二楼
经营范围:加工、制造、销售:医疗器械、消毒用品、药品包材、日用化工、 洗涤剂、妇幼用品;销售:机械设备、百货,家用电器; 产品开发设计;工业产品造型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
上述信息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三、设立全资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主要是基于业务管理和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设立全资子公司的风险分析
1、本次投资使用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以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审慎、按计划有序地实施投资、务实经营,积极防范及化解各类风险,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2、本次新设子公司尚需取的相关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批后方可开展业务,尚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但在经营过程中不排除受到相关政策以及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导致子公司业务达不到预期,从而影响公司预期收益实现的风险。新设立子公司的盈利能力有待市场检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邦宝益智 公告编号:2020-030
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 13-09 片区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9日
至2020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 4 月 28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e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5、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汕头市邦领贸易有限公司、邦领国际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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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 2019 年 5 月 20日下午 19:00 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0年 5 月 18 日 9:00-19:00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 13-09 片区
联系人:李史望
电话:0754-88118320 传真:0754-88209555
邮政编码:515021
特此公告。
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461版)

